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東印度公司與亞洲的海洋

【KINYO】KIHP-2250 智慧溫控快煮杯0.5L

【KINYO】KIHP-2250 智慧溫控快煮杯0.5L

最強熱水支援,讓你隨時喝熱茶、煮泡麵

精裝 電子書
Readmoo
  • 385
  • ※ 本商品不列入大咖方案累消回饋計算

內容簡介

以亞洲海域為舞台而活躍的東印度公司,
創造出1718世紀世界整體的歷史。


用「海洋跨國貿易」新視角,
在「政治之海」和「經濟之海」的對照中思考近代的形成。

一般歷史書主要講述的是王朝、帝國、文明等的興亡,本書可謂是相當特別的存在,把整個「世界」視為研究主體,企圖透過幾家東印度公司的興亡,描述整體世界在十七、十八世紀之間的變化。

呈現出台灣、新馬、港澳、印度所在的亞洲海域,並不是不是陸地帝國的邊陲,而是十七至十八世紀世界貿易的中心。

書中充滿大量趣味盎然、也引發思考的海洋史視角,讀者隨著荷蘭、英國、法國等多家東印度公司的船隻,從西北歐出發,來到西亞的經濟之海,再繞過麻六甲海峽駛入東亞的政治之海,一路充滿新奇故事,用「海洋亞洲」新視角看到全新的二百年跨歐亞整體史。

極為大膽的史學嘗試!挑戰構築新的世界史像。
不用王朝、帝國和文明,透過「公司」二百年興亡,再現跨歐亞二百年「整體世界」。

就中文出版品而言,過去的相關研究多以歐洲各國的東印度公司為單位進行,或是考察亞洲各國對於東印度公司的因應之策。而台灣則更多聚焦在荷蘭和福爾摩沙的史料鉤沉和史觀建構。然而本書的特色是把這些研究、史料統合起來,立基於一貫的視角進行考察,從而描繪出這二百年流動的世界歷史。羽田正強調,歷史研究需要以整體性的概念理解現代世界的建構。無論是日文,還是中文,亞洲的出版品中幾乎沒有同類型的書籍,這是本書最獨特的地方。

本書試圖描述十七到十八世紀的世界史,而在其中擔任世界舞台引導者的正是「東印度公司」。這間公司在世界海上交通與商品流通一體化的背景下創立。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於一六○一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則成立於一六○二年。其他包括法國、丹麥、瑞典、奥地利等西北歐各國,也在不久之後成立了相同性質的公司。

這些公司都成立於十七世紀,在世界展開一體化的同時登場,並加速這股潮流,最後隨著在世界一體化的完成(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失去存在的意義,因而消失在世界的舞台上。

跳出國族,台灣、新馬、港澳、印度——
亞洲海域不是陸地帝國邊陲,而是1718世紀的世界中心。

「亞洲海域」以地理位置來說,指的是包含印度洋、南中國海、東中國海在內的海域及其沿岸。印度洋以印度次大陸為界,又可以分為西側的阿拉伯海、波斯灣、紅海,與東側的孟加拉灣。作者認為,亞洲在東印度公司的時代,可以說首度成為一個整體。然而,這僅僅是當時的「歐洲」人與生於後世的我們的看法。對於當時的「亞洲」人而言,並不曾想過大家都是亞洲人,與歐洲人屬於不同的群體。

本書使用「亞洲海域」的地理概念,從而用貿易把西北歐、伊朗、印度、東南亞、中國、台灣、日本這些在空間和時間上大跨距的歷史及不同王權整合在一起。

亞洲海域在本書中所描述的時代,處於世界商品流通的中心地位。亞洲海域就像一座寶山,充滿了香料、綿織品、絹織品、陶磁器等西歐人想要取得的商品。為了取得這些商品,只依靠歐洲生產的商品和貴金屬是不夠的,因此西班牙人運來新大陸的白銀,葡萄牙人則必須調度日本白銀,他們不是來亞洲海域販售歐洲生產的商品,而是被亞洲的商品吸引過來。

正如同現在世界的金融活動以紐約的股匯市為中心一樣,在當時亞洲海域的交易行為,對世界整體的商品流通帶來極大的影響。更極端地說,亞洲海域才是當時世界的中心。

當跨國股份公司遇到東亞「政治之海」

印度洋海域和東南亞一帶可以說是「經濟之海」。歐洲的東印度公司把勢力拓展到東南亞到西亞、把自己的理論和商業習慣加諸當地時,沒有遭受到過多的抵抗,其貿易事業之所以能夠成功地開展,與此地王權開放而且同意「自由貿易」的態度有極大的關係。

然而,東亞史的脈絡卻理所當然地認為,陸上政權(國家)應該規範、管理海上貿易。無論是明政權、清政權,還是日本德川政權都是如此。這顯示出統治印度洋海域與東亞海域的政權在性格上有著明顯的差異。所以,各國東印度公司從印度洋這片「經濟之海」往東挺進時,則遇到陸上政權企圖管理、支配的「政治之海」。

也就是說,至少直到十八世紀末為止,歐洲東印度公司都不是東亞海域的主導者。中國、日本政權、華商以及船員,才是推動這片海域歷史的主角。

對中國來說,東印度公司是帶來鴉片、挑起戰爭的無良公司;在日本,東印度公司則是以引進歐洲進步文化、順從親切的貿易商人形象,得到正面的評價。但無論差異多麼巨大,東印度公司的本質就是,發行股份、聚集大量資本、由王權乃至政府認可貿易獨佔的商業資本家。

一次擺脫兩種陳舊史觀(「西歐中心史觀」和「中國中心史觀」)!
用「海洋亞洲」新視角看到全新的自我。

我們要改變一種根深柢固的歷史認知,那就是一開始,歐洲文化並不先進。至少直到十八世紀末為止,世界都沒有任何一個地區的文化,對其他地區的文化佔有壓倒性優勢。十六、十七世紀的西北歐地區也經常對亞洲懷有憧憬,並汲取其文化。

本書反覆強調,被視為進步的「近代歐洲」,絕非地理上的歐洲與其居民獨力創造出來的產物。東印度公司運來的亞洲物產與美洲的白銀,為歐洲帶來富足。歐洲以亞洲出色的產品為目標展開技術革新,從而出現了影響人類進程的工業革命。西北歐的人,從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的人類與社會,獲取難以估量的新知,並且活用這些知識,重新檢視自己的政治機構與社會制度,對其展開革新。他們找出了超越基督宗教範疇的全新世界觀與自我認知,為科學技術及學術帶來飛躍性的發展。

由此可知,如果沒有歐洲以外的地區,近代歐洲就絕無可能誕生。近代歐洲是人們在世界一體化的過程中所孕育出來的,是全世界的產物。不用說,東印度公司對於這個近代歐洲的誕生起了極大的作用。

當「東印度公司的時代」邁向終點時,包括台灣在內的東亞世界引進了「近代」的概念,並隨著「近代」理論,而展開翻天覆地的變化。

充滿大量趣味盎然、也引發思考的海洋史逸聞

本書所呈現的海洋貿易世界,與從陸地政權出發而看到的圖像大不相同,充滿了許多戲劇性的小插曲和逸聞。

◎女人去印度會停經嗎?
十七世紀中葉之後的法國知識分子,對於東方的物產、食物、科技等知識幾乎一無所知,以至於問出了「我聽說歐洲女性去到東印度之後,過了一、二年就會停經,這是真的嗎?」或是「我聽說如果把歐洲的狗帶到東印度,過了二、三年就不會吠叫了,這是真的嗎?」之類的問題。

◎歐洲船員不會捕魚
日本商人和船員好奇地發現,歐洲人在長達幾個月的遠航途中,即便遇到缺乏食物,食物腐爛,也不會去海中捕魚,烹飪出新鮮美食。

◎多國籍員工的企業
荷蘭東印度公司不只雇用出身於荷蘭共和國者,外國人的雇用率也非常高。十七世紀中葉左右,約有百分之六十五的士兵和百分之三十五的船員是外國人。到了一七七○年,士兵和船員的外國人比例,更是分別高達百分之八十及百分之五十以上。

◎私生子問題
英國東印度公司曾經把一百多萬人從歐洲運往亞洲,把三、四十萬人從亞洲帶到歐洲。而因為自由貿易和人員流動,在亞洲各地商館裡也出現很多異國婚姻及混血兒私生子。德川政府規定,日本女子和滯留在長崎的荷蘭人、華人所生的子女,不可以被帶到國外出航而只能留在日本,即在日本生下的混血兒是日本人。然而這些混血兒的社會地位是不同的。荷蘭人的地位低於華人,所以荷蘭混血小孩容易遭到嚴重歧視。

◎耶魯大學和東印度公司
耶魯大學的前身名為「大學學院」,為了紀念在十八世紀初,捐助大筆金額的伊利胡.耶魯(Elihu Yale)才改名為「耶魯學院」。耶魯究竟是一位什麼樣的人物呢?原來是十七世紀後半,任職於英國東印度公司重

作者

羽田正

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教授,專長伊斯蘭史、全球史。二○○五年著作《伊斯蘭世界的創造》(東京大學出版會,2005)獲得第十八回「亞洲.太平洋獎特別獎」,以及伊朗政府獎勵伊斯蘭研究的「法拉比國際獎」。著有《勛爵夏丹(Jean Chardin)的生涯──十七世紀的歐洲與伊斯蘭世界》(中央公論,1999)、《探險商人夏丹》(講談社,2010)、《邁向新世界史──為了地球公民的構想》(岩波新書,2011)、《清真寺訴說的伊斯蘭史──建築與政治權力》(筑摩增補版,2016)等。

審訂者
陳國棟    

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美國耶魯大學博士。曾經在英國倫敦大學、劍橋大學與荷蘭萊登大學從事研究與教學,目前任職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要研究領域為東亞經濟史與海洋史。著有《台灣的山海經驗》、《東亞海域一千年》等。

譯者

林詠純

九州大學藝術工學府碩士,曾任職於民間研究機構,現為專職日文口筆譯、內容力有限公司特約譯者。譯作橫跨歷史、哲學、設計各領域,包括:《圖說日本史.古代篇》(楓葉社文化)、《日本戰國九大名將的城郭與戰役》(楓樹林)、《閱讀奇幻文學》(心靈工坊)等。

目錄

前言
四百年前的世界/四百年的巨大變化/把世界視為一個整體的歷史/透過東印度公司所見兩百年的世界史/亞洲與東印度/世界中心的亞洲海域

第一章_葡萄亞的「海上帝國」與亞洲海域
◎ 達伽馬「發現」印度
東非人發現葡萄牙人/在印度洋海域世界航海/印度洋海域世界的商品與人們/印度洋海域世界的港市與王國/瓦斯科.達伽馬抵達古里/達伽馬在古里/回程的旅途
◎葡萄牙的「海上帝國」
威尼斯人的困境/卡布拉爾的航海/瓦斯科‧達伽馬第二次航海
◎葡萄牙海上帝國的成立
嘗試壟斷香辛料貿易/「Estado da Índia」――葡屬印度/葡萄牙人在「海上帝國」下的貿易/「海上帝國」與「陸上帝國」的邏輯/葡萄牙人更往東進
◎「海上帝國」的極限
壟斷香辛料貿易夢想/往私人貿易、在地化傾斜/荷蘭的威脅

第二章_東印度公司的誕生
◎ 東印度公司的成立
荷蘭人航向東方/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成立/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性質/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成立
◎東印度公司進軍印度洋海域
葡萄牙人與摩鹿加群島/亞洲消息在歐洲的累積/荷蘭東印度公司進軍亞洲各地/壟斷高級香辛料貿易/英國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各地的發展/印度洋海域的王權與貿易
◎東印度公司的結構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組織與營運/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組織與營運

第三章_東亞海域秩序與日本
◎ 明帝國與東亞海域的國際秩序
東亞海域王權與國際貿易/明帝國與朝共貿易/走私貿易與石見白銀
◎葡萄牙人的出現與耶穌會
葡萄牙人進軍東亞海域/取得澳門/耶穌會與聖方濟.沙勿略/耶穌會的日本傳教與貿易/從戶稅至人頭稅耶穌會的傳教與領地取得/常備軍的必要性
◎日本的「鎖國」政策與荷蘭東印度公司
統一政權的誕生/委員會朱印船貿易的意義/禁止天主教/荷蘭東印度公司與出島

第四章_人員活躍移動的時代
◎ 亞洲人的移動
華人的世紀/伊朗、印度的移民/亞美尼亞商人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王權與國際商業
◎東印度公司的船隻
應該租借?還是自備?/船隻的大小與形狀/船隻內部與裝載貨品/船上的伙食/船隻的航行時間與航路/船難
◎往來歐洲的人
搭乘荷蘭東印度公司商船橫越大海的人/招募公司職員/多國籍的公司職員/其他的東印度公司/
◎亞洲的船隻――阿拉伯帆船和中式帆船
貧乏的資訊/印度洋海域的主要船隻――阿拉伯帆船/東亞洲海域的主要船隻――中式帆船(戎克)

第五章_亞洲的港市與商館
◎ 長崎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商館
三座港市中的東印度公司商館/出島的荷蘭人/華人與唐人屋敷/德川政權的海外貿易政策
◎馬德拉斯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商館
馬德拉斯的聖喬治堡/白城與黑城/由誰負責審判
◎阿巴斯港與多座的東印度公司商館
民族與宗教的熔爐/多家東印度公司並存/條約與恩寵/關稅半額收益特權

第六章_各種人的生存方式
◎ 長崎與女性、混血兒
專注於個人史/咬𠺕吧的阿春/柯妮利雅與巴達維亞的生活/男人婆柯妮利雅的奮戰/丸山遊女與混血兒
◎馬德拉斯與私人貿易
耶魯的半生/私人貿易的誘惑/耶魯的致富之道/丹尼爾・夏丹移居馬德拉斯/戈爾康達之旅/民間商人丹尼爾
◎阿巴斯港與商館長
逮捕荷蘭商館長/商館長之死與槍戰/和平及其意義

第七章_東印度公司運送的貨品
◎ 胡椒與香辛料
歐風生活與東印度公司/提交給夏丹的問題清單/需要香料的理由/十七世紀前半最重要的商品/數字的戲法/香辛料進口難以成長的理由/波曼德與福南梅森
◎茶
夏丹與茶/東印度公司的茶葉進口/喝茶的風潮/綠茶與紅茶
◎織品
東印度公司的印度棉織品進口/棉織品的用途與價格/印度棉布爭議與工業革命/日本的棉織品進口/歐洲的「亞洲風熱潮」

第八章_東印度公司的變質
◎ 法國東印度公司的挑戰
晚一步成立的法國東印度公司/「與政府一體化」的先驅/本地治里與布林多內/「國旗」代表的意義/
◎從商業公司到政權
搖搖欲墜的「陸上帝國」/危險的一步
◎從「海上帝國」到「海與陸的帝國」
卡那提克戰爭/法國東印度公司的極限/普拉西戰役/孟加拉的領主/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轉變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變質
亞洲境內貿易的變化/躊躇不定的領土擴張

第九章_東印度公司的終結與亞洲海域的變化
◎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困境
波士頓茶黨事件/東印度公司的財政危機/亞當.斯密對東印度公司的批判(一)壟斷貿易/亞當.斯密對東印度公司的批判(二)對印度的統治/「國富論」的極限/印度法案的成立/壟斷型貿易公司的終結
◎法國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解散
法國東印度公司的解散/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失控與廢止/逐漸轉變的時代
◎亞洲海域的變化
南亞的變動/西亞與東南亞的變化/十七世紀的東亞海域――明清交替與鄭氏政權/十八世紀的東亞海域――和平的清帝國/東亞海域――日本的自立

結語
東印度公司的多面性/東印度公司與美國/歐洲主權國家的建立/統治人民的印度洋海域王權/日本的王權與基督信仰/兩百年前的世界

序/導讀

導讀

東印度公司、台灣及亞洲
文/陳國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研究員)

過去五百多年,我們可以說,是一個全球化的加速形成過程。這個過程從1492年哥倫布遠航,「發現新大陸」開始。1498年,達伽瑪繞過南非好望角到達印度西岸的古里,則是歐、亞之間經由海路持續互動的源頭。

    達伽瑪是葡萄牙人;哥倫布是義大利熱那亞共和國的人民,但是他效命的對象是西班牙君主。葡萄牙與西班牙這兩個伊比利半島的國家在十六世紀時擁有海上的優勢,也將他們的優勢伸展到亞洲。葡萄牙人在1509年佔領印度的果阿,1511年佔領馬來半島的麻六甲,1514年出現在中國海域。據說他們在1542年或1543年路過台灣時,叫出「美麗島嶼」(Ihla Formosa)的讚嘆,然後就到了日本南端的種子島,把槍砲等武器傳入當時處在「戰國時代」末期的日本。

    西班牙人從地球的另一頭前來亞洲,他們繞過南美洲的南端而來,走的是南太平的航線。1521年,帶領他們來到菲律賓的麥哲倫,在初到菲律賓南部的宿霧時就死在當地人的手上。西班牙人因此暫時縮手,再來時已是1565年。那一年,一位同來的西班牙傳教士也成功地利用黑潮暖流,沿著台灣的東側北上,在日本南部轉經千島群島,再從北美洲西岸南下,回到已在墨西哥及祕魯建立的殖民地。1571年,西班牙人於馬尼拉建城,開始長期統治菲律賓。三年之後(1574),廣東潮州海盜林鳳受到官兵追捕,率眾逃來台灣喘息,一度返回中國沿海,未能立足,重來台灣,又被明朝福建巡撫劉堯誨派遣總兵官過海來追緝。於是,林鳳從台灣出發前往攻擊馬尼拉,功敗垂成,次年被驅逐,不知所終。又過了五十年(1626),西班牙人從菲律賓過來佔領北台灣,直到1642年被佔領南台灣的荷蘭人趕走為止。

    葡萄牙、西班牙兩國都是直接以國家(或者說,國王)的名義與資金,前來亞洲。雖然基本的目的是貿易,但是也不時以武力來迫使對手接受他們的要求。荷蘭原本為西班牙的屬地,在1579-1648的八十年間一邊以「尼德蘭聯省共和國」的名義進行脫離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一邊也緊鑼密鼓地從事國際貿易以發展經濟。參與獨立戰爭的各省不相統屬,在十六世紀最後幾年也各組公司前往亞洲。不過,為了避免競爭削弱利潤,各省於是在1602年合組了全國唯一的一家公司,也就是通稱為VOC的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該公司雖然是一個商業機構,但是卻被國會授予宣戰、媾和與訂定條約等等專屬於國家的權力。所以在很多方面,荷蘭東印度公司與葡萄牙、西班牙的做法差別也不大。不過,在跨越廣大地理距離的操作當中,荷蘭式的作法授予在遠方現場作業的公司人員決策的權力,遠比凡事要請示本國國王的葡、西兩國迅速而有效率;再加上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船舶性能又比較優越,運輸與作戰都優於葡、西兩國,荷蘭人於是支配了十七世紀亞洲海域的長程貿易。他們多次嘗試打開與中國貿易的門戶未能奏效,在中國的默許下從1624年起以現在的台南安平一帶為基地,與從中國大陸國來的華商交易,同時也把台灣當成是從其位居現今印尼雅加達的總部與日本之間貿易往來的中繼站。166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被鄭成功打敗,退出台灣。

比荷蘭東印度公司早兩年(1600),英國人領先成立了該國的東印度公司。可是由於資金籌措與利潤分配的作法與荷蘭不同,因此一時不及荷蘭人成功。英國人一度在1613-1623年間被允許到日本貿易,但是深受荷蘭人中傷與排擠,於是自行退出日本市場。將近五十年之後,他們試圖重回日本,在獲得鄭成功之子鄭經的同意下,選擇以台灣為跳板前往交涉。然而當時日本的江戶幕府政權實行鎖國政策,不給英國人機會。於是,英國只好在鄭經東寧王國的首都,也就是現在的台南市,設立商館貿易,直到鄭經之子鄭克塽投降清朝為止。

在全球化初期的十六、七世紀來到亞洲的歐洲國家,或者他們的東印度公司,因此都和台灣有過淵源。然而鄭克塽投降後,清廷就禁止外國人前來台灣。不但是前述的四個國家,就是後來才成立的其他經營亞洲貿易的歐洲公司,也都不能造訪這塊土地。

 所有的東印度公司或者其他名稱的歐洲對亞洲貿易的商業機構,在台灣歸屬大清之後,陸續都被允許到中國廣州貿易。他們的名稱和成立的年代參見下表:

公司名稱    成立年代    初到廣州貿易的年代
英國東印度公司    1600    1699
荷蘭東印度公司    1602    1729
法國東印度公司    1664    1698
奧斯登公司    1722    1724
丹麥亞細亞公司    1730    1731
瑞典東印度公司    1731    1732
普魯士亞細亞公司    1752    1753

雖然這些公司都到中國貿易,但是他們不是每個地方都去,也不是每個他們想去的地方都會讓他們去。在中國,他們幾乎只能前往廣州一個港口,別的港口都讓他們吃閉門羹。至於日本,自從鎖國以後,就只有中國人和荷蘭人可以到九州的長崎貿易。韓國完全鎖國,沒有給外國貿易家任何幻想的空間。羽田正教授說,東亞海域其實是「政治之海」;亞洲的其他海域才是「經濟之海」。這意思是說:東亞海域的國家認定外國人從海上前來本國貿易,涉及到本國的安全問題,因此必須嚴格地加以控制和管理,但是印度洋周邊的國家卻不這麼認為。

一心一意要壟斷歐亞之間的貿易,至少想辦法要控制亞洲海域內的船運交通。於是他們發行稱作“cartaz”的通行證,只有花錢買過通行證的船舶才不會在海上遭遇葡萄牙船的攻擊。他們甚至還以武力在亞洲海域的沿岸建立據點。就這樣在亞洲海域建立起歐洲人的「海上帝國」,而稍晚才到的荷蘭人與英國人也採取類似的作法。

十六世紀的西亞與南亞其實有三個強權。最西的土耳其為鄂圖曼帝國(Ottoman Empire, 1299-1923);兩河流域與伊朗的統治者屬於薩法維王朝(The Safavid Dynasty, 1501-1736);印度則是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 1526-1858)的天下。這三個帝國都是「陸上帝國」,對統治或控制海域的興趣不大。只要利用港口與從事海上活動的商人記得繳稅、繳夠稅,帝國的官員並不介入干涉他們的活動。因為印度洋周邊人群的觀念是印度洋是個「經濟之海」,是個生計的場域,而非政治的場域。再者,這些帝國本來就由多樣的民族組成,沒有現代源自西方的「民族國家」的概念,並不排拒外國人,甚至也不排拒異教徒。

十七世紀的後半,日本已經鎖國,而中國為了與台灣的鄭氏王朝對抗實施了二、三十年的海禁與遷界的策略,把人民與海洋隔離。併入台灣之後,從1684年起,中國開放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的海岸,准許人民出海貿易,於是從日本到東南亞各地皆可看到華人的蹤跡。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路與華人的商路大致重疊,但是華人並未涉足馬來半島以西的印度洋世界。各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洋海域的發展各有千秋,不過顯然先是荷蘭人的勢力比較大,後來則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擅場。這兩家公司也陸續擴張佔領土地,由「海上帝國」轉變為「海上與陸上的帝國」。

不過,商業是各國東印度公司的原始目的。有如達伽瑪一行所稱,東來的目的是「尋找香料及基督徒」,主要是為了將當時歐洲售價昂貴,卻又生產在東南亞的調味香料(胡椒、丁香、荳蔻、肉桂)運回歐洲販賣牟利。話說回來,這也只是個起頭。當他們的人在亞洲活動以後,很快地就發現亞洲擁有更多罕與倫比的精美商品。兼從數量與價值來說,依序差不多是中國茶葉、印度棉織品、中國瓷器,然後才是中國與孟加拉等地的絲綢,以及更多、更多樣化的其他東西。二十世紀初年,德國的外交官李奇霍芬為古來從中國經過中亞、西亞以達歐洲的那條陸上的商旅之路取了個浪漫的名字――絲綢之路。後來的學者也自然地把東西之間的海上交通貿易之路叫作「海上絲綢之路」。從各國東印度公司從亞洲載走的大規模商品來考量,於是有些學者主張說這條路也是「香料之路」、「陶瓷之路」,或者應該說是「棉布之路」。

歐洲各國東印度公司東來,為歐洲與亞洲建立起不斷的聯繫。他們一開始就來到東亞,於是他們在台灣、中國與日本的活動與互動也就受到矚目。以台灣來說,很多人都可以把荷蘭東印度公司、熱蘭遮城、淡水紅毛城……等等與東印度公司連結的對象朗朗上口,甚至於對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的總部雅加達或者歐洲母公司所在地的阿姆斯特丹也不算陌生,可是對這些公司在亞洲境內其他地方的活動概況、對當地以及整個亞洲或世界的歷史動向產生怎樣的衝擊,或者怎樣的影響,大體上除了少數三、兩位研究者之外,普遍欠缺瞭解。

羽田正教授的《東印度公司與亞洲的海洋》一書,言簡意賅,卻不乏對特定細節的鋪陳,讀起來叫人津津有味。羽田正教授家學淵源非常深厚。他的祖父羽田亨以研究元朝時代的蒙古史聞名;他的父親羽田明研究敦煌學,也研究西南亞。羽田正自己的核心研究是西亞與伊斯蘭,但是閱讀、寫作的範圍遠遠比那些課題來得大。更特別的是,他比他的祖父與父親更進一步,不只關心在大陸上所發生的事,也專注於海洋人文世界的變化。他花了比預期多很多的時間,完成的這本《東印度公司與亞洲的海洋》,真的值得詳細閱讀。透過這本書,讀者對十八世紀末以前兩、三百年的亞洲史的視野,自自然然就能步步開闊地展開。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ISBN
    • 9789869590549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84
    • 商品規格
    • 14*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購買須知:

使用金石堂電子書服務即為同意金石堂電子書服務條款

電子書閱讀方式分為金石堂(線上閱讀)及Readmoo(兌換碼)兩種方式

電子書 金石堂
  • 您所購買的電子書,將儲存於會員中心→我的交易紀錄「我的e書櫃」,點選線上閱讀直接開啟閱讀。
  • 最佳瀏覽載體: 建議使用Chrome、Microsoft Edge 有較佳的線上瀏覽效果, iOS 14.2 或以上版本,Android 6.0 以上版本,建議裝置有6GB以上的記憶體,至少有 30 MB以上的容量。
電子書 Readmoo
  • 您所購買的電子書,請至會員中心→我的交易紀錄「我的e書櫃」領取複製『兌換碼』至電子書服務商Readmoo進行兌換。

退換貨須知:

  • 因版權保護,您在金石堂所購買的電子書僅能以金石堂專屬的閱讀軟體開啟閱讀,無法以其他閱讀器或直接下載檔案。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不受「網購服務需提供七日鑑賞期」的限制。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先使用「試閱」功能後再付款購買。
※ 本商品不列入大咖方案累消回饋計算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