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大審:施明德回憶錄(Ⅲ)一九八○ | 拾書所

軍法大審:施明德回憶錄(Ⅲ)一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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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軍法大審:施明德回憶錄Ⅲ一九八○

內容簡介
是事實,是不得不的記述……,
這是你們沒有經歷過的人生;這是你們沒有走過的死亡之路的變境。

被押解回看守所,我依然一手插在褲袋中,
哀傷籠罩,沒有笑容。
我一生最強烈的激情,也在這裡耗盡了。
死刑的判決依舊糾纏著我,我知道。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蔣經國下令全面逮捕美麗島份子,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刺殺林義雄母女四人,台灣進入了全面性的大恐懼時代!恐怖氣氛全台灣籠罩,遠甚於二二八大屠殺。在大恐怖氣氛中舉行了大審判……,過程改變了一切。判決了,台灣在四個月之間,歷經了從極端恐懼走到敢於說出台灣應該獨立,應該廢除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了!台灣歷史真正翻轉了!

  二二八大屠殺讓外來統治者的氣勢無限高揚,殺氣騰騰,台灣人從此在恐懼中沉默伏首臣服三十年。美麗島大審則讓台灣人的氣勢飛揚,外來統治集團的氣息向下低垂,將止於失去統治政權。

  關鍵就在於公開審判!

  美麗島軍法大審,必定會成為扭轉台灣殖民史的最重要里程碑,足以引領後人繼續奮鬥。它有理論,有理想,有方向,有策略,有步驟,有奉獻精神榜樣,又有血有淚,是集體做工,各有角色所完成的。而且,這個大審是當代全體台灣人民共同參與的,不管他是站在那一邊,或是直接或是間接。

  台灣反抗者的高尚人格與文化教養,在「最後陳述」中赤裸裸的展示於世人之前。忝為八名被告之一,此刻,我心深深引以為傲、雖死亦榮……。

  美麗島軍法大審──這是台灣歷史上最值得傳頌的一頁;這是人類史上,從未有過的感人的法庭史詩。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施明德

  施明德生於1941年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父親施闊嘴是日本時代的漢醫考試官,也是台灣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師。施在家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畫家、詩人、小說家。

  就讀高雄中學初中部時,下定決心報考軍官學校,將來以武裝革命推翻蔣介石獨裁政權,結束台灣數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統治的命運。
  
  1962年在小金門擔任少尉炮兵觀測官時被逮捕。大哥施明正與三哥施明雄也同時被捕。
  在台灣白色恐怖時代是兩度入獄的政治良心犯。一生總共被監禁25年半。

  重要經歷
  1962 年「台灣獨立聯盟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服刑15年出獄。

  1980 年「美麗島事件」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解除戒嚴之後,施明德拒絕減刑,拒絕特赦,直到李登輝總統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1990年以無罪之身出獄。因此,所有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終於重新獲得參政的權利。

  1970年參與「泰源革命事件」,事敗後被五烈士保護,未遭槍決成為火種。出獄後,繼續為台灣的自由奮鬥。

  1978-1979年與黃信介等人組織黨外總部及美麗島雜誌社,成就一個「沒有黨名的黨」。

  1979年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中,面對死刑審判宣示:「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提出「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並指控國民黨政府的「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証據」的御用司法。

  199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任內提出「政治大聯合,社會大和解」、「金馬非軍事區化」、「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獨立」、「台灣應該成為一個福利國家」。

  2006年發動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要求陳水扁下台,擔任紅衫軍總指揮,拒絕一切攻佔總統府的主張及壓力,讓台灣成為迄今沒有政變的國家。

  2022年1月8日,中華人權協會頒授「人權終身成就獎」。

  著作
  《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思考如何在現有體制下,突破台灣人不能參政的限制)1978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1980
  《囚室之春》(散文,寫於無限期絕食中)1988
  《總指揮的告白》(回顧一生)2009
  《常識:一個台灣人應該知道的事》2011
  《死囚:施明德回憶錄Ⅰ一九六二~一九六四》2021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2021





內容目錄


作者識
第一章 祕密偵訊
號外
祕密警察的招待所
告密者是誰
怒拒疲勞審訊
抄「自白書」
追究我和高俊明牧師的關係
行蹤日誌
死囚在錄音下的「輕鬆」
取下一邊的下巴軟膠
抓不抓高俊明成為棘手問題
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
挑撥離間是老技倆
社會運動之條件
暴力邊緣論
成長點和死亡點
美麗島政團的組織架構
《台灣文藝》是《美麗島》外圍?
陳映真、施淑青、李昂
敬酒不吃,吃罰酒
羞侮許信良、陳婉真,稱讚辜寬敏
鄭兒玉、王憲治、謝秀雄
調查筆錄
燭光之夜
真正的檢察官露面了
第二章 起訴
重回警備總部看守所
大戰略、大辯論
公開向台灣人做政治性的告別
遺囑

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
公審蔣家政權的本質
不知悛悔之徒
政治辯護主軸
沒有律師敢替我辯護
尤清來接見
同意公設辯護人辯護
最後的憂懼
第三章 審判
神遊詩詞
調查庭
審訊黃信介
審訊林弘宣
審訊呂秀蓮
我的答辯:「我是總指揮」
台灣應該獨立──事實上台灣已經獨立三十年
合法顛覆政府
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
沒有黨名的黨
勝利的角鬥士
審訊姚嘉文
審訊張俊宏與陳菊
審訊林義雄
審判長鄭重宣布:「自白書完全真實」
林義雄的答詢
對質庭──法官的漱口水
女警官的眼神
蔣經國完全錯估了我
第一次服用鎮定劑
第四章 辯論庭
首次公審「台灣獨立建國者」
黃信介的口頭答辯
陳水扁律師辯護狀
鄭慶龍律師的辯護
林弘宣及其律師的答辯
辯護律師李勝雄及張俊雄的辯詞
兩名檢察官的反駁
呂秀蓮的答辯
呂秀蓮律師的辯護
沒有美麗島大審律師團,只有各人的律師
只求一夜好眠
台灣空前的政治大課
最浪漫的一天
冗長的答辯
反政府不等於叛亂
我從事合法巔覆政府
台灣問題是台灣民主化的問題
先抓人再找證據
未暴先鎮,鎮而後暴
尤清:「不能拿施明德去祭神拜鬼」
鄭勝助律師的辯護
輔佐人施明正與施明雄發言
再度被押往法庭
檢察官八股的反駁
姚嘉文的答辯
謝長廷、蘇貞昌、周清玉辯護
張俊宏答辯
尤清、郭吉仁替張俊宏辯護
冷水澡
大審第九天
陳菊的答辯:我是人權工作者
不替我們政治信仰辯護的律師們
林義雄:痛斥檢察官
「匪諜殺的!」
第五章 最後陳述
第二次「二二八屠殺」
黃信介的最後陳述
林弘宣:傳道人的祈禱
呂秀蓮的最後陳述
施明德:我請求,判我死刑
姚嘉文:只要求無罪,不接受減刑
張俊宏:不要讓判決,製造更極端的兩極化
陳菊:別了,朋友們!
林義雄:願此審判──使生者安寧死者安息
這一幕已永存歷史
第六章 豎起台灣止殺碑
「清白」與「無罪」
隱形字遺書
法庭的放火者
期待初戀情人的訣別
特務又來了
沈君山的失態
Bettine淚眼婆娑
收到判決書
擊中蔣經國的阿基里斯腱
止殺碑
「施明德座標」
第七章 重返火燒島
激情過後
審判台灣最美的心
我為什麼拒絕作證
重返火燒島

附錄
台灣黨外十二大共同政見
台灣黨外人士共同標誌的含義
安和計畫原件
偵訊計畫原件
起訴書原件
判決書原件
施明德自書答辯狀原件
我為什麼拒絕作證原件
一九八○年三月二十日美國時代雜誌
一九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自立晚報「最後陳述」報導
泰源革命事件檔案

ISBN: 978626335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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