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2版) | 拾書所

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2版)

$ 304 元 原價 304
內容簡介


◆當選社區管理委員,要如何推展業務?
◆新手上路,如何當一個稱職的社區管理委員?
◆社區管理委員會的職掌內容為何?
◆社區管理委員會需要幫住戶做哪些事?
◆社區管理委員職權有哪些限制嗎?

在香港等物業管理發展較為成熟的地區,通常政府會幫新成立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並編著教材給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告訴新當選的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盡的權利與義務,以善盡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的責任,並且事先告知相關法律責任以避免觸法。在台灣,政府尚未開始針對新成立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因此當新大樓落成交屋後,第一屆管理委員會成立後,若是所有委員都是新手,往往手忙腳亂,經常發生因公設點交被建商誤導造成社區不和諧。因此本書以循序漸近的方式介紹社區管理委員會職責相關知識,幫助新手社區管理委員維護社區及個人權益!

作者簡介


陳建謀
現任:
華夏科技大學資產與物業管理系副教授
中華物業與設施管理學會理事長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研究所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
經歷:
華夏科技大學資產與物業管理系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
臺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優質防疫公寓大廈評選委員
桃園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委員
中華民國物業管理經理人協會理事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
英國皇家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
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榮譽顧問
證照:
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特許會員


陳俐茹
現任:
華夏科技大學資產與物業管理系助理教授
學歷: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經濟系理論經濟學博士後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
證照:
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特許會員

內容目錄


單元1 社區管理委員會之組織分工
課題1.1 管理委員會之成員人數 
課題1.2 管理委員會之各委員執掌
課題1.3 沒有管委會之公寓大廈經認定有危險應限期成立管委會 
單元2 管理委員會之法定職務與第一屆管委會重要工作
課題2.1 管理委員會之法定職務 
課題2.2 新成屋公共設施點交 
課題2.2.1 公設點交委託第三公正專業公司評選的程序 
課題2.2.2 新成屋公共設施點交程序與注意事項 
課題2.2.3 新成屋公共設施點交關鍵要素及缺失改善 
課題2.2.3.1 公共設施點交土木建築工程類別的關鍵要素 
課題2.2.3.2 公共設施點交建築裝修工程類別的關鍵要素 
課題2.2.3.3 公共設施點交消防機電工程類別的關鍵要素 
課題2.2.3.4 公共設施缺失改善追蹤管考 
課題2.3 新成屋後陽台風雨窗的樣式 
課題2.4 裝潢管理及施工期間的防護措施與石材養護 
課題2.5 各項管理辦法之訂定 
課題2.5.1 公共設施相關管理辦法 
課題2.5.2 行政業務相關管理辦法 
課題2.5.3 環境安全衛生相關管理辦法 
課題2.6 高額例行性業務公開招標採購 
課題2.6.1 公開招標採購程序與底價訂定注意事項 
課題2.6.2 如何評選優質物業及保全公司 
課題2.6.3 如何評選優質物業經理以及如何決定薪資 
課題2.6.3.1 物業經理的薪資如何決定 
單元3 管理委員會之其他重要工作
課題3.1 制定長期修繕計畫 
課題3.2 石材養護計畫 
課題3.3 社區節能管理 
課題3.4 社區防疫管理 
課題3.5 社區防災管理 
單元4 管理委員會之守法義務
課題4.1 管理委員會之法律地位 
課題4.2 制定管理委員會之紀律守則 
課題4.3 建立誠信管理預防貪汙機制

ISBN: 9786263431782

Brand Sl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