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長夜微光乍現 | 拾書所

中國司法長夜微光乍現

$ 356 元 原價 356
內容簡介


兩千兩百年帝制中國司法史漆黑一片,卻有微光乍現於一時
針對一審定讞導致冤獄的缺失,多審定讞的三法司制出現
「法學專業」與「冥判信仰」能否捍衛司法尊嚴?

中國帝制的司法體制,在二千二百年的長程歷史演進過程中,雖然漆黑一片,卻曾有微光乍現於一時。最大的變革發生在西元534年。此前,施行的是單一機構一審定讞制,從西元前3世紀至西元534年,運作約七百多年。此後,採行司法結合行政的三機構多審定讞制,簡稱為「三法司」制,一直施行到清末,共計一千三百多年。本書探討西元534至755年,三法司制初行之二百二十一年的情況。
三法司制是針對一審定讞導致冤獄不絕之缺失,從行政部門拉來台、省兩機構,協助大理寺斷獄的工作。原意是多出了兩次審、甚或是三次以上審的繁複過程,可為大理寺減少一審定讞制所犯下的錯誤。然而,新制是否能避免減少冤獄的立法原意?以及保留一審定讞制重在防止各方勢力介入司法判決的優點呢?這是本書探討的第一個要旨。
第二,這二百多年中,河北是培育司法人才的全國搖籃,衍生出法學專業這一新因素,使得河北人任司法官提升了司法專業有好幾個維度之高。這與河北地域難得一見的教育發達有密切關係,並出現了少數以法條主義而非長官意志為依歸的「不群不黨」法官。這又與兩部成文法:北齊《麟趾格》和《唐律疏義》的接力出現有關,使得依法條論案的模式成為解決官司疑義的不二法門。
第三,在抵禦皇權的政治干預上,光憑法條主義猶不足捍衛司法尊嚴。此時,佛教《法華經》所帶動的冥判思想,成了法官對抗政治干預司法的最高精神指引指針。這部經特別倡言,法官若不能執法公正,則死後會受到閻羅王加重處罰。這形同對法官職業倫理加一道無形束縛,使一些法官敢於衝撞皇權、力保司法獨立到底。
在強烈政治束縛籠罩下的七、八世紀之交,任何伸張司法權的努力,便意味著一些法定法官以血肉之軀,迎向一干特務和特別法官所恃以為虎作倀的斧鉞,顯得格外悲壯。

作者簡介


盧建榮

現任《社會∕文化史集刊》(新高地)主編,曾任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也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台北大學以及佛光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
作者是台灣僅見全方位思維的史家,古今中外史蹟皆其獵場,長年提倡「敘述史學」與「新文化史」,將多項獨到研究成果,改寫成平易故事版本與讀者分享。1990年代起,大量引介西方新文化史學巨作(麥田出版叢書),膾炙人口,引領兩岸年輕世代開創史學新風。
盧氏早期敘述史著作《曹操》出版於1980年;《入侵台灣》獲2000年「中央日報」十大本土創作獎;2003年《台灣後殖民國族認同》獲書評家晏山農許為台灣史界勇於挑戰當權第一人;《咆哮彭城:淮上軍民抗爭史》2014年獲北京權威書評專欄4顆星獎。
其他重要著作:《鐵面急先鋒:中國司法獨立血淚史》(2004)、《陳寅恪學術遺產再評價》(2010)、《白居易、歐陽修與王安石的未竟志業:唐宋新聞傳播史》(2013)、《唐宋私人生活史》(2014)、《沒有歷史的人:中晚唐的河北人抗爭史》(2020)、《唐宋吃喝玩樂文化史:園林遊憩、飯館餞別與牡丹花會》(2020)、《明清閨閣危機與節烈打造》(2020)、《聚斂的迷思:唐代財經技術官僚雛形的出現與文化政治》(2021)、《中國中古的社會與國家》(2021)、《雙標余英時:浮華教主與徒眾》(2021)、《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2021)、《誰在統治地方:唐宋地方治理文化打造史》(2022)、《死亡文化史:唐宋性別與婦女死後解放》(2022)、《假如她們是男人:唐代女皇難產與性別政治》(2023)等書。

內容目錄


自序:論文一篇考績甲等 專書一本考績乙等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法官面對政治威權
 一、三法司制度的萌芽和演進
 二、法官兩型
 三、非常法官之設:皇帝突破司法封鎖的方便之門

第三章 法律知識的建構及其相關的文化和權力問題
 一、河北為主要提供司法人才之搖籃
 二、河北人出任大理機率起伏原因
 三、國家法學教育體系和司法官專業的具備

第四章 司法長夜的那盞孤燈:從唐臨到徐有功
 一、武則天朝特務政治下司法獨立雛形的產生
 二、唐太宗朝司法獨立的受限狀況
 三、司法獨立追求過程中的冥判觀念所扮演的角色

第五章 結論

附錄:冤案叢生社會與雪冤教戰手冊風行千年簡史

參考文獻

ISBN: 9786269654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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