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原理 | 拾書所

哲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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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近代哲學奠基之作。
★要想追求真理,我們必須在一生中盡可能把所有事物都懷疑一次。──笛卡兒

  「哲學」在古希臘稱為「愛智」,就是「對智慧的愛」、「追求智慧」,從蘇格拉底、柏拉圖的觀點看,「哲學」就是對尚未擁有的智慧的追求過程,因為尚未擁有智慧,所以人應該自認為無知;從亞里斯多德或基督教的觀點看,智慧
是屬於神的,所以人應當謙卑。但在文藝復興和啟蒙主義後,人對自己擁有理性的信心似乎受到極大的鼓舞和激勵,儘管外在權威(政府或教會)仍有其管制,但人內心的理性已經飛揚而不受限制了。因此,這個時代的精神是:「哲學」不只是「對智慧的愛」,而應該成為「智慧本身」,也就是「科學」(Wißenschaft)。
  笛卡兒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方向,開始了一個哲學的新時代,而《哲學原理》一書是笛卡兒哲學的具體呈現。
  笛卡兒認為,「哲學原理」應該包括兩個條件:
 
  一、明白而且清晰。
  二、可由哲學原理衍生出一切真理。

  所謂「明白而且清晰」,就是排斥一切有絲毫可疑的命題,這就是所謂的「普遍懷疑」,即對一切都懷疑,找到一個不能懷疑的起點作為哲學思考的出發點。笛卡兒最後找到「我思」是不能懷疑的存在,因為我可以懷疑一切的存在,但是我不能懷疑「在懷疑的我」的存在。懷疑是一種思想,所以「我思,故我在」(這裡的「我在」指「思想的我存在」),笛卡兒就把這種思想的存在認為是「哲學原理」,並且再得出有一位上帝存在和物質世界的存在。
  《哲學原理》可說是笛卡兒哲學體系最完整的表達,就像一棵大樹,有樹根(形上學),有樹幹(物理學),有樹枝(其他科學)。在本書中,笛卡兒提出的幾個重要哲學主張也影響後世哲學發展,尤其是主體性哲學思想和機械論哲學思想。

作者簡介


勒內•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3.31~1650.2.11)

  以「我思,故我在」聞名的法國哲學家、數學家。1596年出生於法國都蘭省(今劃分為安德爾-羅亞爾省等)La Haye鎮(今名「笛卡兒鎮」)。大學畢業後依父親建議,選擇以律師為業。1618年至荷蘭從軍,1621年退伍後遊歷歐洲。1628年,笛卡兒移居荷蘭,於荷蘭定居長達二十多年,並在此期間發表了多本著作。1650年,受瑞典女王之邀,至斯德哥爾摩為其講課,卻不幸染上肺炎去世。
  笛卡兒主張「理性」比「感覺」更可靠,真理、定律無法透過感覺認識,而是透過理性思考得知,此理論奠定現代哲學基礎,並開拓「理性主義」,影響後世深遠。此外,笛卡兒亦創立「解析幾何」,將先前獨立的幾何和代數領域聯繫起來,而被譽為「解析幾何之父」。
  著有《談談方法》、《沉思錄》、《哲學原理》、《幾何學》等。

內容目錄


導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 張炳陽

序言
獻辭
第一章 論人類知識原理
第二章 論物質事物的原理
第三章 論可見的世界
第四章 地球

笛卡兒年表
笛卡兒主要著作書目

ISBN: 97862634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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