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非法勾當澈底改頭換貌
自古以來,中東的黑、白兩道經商者便在販賣有形的商品了。因為經商者必須付款買貨,契約及貨幣隨著商業而開始發展。商人與同樣做生意的人建立起交情。古代盜墓賊曉得自己來路不正的斬獲該交由誰處理,一如古美索不達米亞小偷也透過銷贓的人,處理自己偷來的私人財物。
然而四千年過去了,科技挾著網路、手機及經濟數位化,改變了貿易的基本面,黑道白道經濟皆然。隨著人們用電腦及手機上網購物、繳款、使用信用卡,大多數觀察家焦點都放在合法生意的轉型。這種新現象讓地方市集流離失所。市集、市中心或購物商城的功能,不再是肉眼可見的日常生活核心——他們正遭漠然的新科技虛擬市集取代。這件事對經濟、就業及我們的整個人生,衝擊十分深遠。但與此同時,極其重大的變化,也發生在非法商業之中。
過去三十年,形式最先進的非法勾當已打破所有歷史先例。舊式的非法交易續存,但與電腦及社群媒體綁在一起的最新型非法交易,其運作彷彿吃了大力丸一般。非法交易在經濟體各個部門都急遽發展。這種交易的數量或者地理滲透力,不因地區之別而有減損,原因在很多人由這種暗黑商業而獲利,不光是那些與傳統犯罪集團掛鉤的人。
過去,非法生意人要生產偽幣並從中獲利,現在他們靠的是非法金流,也就是非法賺取或轉匯的錢,還有加密貨幣,透過網路購買就能輕鬆取得。
在這種非法商業的新世界裡,交易是漠然、匿名的,而且相形之下很短期間就能賺到巨額利潤,賣方、中間人、買方的問責性都很有限。數十億人使用網路,以加密軟體溝通;二○一七年底,光是WhatsApp每月就有十五億活躍使用者。新科技、通訊及全球化火上加油,讓最危險的那些非法勾當類型,很多都以指數成長——毒品、網路兒童色情影片在網上大量買賣;透過網路及社群媒體為本的廣告來撮合的性交易增多;還有瀕危物種買賣,目前其營業額總計已達數億美元。
在虛擬世界——尤其在藏的最深的地方,也就是暗網(Dark Web),只能以特殊匿名化的軟體如「洋蔥瀏覽器」(Tor)才能進入——付款不再以國家背書的貨幣來進行。取而代之的做法是:顧客買東西時,使用繁多的匿名化數位加密貨幣來付款,其中以比特幣最為知名。此外,在這種不法世界裡,商品型態已然改變,很多不再是人們能用手碰觸或交易的。更確切地說,那些最惡劣的不法交易人,很多是購買以演算程式為本的商品,如惡意軟體、木馬程式、殭屍網、勒索軟體(不讓使用者取用他們的資料)還有垃圾郵件,行銷產品的邪惡供應商在開發中與已開發地區都有。這些產品的經銷權及租賃也都能在暗網取得;暗網是受到限制取用的,主要用於黑道同夥之間分享檔案。
這些虛擬產品偷走尋常百姓的身分資料、密碼,還有銀行戶頭裡的錢,對他們的傷害極大。目前受這些摸不著的商品牽連的損失,總計起來金額龐大。光是勒索軟體造成的損失,據估二○一七年便達五十億美元,而在二○一四年,除了個人以外,許多企業、機構身分遭竊,為連通位於自宅、醫院及其他重要場所受破壞的電腦系統取回資料,付出的代價總計達一百五十四億美元。
新科技造就的犯罪改變,在七大工業國(G7)最明顯,但並非僅限於這幾個世上合計最大的經濟體。在偵辦電子犯罪時已發現他們打擊到世上絕大多數國家。最近一次網路勒索軟體攻擊當中,辨識出的受害人遍布一百八十九個國家。美國受到的打擊尤其嚴重,原因在於透過新科技可以在網路交易,因此助長鴉片類毒品致死案件爆炸般成長;再加上經濟成長所需的新產品及發明遭竊;還有惡意軟體廣泛流竄,損壞電腦系統。
科技這樣轉型讓人大出意外,沒人料想過以下事項: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幾乎無遠弗屆;數十億人使用社群媒體及加密電子通訊;替代付費系統的興起,還有暗網大舉剝削(暗網是全球資訊網的一部分,但只有使用特殊軟體才能連通,他容許用戶及網站操作者一直匿名或無法追蹤)。
網路普及一開始幾乎被解讀為向善的力量,我們假設更強的連結力與取用資訊更便利,可以促進繁榮和增進文化之間互相理解。這個假設很少受到質疑,並且隱含在世人設想數位轉型一貫保持的態度裡。大家很少認真思考數位經濟全球化的陰暗面,本書將對此進行分析。
大約二十年前,聯合國大會於二○○○年通過《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並沒有考量到網路對犯罪行為的重要性。決策人物對伴隨新科技革命而來的犯罪活動巨大變化沒有準備。打擊全球發生國際罪行的公約,其架構設計者未料想到,非國家行為人、罪犯及恐怖分子,甚至是跨國科技大企業,財富及權力居然大增,他們都能挑戰國家制定、支持該公約的權力。此外,聯合國成員國也沒預見到在龐大非法金流、境外所有人及匿名空殼公司(非法勾當與其緊密結合)助長下,貪腐日益全球化。
只在幾年內,這種充滿威脅的新世界便成長可觀,而且一路上升。因為暗網及加密增強了匿名能力,而科技公司控制進入他們資料庫的管道,要想認出形式五花八門的暗黑商業其幕後作惡的人相當困難。不法之徒經常是在國外運作,如烏克蘭,他們沒什麼執法能耐足以追蹤,入侵全球個人戶頭、犯下全球規模金融案件的網路罪犯。多國合作執法行動想打破這些網絡,卻經常無法將這些毒瘤一網打盡。有個叫做「雪崩」(Avalanche)的龐大犯罪網絡(第五章將會討論),其一名要角在烏克蘭中部波塔瓦市(Poltava)遭到逮捕,但沒過多久,在烏克蘭極其腐敗的司法系統下,一位官員就釋放他,此後沒人再見過他。
在這種科技助長犯罪的新世界裡,諸如此類的案例反射出鐵錚錚的現實,也就是即便展開漫長又昂貴的執法行動,掃盪交易非法商品的網路罪犯,經常只是收一時之效。這批犯人除掉了,邪惡網站或平臺很快就會遭更強大的犯罪集團所取代。暗網的網站「絲路」(第三章將談到)在兩年多一點的時間裡,就處理了十二億美元的交易,讓站主淨賺八千萬美元。美國執法單位煞費苦心,二○一三年終於拿下他,但很快就有「絲路2.0」及其繼承人取而代之;他們做的生意甚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