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適用對象
對於刑法總則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
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
對於考題爭點不明想要知悉的讀者
使用功效
使讀者了解刑法總則之內容,並藉由書中的題目熟悉解題技巧。
改版差異
1.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10年試題,刪除部分舊年度試題。
書籍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刑法so easy,解題so happy!
只要擁有一本解題趣,
就能建立思維脈絡、學習寫作技巧、
掌握答題要領、洞悉各類題型、突破各個爭點
1. 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2. 對於考點明確瞭解,並確知答題架構
3. 針對各類科考試一網打盡
本書在體例上不採取依年份解答歷屆考題之方式,而採取刑法總則之體系架構為編排基幹,一來便利同學查閱,二來也是為了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過程中,可以在讀完一個篇章後,就可以透過本書知道該章節之重點所在及命題方式與作答技巧。
另本書共分成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答題技巧的概述、說明;
第二部分闡釋刑法的體系架構與基本概念,裡面的圖表是思考解題的脈絡與體系;
第三部分是各種犯罪型態的檢驗架構,這些解題構造是考生容易疏忽的東西,卻是答題鋪陳時很重要的工具;
第四部分是重要案型與題答,收錄了經典的國考或研究所試題,其中所涉及的都是刑法的重要爭點,並將各題的最重要爭點以主題式標明,讓同學在有解題的任何疑問時,可以翻閱目錄找到相關題目與答案;
第五部分為結語。
適用對象
對於刑法總則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
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
對於考題爭點不明想要知悉的讀者
使用功效
使讀者了解刑法總則之內容,並藉由書中的題目熟悉解題技巧。
改版差異
1.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10年試題,刪除部分舊年度試題。
書籍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刑法so easy,解題so happy!
只要擁有一本解題趣,
就能建立思維脈絡、學習寫作技巧、
掌握答題要領、洞悉各類題型、突破各個爭點
1. 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2. 對於考點明確瞭解,並確知答題架構
3. 針對各類科考試一網打盡
本書在體例上不採取依年份解答歷屆考題之方式,而採取刑法總則之體系架構為編排基幹,一來便利同學查閱,二來也是為了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過程中,可以在讀完一個篇章後,就可以透過本書知道該章節之重點所在及命題方式與作答技巧。
另本書共分成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答題技巧的概述、說明;
第二部分闡釋刑法的體系架構與基本概念,裡面的圖表是思考解題的脈絡與體系;
第三部分是各種犯罪型態的檢驗架構,這些解題構造是考生容易疏忽的東西,卻是答題鋪陳時很重要的工具;
第四部分是重要案型與題答,收錄了經典的國考或研究所試題,其中所涉及的都是刑法的重要爭點,並將各題的最重要爭點以主題式標明,讓同學在有解題的任何疑問時,可以翻閱目錄找到相關題目與答案;
第五部分為結語。
作者簡介
關於作者
李允呈
現任:
.律師
.保成、志光、學儒文教機構刑事法講師
經歷:
.曾任職地方法院檢察署
.曾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師
.曾任大學講師
.曾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講師
著作:
.老師開講 刑法總則-呈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李允呈
現任:
.律師
.保成、志光、學儒文教機構刑事法講師
經歷:
.曾任職地方法院檢察署
.曾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師
.曾任大學講師
.曾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講師
著作:
.老師開講 刑法總則-呈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內容目錄
本書目錄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
第壹單元 命題方向與寫作技巧/1
第一部分 命題趨勢/3
壹、固有學說爭點型考題/3
貳、實務見解考題/3
參、時事型考題/4
肆、修法動態考題/4
伍、新議題考題/5
第二部分 答題技巧/6
壹、把握臨考時間/6
貳、審題及註記考點/6
參、控制時間與篇幅/6
肆、按題號順序作答/6
伍、分點分段敘述/7
陸、完整引述條號項次/7
柒、不要留白/7
捌、切忌出現讓人誤有作弊之嫌的字詞/8
玖、申論題答題技巧/8
拾、實例題答題技巧/8
第貳單元 重要案型及題答/19
第一部分 基本原則/21
第一篇 罪刑法定原則/22
罪刑法定原則-申論題型/22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禁止類推適用」/24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罪刑明確性」Part1/25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罪刑明確性」Part2/27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罪刑明確性」Part3/29
第二篇 刑法之效力/31
第一章 時之效力/31
時之效力之各種學說/31
時之效力-補充空白構成要件之行政命令內容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2Ⅰ)之適用?/33
時之效力-行為「中」法律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37
時之效力的限制/38
第二章 地之效力/40
地之效力Part1/40
地之效力Part2/41
地之效力Part3/43
地之效力Part4/45
第三章 外國裁判之效力(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48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1(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48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2/50
第三篇 刑法之解釋與用語/53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1/53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2/55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1(開門見山申論型)/57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2(實例解析設問型)/59
第二部分 犯罪論/63
第一篇 導論/63
第一章 犯罪理論/63
犯罪理論之比較/63
第二章 行為理論/67
刑法上「行為」品質之探討/69
第二篇 故意之作為犯/75
第一章 基本架構/75
第一節 構成要件該當性/77
壹、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77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77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79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己手犯與非己手犯/82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狀態犯與繼續犯/83
因果關係Part1/85
因果關係Part2/88
因果關係如何判斷?/91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1-基礎事實明確型/93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2-基礎事實不明型/95
客觀可歸責性-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Part1/97
客觀可歸責性-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Part2(降低風險並未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99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Part1/100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累積因果關係)Part2/104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1/107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2/116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3(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之例外)/122
貳、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124
事前故意、事後故意/124
故意之分類/125
間接故意Part1/126
間接故意Part2/127
故意與過失之區別-申論型考題/128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之區別-實例型考題/130
擇一故意/133
累積故意/135
第二節 違法性/138
壹、正當防衛(§23本文)/138
正當防衛-「侵害」限於人類之行為(人類意志支配之行為或現象)Part1/138
正當防衛-「侵害」限於人類之行為(人類意志支配之行為或現象)Part2/139
對於「整體利益」之侵害,可否主張正當防衛?/141
正當防衛-判斷侵害是否存在之時間點/142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過去之侵害」的界限/145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未來之侵害」的界限/147
侵害之現在性-「持續性之危險」是否屬現在之侵害?/151
侵害之「現在性」-預設防衛裝置是否係針對未來之侵害主張正當防衛?/153
正當防衛-現在「不法」之侵害/157
防衛行為須客觀必要(即具備適當性及必要性)且僅得對侵害者為之/158
防衛行為需具備必要性-兼論防衛過當-強度型防衛過當/160
防衛過當-延展型防衛過當/162
防衛行為是否須考量衡平性?/165
防衛行為須非權利濫用(申論型考題)/166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1-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兼論所謂「不法」侵害,是否必須是有罪責之侵害)/167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2-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侵害者係防衛者之最近親屬/170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3-挑唆防衛/173
正當防衛之主觀要件-「防衛意識」/176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1-相約互毆/177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2-偶然互毆/179
正當防衛之綜合型考題(數考點合併出題型)/180
貳、緊急避難(§24Ⅰ本文)/183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防衛情狀-緊急「危難」Part1/183
緊急「危難」Part2:對於他人之合法行為負有忍受之義務者,即非危難/186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避難行為須符合「適當性」/188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1/190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2/193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3(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原則無法符合衡平性)/195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4(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例外可符合衡平性)/196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5(兼論防衛性緊急避難、攻擊性緊急避難)/199
「衡平性」-行為相當性原則(兼論強制性緊急避難)/201
緊急避難之限制-特別法律關係之危險承受義務(§24Ⅱ)/203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1/206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2/208
防衛意思轉換為避難意思?/210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申論型考題)/212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實例型考題)/214
參、依法令之行為(§21Ⅰ)/217
一、自助(救)行為/217
依法令之行為-自助(救)行為/217
二、(準)現行犯逮捕/219
依法令之行為-現行犯逮捕/219
肆、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21Ⅱ)/221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Part1-基本概念(申論型考題)/221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Part2-何謂「非明知命令違法」(實例型考題)/223
伍、業務上之正當行為(§22)/226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226
陸、得被害人承諾/228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能力」如何判斷?/228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人對於所涉及之法益具有處分權/229
得被害人承諾-重大手術不可能僅基於「同意」而阻卻違法/231
柒、推測之承諾/234
推測之承諾Part1-須客觀上無法取得法益持有人事實上之承諾始得適用/234
推測之承諾Part2(兼論「專斷之醫療行為」)/236
捌、教師懲戒權/238
教師懲戒權-概念及操作/238
玖、可罰違法性/239
可罰違法性-概念及操作/239
第三節 罪責/242
壹、責任能力/242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1/242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2/245
原因自由行為-定義及可罰性/246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及種類-故意原因自由行為(故意+故意)/248
原因自由行為之立法評析/250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過失原因自由行為(過失+故意)/251
原因自由行為之要件(兼論麻醉狀態下之違法行為)
/254
原因自由行為之要件/257
原因自由行為與客體錯誤之結合、原因自由行為之著手實行/258
參與他人原因自由行為者是否成立共犯/261
貳、不法意識/262
不法意識-體系定位/262
欠缺不法意識之法律效果/263
參、期待可能性/265
期待可能性/265
第四節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其他可罰性要件/267
客觀處罰條件Part1(申論型考題)/267
客觀處罰條件Part2(申論型考題)/268
客觀處罰條件Part3(實例型考題)/270
客觀處罰條件-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185-4)之「致人死傷」係構成要件要素或客觀處罰條件?/272
《專題研究-錯誤》/275
壹、構成要件錯誤/275
一、客體錯誤/275
等價客體錯誤/275
不等價客體錯誤/279
二、打擊錯誤/280
打擊錯誤/280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1/282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2/284
三、因果歷程錯誤/287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延後發生型/287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提前發生型/289
貳、禁止錯誤/291
禁止錯誤Part1-直接禁止錯誤(申論型考題)/291
禁止錯誤Part2-直接禁止錯誤(申論帶出實例型考題)/292
禁止錯誤Part3-直接禁止錯誤(實例型考題)/293
禁止錯誤Part4-間接禁止錯誤(容許錯誤)/295
參、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96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96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2-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30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3:山寨版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雙重錯誤/303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4-不發生容許構成要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
第壹單元 命題方向與寫作技巧/1
第一部分 命題趨勢/3
壹、固有學說爭點型考題/3
貳、實務見解考題/3
參、時事型考題/4
肆、修法動態考題/4
伍、新議題考題/5
第二部分 答題技巧/6
壹、把握臨考時間/6
貳、審題及註記考點/6
參、控制時間與篇幅/6
肆、按題號順序作答/6
伍、分點分段敘述/7
陸、完整引述條號項次/7
柒、不要留白/7
捌、切忌出現讓人誤有作弊之嫌的字詞/8
玖、申論題答題技巧/8
拾、實例題答題技巧/8
第貳單元 重要案型及題答/19
第一部分 基本原則/21
第一篇 罪刑法定原則/22
罪刑法定原則-申論題型/22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禁止類推適用」/24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罪刑明確性」Part1/25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罪刑明確性」Part2/27
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原則-「罪刑明確性」Part3/29
第二篇 刑法之效力/31
第一章 時之效力/31
時之效力之各種學說/31
時之效力-補充空白構成要件之行政命令內容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2Ⅰ)之適用?/33
時之效力-行為「中」法律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37
時之效力的限制/38
第二章 地之效力/40
地之效力Part1/40
地之效力Part2/41
地之效力Part3/43
地之效力Part4/45
第三章 外國裁判之效力(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48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1(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48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2/50
第三篇 刑法之解釋與用語/53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1/53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2/55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1(開門見山申論型)/57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2(實例解析設問型)/59
第二部分 犯罪論/63
第一篇 導論/63
第一章 犯罪理論/63
犯罪理論之比較/63
第二章 行為理論/67
刑法上「行為」品質之探討/69
第二篇 故意之作為犯/75
第一章 基本架構/75
第一節 構成要件該當性/77
壹、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77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77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79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己手犯與非己手犯/82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狀態犯與繼續犯/83
因果關係Part1/85
因果關係Part2/88
因果關係如何判斷?/91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1-基礎事實明確型/93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2-基礎事實不明型/95
客觀可歸責性-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Part1/97
客觀可歸責性-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Part2(降低風險並未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99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Part1/100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累積因果關係)Part2/104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1/107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2/116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3(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之例外)/122
貳、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124
事前故意、事後故意/124
故意之分類/125
間接故意Part1/126
間接故意Part2/127
故意與過失之區別-申論型考題/128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之區別-實例型考題/130
擇一故意/133
累積故意/135
第二節 違法性/138
壹、正當防衛(§23本文)/138
正當防衛-「侵害」限於人類之行為(人類意志支配之行為或現象)Part1/138
正當防衛-「侵害」限於人類之行為(人類意志支配之行為或現象)Part2/139
對於「整體利益」之侵害,可否主張正當防衛?/141
正當防衛-判斷侵害是否存在之時間點/142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過去之侵害」的界限/145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未來之侵害」的界限/147
侵害之現在性-「持續性之危險」是否屬現在之侵害?/151
侵害之「現在性」-預設防衛裝置是否係針對未來之侵害主張正當防衛?/153
正當防衛-現在「不法」之侵害/157
防衛行為須客觀必要(即具備適當性及必要性)且僅得對侵害者為之/158
防衛行為需具備必要性-兼論防衛過當-強度型防衛過當/160
防衛過當-延展型防衛過當/162
防衛行為是否須考量衡平性?/165
防衛行為須非權利濫用(申論型考題)/166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1-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兼論所謂「不法」侵害,是否必須是有罪責之侵害)/167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2-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侵害者係防衛者之最近親屬/170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3-挑唆防衛/173
正當防衛之主觀要件-「防衛意識」/176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1-相約互毆/177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2-偶然互毆/179
正當防衛之綜合型考題(數考點合併出題型)/180
貳、緊急避難(§24Ⅰ本文)/183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防衛情狀-緊急「危難」Part1/183
緊急「危難」Part2:對於他人之合法行為負有忍受之義務者,即非危難/186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避難行為須符合「適當性」/188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1/190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2/193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3(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原則無法符合衡平性)/195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4(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例外可符合衡平性)/196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5(兼論防衛性緊急避難、攻擊性緊急避難)/199
「衡平性」-行為相當性原則(兼論強制性緊急避難)/201
緊急避難之限制-特別法律關係之危險承受義務(§24Ⅱ)/203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1/206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2/208
防衛意思轉換為避難意思?/210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申論型考題)/212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實例型考題)/214
參、依法令之行為(§21Ⅰ)/217
一、自助(救)行為/217
依法令之行為-自助(救)行為/217
二、(準)現行犯逮捕/219
依法令之行為-現行犯逮捕/219
肆、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21Ⅱ)/221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Part1-基本概念(申論型考題)/221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Part2-何謂「非明知命令違法」(實例型考題)/223
伍、業務上之正當行為(§22)/226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226
陸、得被害人承諾/228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能力」如何判斷?/228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人對於所涉及之法益具有處分權/229
得被害人承諾-重大手術不可能僅基於「同意」而阻卻違法/231
柒、推測之承諾/234
推測之承諾Part1-須客觀上無法取得法益持有人事實上之承諾始得適用/234
推測之承諾Part2(兼論「專斷之醫療行為」)/236
捌、教師懲戒權/238
教師懲戒權-概念及操作/238
玖、可罰違法性/239
可罰違法性-概念及操作/239
第三節 罪責/242
壹、責任能力/242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1/242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2/245
原因自由行為-定義及可罰性/246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及種類-故意原因自由行為(故意+故意)/248
原因自由行為之立法評析/250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過失原因自由行為(過失+故意)/251
原因自由行為之要件(兼論麻醉狀態下之違法行為)
/254
原因自由行為之要件/257
原因自由行為與客體錯誤之結合、原因自由行為之著手實行/258
參與他人原因自由行為者是否成立共犯/261
貳、不法意識/262
不法意識-體系定位/262
欠缺不法意識之法律效果/263
參、期待可能性/265
期待可能性/265
第四節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其他可罰性要件/267
客觀處罰條件Part1(申論型考題)/267
客觀處罰條件Part2(申論型考題)/268
客觀處罰條件Part3(實例型考題)/270
客觀處罰條件-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185-4)之「致人死傷」係構成要件要素或客觀處罰條件?/272
《專題研究-錯誤》/275
壹、構成要件錯誤/275
一、客體錯誤/275
等價客體錯誤/275
不等價客體錯誤/279
二、打擊錯誤/280
打擊錯誤/280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1/282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2/284
三、因果歷程錯誤/287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延後發生型/287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提前發生型/289
貳、禁止錯誤/291
禁止錯誤Part1-直接禁止錯誤(申論型考題)/291
禁止錯誤Part2-直接禁止錯誤(申論帶出實例型考題)/292
禁止錯誤Part3-直接禁止錯誤(實例型考題)/293
禁止錯誤Part4-間接禁止錯誤(容許錯誤)/295
參、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96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96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2-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30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3:山寨版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雙重錯誤/303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4-不發生容許構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