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百大
著作權法論(9版)

著作權法論(9版)

  • 定價:500
  • 優惠價:95475
  • 運送方式:
  • 臺灣與離島
  • 海外
  • 可配送點:台灣、蘭嶼、綠島、澎湖、金門、馬祖
  • 可配送點:台灣、蘭嶼、綠島、澎湖、金門、馬祖
  • 台北、新北、基隆宅配快速到貨(除外地區)
載入中...
  • 分享

買了此商品的人,也買了...

上頁下頁
 

內容簡介

  現代國家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莫不致力於建構一部能充分保障著作權之法典,以實現國民尊重智慧財產權之目的。本書結構嚴謹,文筆流暢,條分縷析,層次井然,作者累積三十年教授著作權法的經驗,藉由學理上之探討,輔以實務上的解析,全書章節分明,體系完整,理論與實務兼顧;附錄索引,查閱方便,深具教育性與實用性。除了掌握最新之立法趨勢及修法動向,以保持本書內容與當前法制現況同步,適宜大專院校相關課程之研習,對於智慧財產權有興趣之讀者及準備相關考試之考生,更為不可或缺之必備書籍。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蕭雄淋


  現任: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博碩士班兼任副教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修正諮詢委員會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諮詢顧問
  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董事
  社團法人台灣文化法學會理事

  經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南華大學出版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台灣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智慧財產權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內政部著作權法修正諮詢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小組」諮詢顧問
  教育部法律諮詢委員
 

目錄

第一章 緒說
第一節 著作權之意義
第二節 我國著作權法之沿革及其立法演變
第三節 著作權之國際保護
第四節 我國與外國之相互保護關係
第五節 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
第六節 著作權之主管機關

第二章 著作權之主體
第一節 著作人
第二節 著作財產權人
第三節 著作人與著作財產權人之關係

第三章 著作權之客體
第一節 著作之意義
第二節 受保護之著作
第三節 特殊之著作
第四節 不受本法保護之標的

第四章 著作人之權利
第一節 著作人格權
第二節 著作財產權

第五章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時間的限制
第三節 著作財產權之自由利用──事務的限制
第四節 著作之強制授權──強制授權之限制

第六章 著作財產權之變動
第一節 著作財產權之轉讓與繼承
第二節 著作財產權之授權
第三節 著作財產權之設質
第四節 著作財產權之消滅
第五節 著作財產權之其他變動

第七章 製版權
第一節 製版權之意義
第二節 製版權之內容
第三節 製版權之保護期間
第四節 製版權之消滅
第五節 製版權之限制
第六節 製版權之登記對抗主義
第七節 製版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八章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
第一節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
第二節 防盜拷措施之保護

第九章 著作權侵害之救濟
第一節 權利侵害之態樣
第二節 著作財產權侵害爭端之非訟解決
第三節 著作權侵害之民事救濟
第四節 著作權侵害之刑事救濟
第五節 著作權侵害之行政救濟

 
 

第九版序

  本書自2015年2月第八版修正後,總統府於民國105年11月30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6961號令修正公布第98條條文。主要是因為民國104年12月30日及民國105年6月22日修正刑法有關沒收的規定,而著作權法第98條配合作修正。即除著作權法有特別規定外,適用刑法總則有關沒收之規定。

  再者,民國108年5月1日總統以華總一經字第10800043331號令修正公布著作權法第87條、第93條條文。主要是因應近年來出現各式新興之數位侵權型態,提供民眾便捷管道至網站收視非法影音內容,例如:部分機上盒透過內建或預設的電腦程式專門提供使用者可連結至侵權網站,收視非法影音內容;或是於網路平臺上架可連結非法影音內容的APP應用程式,提供民眾透過平板電腦、手機等裝置下載後,進一步瀏覽非法影音內容,因而在這次修正中,增訂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並規定第87條第1項第8款之行為人之意圖亦應有第2項規定之適用。同時修正著作權法第93條與此相關罰則之規定。

  本書亦為因應上開著作權法修正,而對相關內容作調整,除此之外,本書乘此修正之便,亦對本書增加若干最高法院實務判決之見解,以因應需要。

  著者在此特別感謝讀者長年的支持。
 
蕭雄淋 律師
2021年3月
於北辰著作權事務所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5228910
  • 規格:平裝 / 400頁 / 17 x 23 x 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9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民國103年1月22日著作權法作了第16次修正。主要是針對2013年6月17日及18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於摩洛哥馬拉喀什訂定了「關於有助於盲人、視覺機能障礙者或其他對印刷物閱讀有障礙者接觸已公開發行著作之馬拉喀什條約」(以下簡稱「馬拉喀什條約」),而對著作權法第53條進行修正。

此次修正,原著作權法第53條規定僅能由非營利機構或團體為視障、學習障礙及聽覺障礙者的使用重製出版品,修法後的重製權利擴大為「中央及地方機關、非營利機構或團體、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以及特定身心障礙者個人或其代理人」得以進行重製。可以重製之個人或單位之間亦可互相分享重製物。

 

百貨商品推薦

上頁下頁

最近瀏覽商品

 

相關活動

  • 【考試用書、教科書】英國當代管理大師韓第,永恆不滅的思想篇章
 

購物說明

若您具有法人身份為常態性且大量購書者,或有特殊作業需求,建議您可洽詢「企業採購」。 

退換貨說明 

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到貨十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猶豫期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商品退換貨原則 

  • 語言學習法展
  • 年末家事生活展
  • 售票網電影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