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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飛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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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飛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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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這件事的根在哪裡?」
「失劫的黃金在哪裡,這件事的根就在哪裡。」
「那批黃金就是所有秘密的根?」
「是的。」
所以小方又回到了大漠,又回到了這一片無情的大地。
烈日、風砂、苦寒、酷熱,又開始像以前那樣折磨他。
他在這裡流過汗,流過血,幾乎將性命都葬送在這裡。
他痛恨這個地方,不但痛恨,而且畏懼。奇怪的是,他偏偏又對這地方有種連他自己都無法解釋的濃烈感情。
因為這地方雖然醜陋、冷酷、無情,卻又偏偏留給他一些又辛酸又美麗的回憶。不但令他終身難以忘懷,而且改變了他的一生。
「知道藏金處的人有幾個?」
「三個。」
「除了你和卜鷹之外還有誰?」
「還有班察巴那。」
——班察巴那,一個寂寞的隱士。一位最受歡迎的民族英雄。一個孤獨的流浪客。一位滿腔熱血的愛國志士。一個冷血的殺人者。一個永遠都沒有人能夠瞭解的人。除了他之外,誰也不會有他這種矛盾而複雜的性格。
從來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會從哪裡來?會往哪裡去?也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更沒有人能預測他會做出什麼事!

本書特色
《大地飛鷹》為古龍後期傑作!浪子、人傑與梟雄的命運之搏!
三十萬兩遺失的黃金,牽扯出一場天地變色的大漠風暴,究竟「勝利」會屬於正邪對立的哪一方?糾葛的情誼、詭譎的搏殺,以及江湖浪子心酸無奈的深刻描繪,使《大地飛鷹》成為令人難捨的武俠極品!

作者簡介

古龍

如果說金庸是舊派武俠小說的改良者、總結者、集大成者,那麼古龍則是新派小說的締造者、開拓者、樹豐碑者。本名熊耀華的古龍,豪氣干雲,俠骨蓋世,才華驚天,浪漫過人。名作家倪匡說:「古龍熱愛朋友,酷嗜醇酒,迷戀美女,渴望快樂。他以豐盛無比的創作力,寫出超過了一百部精彩絕倫、風行天下的作品,開創武俠小說新路,是現代武俠小說的一代巨匠。他是他筆下所有英雄人物的綜合。」
古龍的作品永不褪流行,以獨闢蹊徑的文字,寫石破天驚的故事。他與金庸、梁羽生被公認
當代武俠作家的三巨擘。

名人/編輯推薦

優秀的武俠小說常以意境勝。人物性格的鮮明與景物的奇絕每每共同構成故事的底色,本書亦然。作者開篇即展示一個生命的絕境:狂風,沙礫,大漠,與挺立大風暴中的「鐵血三十六騎」。這生命絕境正是武俠勝境,生命禁區正是俠客們施拳展腳的人生舞台,於是引出了一個個慘烈的故事。──著名文學評論家、中國文化報總編輯 卜鍵

古龍後期傑構《大地飛鷹》──論浪子、人傑與梟雄的命運之搏
著名文學評論家、中國文化報總編輯 卜鍵
新紀元的夏月,京城亢熱數日,憋悶已極,不得已趁周末躲往昌平境內的綠化山莊,急煎煎欲了卻幾筆文債,其一便是為古龍評本寫兩篇專論。現實生活如此煩累擠迫,古大俠小說中又多豪情逸氣,強做解人,能得其旨趣否?我頗覺惶懼。
綠化山莊,由名字即可見出其綠化基地向休假村的轉移,是個清幽宜人的寫作勝地。出門行數百步即是明泰陵,陵主弘治皇帝生母是選自西南少數民族的宮女,產子後即被加害,使弘治一生陷入尋找母族的情結,也有幾分傳奇色彩。有意思的是,《大地飛鷹》的最後也寫到主人公小方的母親,寫他為救母親而毅然入「富貴神仙」之彀。所謂「古今同情」者,信矣!

荒漠上有多少欲望
優秀的武俠小說常以意境勝。人物性格的鮮明與景物的奇絕每每共同構成故事的底色,本書亦然。作者開篇即展示一個生命的絕境:狂風,沙礫,大漠,與挺立大風暴中的「鐵血三十六騎」。這生命絕境正是武俠勝境,生命禁區正是俠客們施拳展腳的人生舞台,於是引出了一個個慘烈的故事。
儘管有一萬條理由,卻還很少有作者去寫俠客們偏愛荒漠。「大隱隱於市」,大俠便俠於市,朝廷與都市永遠都擁有俠士活躍的身姿。但武俠中的確又常寫到絕域與極邊之地,古龍書中更如此。這是磨勵意志和鍛鑄性格的需要,也是故事情節的自然延伸。所謂「自然」,意即其必有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如本書中開卷即見沙漠風暴,礫石擊面,饑鷹飛襲,同時也交代了「鐵血三十六騎」和駱駝隊來此的目的——運送三十萬兩黃金。
鐵翼和他的鐵血騎士死了,三十萬黃金沒了。隨後趕來的是衛天鵬與「旋風三十六把刀」,又是「三十六」,自從宋代水滸故事流行以來,這個數字便覺威武雄健、殺氣逼人,便成武俠格範。「怒箭神弓」衛天鵬也為護送黃金而來,眼下的任務則成了追蹤失去的黃金。古往今來,黃金都是財富最簡捷有效的代表。於是冷寂的荒漠因此出現了一番鬧熱。黃金的舊主人「富貴神仙」呂三爺來了,且不知他如何搞來這許多黃金,又為何將黃金運經荒漠,但見他和他的人馬為追回此黃金拚命掀騰;名徹江湖的卜鷹也來了,還有他的藏族朋友班察巴那,也還有龐大的駝隊和眾多死士,卜鷹成了黃金的新主人。三十萬黃金成為雙方爭奪廝拚的焦點,然作者卻在行文過半時,才點明重中之重的是黃金中的神魚——那能開啟更大財富之門的「噶爾渡神魚」。故事至此也陡然一變,黃金之爭變為民族權利之爭,由是班察的形象便更覺凸顯。
黃金帶來的是欲望的瘋長,英雄、俠士、陰謀家及政客都往荒漠和邊地匯集,權欲、物欲和情欲亦糾結混雜,人性和友情都經歷著沖刷檢證,也在演變扭曲,兩大陣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分合合,恩恩怨怨,至最後也未見出個輸贏。荒漠上有無數個欲望,是黃金,更是潛在其中的神魚,引發和點燃了這些欲望。
欲望帶來的又是什麼?
是廝拚,是流血和死亡,是松幹般屹立的俠士之軀的摧折,是春花般嬌豔的少女笑靨的枯萎……

生當做人傑
讀這部書的一個很私人化的愉悅,是古龍摶弄出了一個很圓整的文學形象——卜鷹。
記得一九八八年在安徽蕪湖召開的全國《紅樓夢》研討會上,初入山門的我對文學巨擘曹雪芹忽生不敬,指責其在設置形象時的「惡作劇」筆法,賈甄真假爾外,如單聘仁(善騙人)、卜是仁(不是人)等。實則舉目望去,老卜家在文學作品中多為反派角色,真是吃了姓氏的虧。古大俠開創先例,以褒獎之筆為卜鷹寫像,能不大喜過望!
書中的卜鷹,是一個身穿闊大白袍、乾枯瘦小、其貌不揚的人,他的名頭傳遍江湖,也響徹藏域,作者這樣寫道:在遠方積雪的聖峰上,有一隻孤鷹,在這片無情的土地上,有一個孤獨的人,據說這個人就是鷹的精魂化身……
可設想古龍寫作至此是怎樣的心懷純淨和充滿崇敬,方能如此設色鋪彩!他寫傲骨錚錚的小方聞名後肅然起敬,寫縱橫江湖的衛天鵬相遇時的色厲內荏,筆致迴環,烘雲托月,卻都在寫卜鷹形象。
寫卜鷹卻不盡寫:書中不寫其來歷,衛天鵬口稱「卜大公子是千金之體」,可知必為大族世家之子,卻不作進一步交代,不交代而見其神秘;書中亦不寫其歸途,拉薩一役後,卜鷹便如在如不在,悠悠歲月,茫茫世事,竟然都未見卜大公子再涉入,最後也不知所終。俗諺有「神龍見首不見尾」,卜鷹這隻神鷹竟是首尾均罩在五雲中。
卜鷹幾乎是與食屍鷹一同出現的,他似乎也具有食屍鷹的稟質:堅忍、迅捷、殘酷、嗜血。這是鷹的共性,毋論禿鷹、雄鷹和聖鷹,均此一例。高翔,是為了下視,堅翅利爪常用於搏擊。
衛天鵬認定卜鷹是為三十萬兩黃金而來,可謂一語中的。
再深入求之,就會發現三十萬兩黃金雖鉅,卻也不會成為「富貴神仙」與卜大公子爭奪的焦點。黃金之戰只是表面的,黃金中那尾「噶爾渡神魚」才是開啟真正財富之門的鑰匙。呂三爺不惜血本的瘋魔般的追殺,原是為了這條神魚;而卜鷹得手後仍盤桓不去,也是要知道黃金中的秘辛。故事越到最後越有些撲朔迷離,亦不外這條神魚的魔力。
號稱劍癡的獨狐癡對卜鷹有數句定評:「不是劍客,不是俠客,也不是英雄。」「他的心中只有勝,沒有敗,只許勝,不許敗。為了求勝,他不惜犧牲一切。」作為敵手的獨孤癡對他滿含崇敬,他說:「卜鷹是人傑!」
什麼是人傑?人傑與英雄又有何區別?在古龍心中,大約人傑常是有些非常之舉的,「不惜犧牲一切」是非常之舉,這犧牲中當也包含著友誼與親情,包含著道德準則與良知,包含著一己之軀與純潔愛情。目的高於一切,手段服務於目的,目的崇高可消解手段的卑鄙。然則這樣做就是人傑麼?這樣的人傑與惡魔還會有質的區別麼?這是古大俠留給我們的課題。
大約古龍也是迷惘的。卜鷹在雪域的親密戰友是班察,五花箭神班察巴那。全書後半部隱約寫到卜鷹和黃金的失蹤似乎與班察相關,更明寫了班察使小方與呂三爺同歸於盡的惡毒。班察自食了這枚苦果,作者寫道:「班察巴那還是不愧為人傑」,全書至此收束,未盡的當是一聲歎息。

咒語與酒歌
閱讀本書,給人印象極深的是貓盜,印象更深的則是貓盜時或冷喝的咒語,「石米,柯拉柯羅」。這是浸在血沫中的咒語。我沒有去過西藏,不知古龍是否到過西藏,更不知這六字咒語在藏文中是否確有存在,所強烈感受的則是其每次響起後的可怖場景。
咒語是神秘和冰冷的。咒語是一道「絕殺令」。咒語響起的地方如颶風橫掠,剩下的只是屍骨的殘骸。於是,曾橫行江湖的俠客們聽懂了這句不祥之語,可歎的是往往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才聽懂,如「鐵血三十六騎」、「旋風三十六把刀」的勇士。這是多麼可悲的事!咒語屬於荒漠,而荒漠又似乎屬於食屍鷹。對於那些遨翔於天空的禿鷹,這六字真言應說是最美聲悅耳的歌謠。我敢說食屍鷹也聽懂了咒語,於是每當罵語冷然響起,禿鷹們便歡快地撲棱著翅膀飛來,盛宴開始了,被吃的是昔日那氣吞山河的赳赳武士。造化因緣,又誰謂「吃人的宴席」不可以由鷹來唱主角?
細味全書,鷹(禿鷹?雄鷹?)又不可能主宰著大漠,大漠的主人只能是人類,鷹其高飛低掠,鐵喙利爪,最能做的也只是乘人之危或乘人之亡。牠的吃人宴席應說是「吃死人的宴席」,亦可憎可悲耶!在跋涉日久、饑渴交攻的小方看來,食屍鷹有幾分可畏,而在衛天鵬一箭之下,這隻「潑毛團」便直落雲端葬身消塵,是鷹亦有限也。
作者寫了一位卜姓大俠士,又為什麼要以「鷹」名之?推想來也並非複雜,散散碎碎的理由也有一大堆,我卻以為與一支酒歌相關。這支酒歌與咒語在書中交替出現,詞曰:兒須成名,酒須醉。酒後傾訴,是心言。酒真是人世不能或缺的寶物,生活教人深沉自閉,酒卻能讓自閉者敞開胸懷。酒能麻痹人的理性,然理智的閘門一打開,悟性的精靈便活潑潑跑出。我國文學作品中的酒歌大多攜帶著魂靈之真率,此歌亦然。卜鷹第一次吟唱這首歌,是卒逢大難後對小方的傾訴。他談到了浪子,談到浪子的精神空虛與寂寞,他向小方傾訴的正是一己之心言。
貓盜是卜鷹馴教出的武士,亦知卜鷹身上也有著如食屍鷹的戾氣和嗜血,咒語傳遞的正是這種血腥殺氣。而酒歌則是一種心跡的剖白吐露,卜鷹名貫華夷,可成名又怎樣呢?卜鷹富甲海內,可鉅富又怎樣呢?也還有苦痛與哀傷,還有失敗與挫折,還有空虛與悵惘,還是渴望與摯友一吐為快……

浪子是一道風景
或許古大俠就是現實世界中的一個浪子,嗜酒好色,不重貨殖,其作品最愛寫的形象是浪子,最感人的形象亦是浪子,如小李飛刀李尋歡、葉開,本書中的方偉亦響噹噹一個浪子。
方偉有一個綽號——「不要命的小方」,不要命當是浪子的標記。「一個人,一柄劍,縱橫江湖,快意恩仇」,是浪子的豪情;「孤獨,寂寞,空虛」,是浪子的悲情。這是卜鷹的人生歸納。卜鷹是浪子麼?至少,他曾經是浪子,才會對此有極深的體識,他的那支酒歌亦是浪子的歌。
司馬遷《史記》有「遊俠列傳」,遊俠即浪跡天涯的俠客,即浪子。而《水滸傳》中的浪子燕青,更為後世之浪子立下楷模:急功好義,善良忠誠,且風度翩翩,富有個性魅力。生活中的浪子往往很有女人緣,文學作品中的浪子更是擁紅倚翠,大得芳心。看本書中的方偉,先有波娃,又有陽光,最後是小燕和蘇蘇,也算交了桃花運。這些愛來路不同,來勢亦不同,卻都有一點真誠,是方偉的浪子風采吸引和打動了她們。
多管閒事是浪子的基本行為方式。《邊城浪子》中的葉開愛管閒事,實則故事進行到最後謎底揭開,葉開是白天羽真正的骨血,則他的作為便與一般浪子不同。方偉不然,作者不去寫其家世及閘派,起首便是被追殺,被為兒子報仇的「富貴神仙」追殺,後來仍是被追殺,被各類不能確定的暗敵追殺。由是便得浪子之真諦。只不過凡浪子又都有些真本事和真寶貝,葉開的小李飛刀令人喪膽,方偉的寶劍能引起卜鷹濃厚興趣,當也非同凡響,他那匹「赤犬」得自關外落日馬場主人馬嘯峰的饋贈,其與關東萬馬堂的馬空群不知有否關係?
浪子也是不缺乏親情的。古龍擅寫浪子,尤擅以親情寫浪子。「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江湖上的浪子如飛蓬,如風箏,則母親是浪子心底的最後家園和精神寄託。書中的方偉之母雖未出現,然作者以看似閑閑一筆,寫不要命的小方忽見如母親居室之設置,便五中如焚,束手就縛。浪子最難忘母愛,最珍惜母愛,全是因為空虛寂寞麼?
在武林和江湖,在廟堂和都市,都會有浪子活躍的身影,浪子是一道永恒的風景線。

書摘/試閱

這個女孩子用一種很奇怪的態度看著自己手裡的劍,過了半天才說:「我七歲的時候先父就曾經告訴過我,如果我想學劍,就一定要記住,劍是殺人的利器,也是兇器。不到必要時,千萬不可輕易拔劍。如果你手裡的劍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殺人,別人也會因此殺你。」
「他說的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個輕易拔劍的人,絕不是個善於用劍的人。」
「現在我掌中的劍已出鞘,本來當然是準備出手的。」這個女孩子說:「可惜現在我卻偏偏不能出手了。」
「為什麼?」小方問她。
她還是沒有說她為什麼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說,因為這時候她已經出手了。
在這生死呼吸間的一剎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來不該去想的事。
他又想起了卜鷹。
就在那個夜深人靜,夜涼如水的晚上,卜鷹還說過一些讓他永難忘記的話。
「劍客手裡的劍,有時候也像是賭徒手裡的賭注。」卜鷹說:「一個真正的賭徒是絕不輕易下注的。如果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準,下得狠,而且一定還要忍。」
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機會。
卜鷹又說:「別人認為你不會出手的時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機會。」
這個女孩子無疑也聽她父親說過同樣的話,而且也跟小方一樣牢記在心。
她已經讓小方認為她不會出手了,所以她一直等到這一刻才出手。
靜如泰山,動如脫兔。不發則已,一發必中。
這也是劍客的原則,一劍出手,就應該是致命的一劍。刺的必定是對方要害,一定帶種極霸道的殺氣。
她刺出的這一劍卻不是這樣子。
她的出手又快又準,她的劍法不但變化奇詭而且絕對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卻不夠狠,劍法也不夠狠。
小方雖然從未見過獨孤癡的劍法,也從未見過他出手,但是小方可以想像得到。
只要看見過獨孤癡的人,大概都可以想像得到他的劍法和出手是什麼樣子的。
——能看到他出手的人當然不多,因為看過的人都已死在他的劍下。
這個女孩子既然能將班察巴那屬下的殺手一劍刺殺,她的劍法無異已得到獨孤癡劍法中的精髓。可是她這一劍刺出卻一點都不像是這樣子。
小方已經覺得有點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她一劍刺出之後,忽然又住手。
「現在你是不是已看出來剛才我為什麼不能出手?」她問小方。
小方沒有反應。
她又說:「我學的劍法是殺人的劍法。如果我要殺你,我的劍法才有效果。」
小方反問她。
「剛才你不想殺我?」
「我本來是想殺你,用你的命來祭我的劍。」她說:「可是剛才我卻改變了主意。」
「為什麼?」
「因為我想跟你做個交易。」
「交易?」小方問:「什麼交易?」
「當然是大家都不必吃虧的交易。」這個女孩子說:「只有這種交易才能做得成。」
跟一個這樣的女孩子談一件大家都不吃虧的交易,當然是件很有趣的事。
小方正想問她:是什麼樣的交易?交易的是什麼?應該怎麼談?
他還沒有問,窗外忽然響起了一聲雞啼,窗紙已經發白了。
不管黑夜多麼長,天總是會亮的。
天一亮雞就會啼,窗紙就會白。不管誰聽見雞啼的時候,都不會認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會因此而大吃一驚。
可是這個女孩子卻忽然跳了起來。就好像是條中了箭的兔子一樣跳了起來,穿出了窗戶。
臨走的時候她又說了句很奇怪,讓人很想不通的話。
「我一定要走。」她說:「可是你不能走,今天晚上我一定會再來,也許天一黑我就來。」

她為什麼要走?為什麼一聽見雞啼的聲音她就要走?
雞啼的時候,太陽就將昇起。
難道她也像那些見不得陽光的妖魔幽靈鬼魂一樣,生怕太陽一昇起,就會把她化成一堆濃血。
所以她一定要等到晚上才能重回人間,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後。
——她究竟是人還是鬼?
她要和小方談的是什麼交易?是不是一種買賣靈魂的交易?

天又黑了。
小方在等,等她來。
在一間如此狹窄陰暗潮濕的廉價旅社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小方卻很沉得住氣。
他既不知道那個女孩子會在什麼時候來,也不知道她會從什麼地方來。
——是從窗外來?還是從門外來?是從屋頂上掉下來?還是從牆壁裡鑽出來?
——是從天上來?還是從地下來?
小方根本沒有去想,也沒有去猜。
他一直坐在房裡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過了很久,他才聽見敲門的聲音。
確實是有人在敲他的門,敲門的卻不是今晨陽光初露時倉惶離去的那個女孩子。
敲門的是個小男孩。髒兮兮的小男孩,看起來只有八、九歲,身上居然還穿著件大人穿用的緞子做成的大褂。
小方忍不住有點奇怪。這個客棧裡的夥計,怎麼會放這麼樣的一個小孩進來敲他的門?
更奇怪的是,店裡的夥計就在小孩的旁邊。非但沒有阻止,而且居然還對他很客氣。
——這麼樣的一個小孩難道也是個很有來頭的人?
小方忍不住問他:「你是來找我的?」
「不是來找你是來找誰的?」這個小孩子兇巴巴的說:「不是找你,難道是來找烏龜王八蛋?」
小方沒有生氣。
他有一點想笑,卻又笑不出來:「是誰要你來找我的?」
這個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當然是我們的老大,他要我帶你去見他。」
「你們老大是誰?」小方問:「他人在什麼地方?」
這個小孩子說:「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龜孫。」
他說完了這句話,扭頭就跑。
小方也只好在後面跟著。他並不是怕做活龜孫,而是因為他已經猜出這個小孩子的老大是誰了。

天色已經很暗。就算有星星,星光也是很淡;就算有月亮,月光也很淡。前面的路途方向,已經漸漸不太看得見。
這個孩子在前面跑著,忽然一下子就看不見了。
可是他既沒有飛上天,也沒有鑽下地,只不過忽然一頭鑽進了一間破廟裡。
小方也只好跟著鑽進去。
破廟裡居然有亮光,還有酒香和烤肉的香氣。烤的好像是香肉。
烤肉的火堆旁圍著十七、八個小男孩。都是些還沒有長大的小男孩。身上穿著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衣服,正在做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事。
——他們做的這些事如果是大人們在做,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不過他們還都是孩子。

一個看起來年紀最大而且最髒的孩子,盤著腿坐在廟中間的神案上,一雙大眼睛烏溜溜的轉。
帶小方來的小孩指著他,悄悄的告訴小方:「他就是我們的老大。」
他們的老大當然就是那個玩小蟲住鳥屋的小孩,也就是那個騎青騾使長劍的姑娘。
香肉已經不香了,因為香肉已經被吃到肚子裡去。
不管多香的肉,被吃到肚子裡去後,都不會香了。——只會變臭,不會再香。
小方看著在火堆旁吃肉喝酒賭錢的小孩,忍不住皺起了眉頭:「他們都是你的兄弟?」
「每個都是。」這個以前玩小蟲,昨夜使長劍,今夜臉上好像又有鼻涕要流下來的小姑娘說:「我就是他們的老大。」
「你怎能讓他們做這些事?」
「為什麼不能讓他們做?」
「這些事是大人做的。」小方說:「他們還小,還是孩子。」
「那麼我是不是該告訴他們,一定要等到長大了之後才能做這些事?」
小方不能回答。
那個女孩又冷冷的問他:「我是不是應該告訴他們,等他們長大了之後就可以做這些事?」
小方說不出話了。
這女孩子忽然嘆了口氣:「如果大人們不喜歡看見小孩們做這些事,大人們自己最好也不要做。」她說:「大人們自己天天在做的事,又怎能讓小孩不做?」
小方苦笑。
他覺得她的話實在有點強辭奪理,卻又偏偏想不出反駁的理由來。
他只有改變話題:「昨天晚上你說的究竟是什麼交易?」
其實他還有很多別的問題要問這個小女孩。
——為什麼雞啼她就要走?為什麼她總要扮成這個髒兮兮的小男孩?
——獨孤癡在哪裡?他的劍法是不是已練成?傷勢是不是已痊癒?
這些問題小方都沒有問。
因為他忽然也對她要談的這個交易很感興趣。
這個女孩子提出來的交易,大多數人都會很感興趣。
「我找個安全隱密舒服的地方給你住。」她對小方說:「我每天都會做幾樣好吃的東西給你吃,偶爾還會替你洗洗髒被單髒衣服。」
小方笑了。
他實在很想問問這個女孩子,是不是準備嫁給他。
——在某方面來說,婚姻豈非也是種交易?
——這個女孩子要替小方做的事,豈非也正是妻子應該為丈夫做的?
這個女孩子盯著小方的眼睛,彷彿也想笑卻沒有笑。
「如果你以為我想嫁給你,你就錯了。」她說:「你絕不能把我當作一個女人。」
「我應該把你當作什麼?」小方故意問她。
「把我當作你的師父。」
「師父?」小方忍住笑:「你能教我什麼?」
「劍法。」這個女孩子說:「我可以把獨孤癡教給我的劍法全部教給你。」
小方開始有點吃驚。
「你是不是說你不但要替我煮飯洗衣服,還要把別人秘傳的劍法教給我?」
「是的。」這個女孩子道:「我是這樣說的。」
「你不是在開玩笑?」
「不是。」
她說話的態度的確連一點開玩笑的樣子都沒有。
小方的態度也變得嚴肅起來。
「交易是雙方的。」小方問:「你要我為你做什麼?」
「劍法。」這個女孩子說:「我也要你把你的劍法傳授給我。」
她又說:「我想斬下獨孤癡的頭顱報父仇,你也要擊敗他。可是以我現在學到的劍法,連他一根頭髮也斬不到,要擊敗他大概也很不容易。」
小方不能不承認這一點。
「我們只有這麼做才有希望。」她說:「這個交易對我們兩個人都有好處。」
這一點小方也承認。
他在考慮,可是並沒有考慮多久:「這樣說來,如果我不肯答應這件事,我就是個笨蛋?」
「你是不是笨蛋?」
「我不是。」
所以他們作成了這個交易。
肉已經烤好了。這個女孩子分了一大塊給小方。用一隻又有油又有泥的手,用力拍小方的肩。
「現在我們已經不是普通朋友,是好夥伴了。」她說:「我保證你不會後悔。」
小方笑了笑。
「現在我們已經不是普通朋友了,可是我連你貴姓大名都不知道。」
這個女孩子也笑了。
「我姓齊。」她說:「在我做男孩子的時候,我叫小蟲。」
「在你做女孩子的時候呢?」
「我叫小燕。」
「你明明是個女孩子,為什麼要做男孩子?」小方問小燕。
小燕直視著他。
「你是不是想要我說真話?」
「當然想。」
「好,我告訴你。」小燕說:「如果獨孤癡知道我是女孩子,我早就已經死在他的劍下。」
「為什麼?」
「因為獨孤癡練的劍法很絕,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就要發洩一次,否則他就會發瘋。」小燕說:「通常他都是以殺人做發洩。」
她又說:「如果他不能殺人的時候,他就要在女人身上發洩。如果他知道我是個女孩,就一定會來找我;如果我不肯,就一定會死在他的劍下。」
她一直在看著小方。她的眼睛清澈明亮。她說的雖然是件見不得人的事,可是她自己絕沒有一點不好意思見人的樣子。
小方忽然覺得有點佩服她。
一個年輕的女孩子,能夠在男人面前,把這件事說得出口,實在是件讓人不能不佩服的事。
小燕的眼睛還在盯著他。
「你還有什麼事情要問我?」
小方的確還有很多事要問她。
——獨孤癡的劍法練成了沒有?獨孤癡的人在哪裡?
可是他沒有問。
他用手裡拿著的肉塞住自己的嘴。
無論任何人的一生,總會遇到些很突然的變化。就像是其他一些別的事一樣,這些變化也有好有壞。有的令人歡欣鼓舞,有的令人悲傷頹喪。
在感情方面來說,愛情就是突發的,仇恨也是;在生活方面來說,往往也有些事會改變一個人的人生。
無論這些變化是好是壞,在本質上都有兩點相同之處。
——在變化的過程中,通常總會發生一些讓人終身永難忘懷的事。

小方的生活忽然改變了,從一種極狂暴的生活方式忽然變得極平靜。
齊小燕並沒有騙他。她真的在一個小小山丘裡,一道彎彎的流水旁,一株青青的古樹下,替他找了個隱密舒服的地方,替他蓋了棟小木屋,讓他住下來。
她燒的菜味道果然還不錯。她蒸的饅頭很胖,擀的麵條很瘦,煮的飯也很香。她包的餃子一咬就是一口肉。
她居然還真的替他洗衣服,而且還不止洗過一次。
在一個如此安靜幽美的地方,有一棟如此安全舒服的小屋,每天都有一個這麼能幹這麼美麗這麼會說話的女孩子來陪他。
這種生活對一個像小方這樣沒有根的浪子來說,改變實在太大了。
他從來都沒有家,現在卻好像有了。只不過他自己也知道這種生活隨時會結束。
等他們的劍法一練成,就要結束。
在某一方面來說,劍法就像書法。不但要有「氣」,有「勢」,有「意境」,而且還要有「技巧」。
——一筆落下要意在筆先,一劍出手也要意在劍先。其中的轉折變化,就要靠技巧了。

氣勢和意境是先天的,技巧則要靠後天的苦練。
所以小方苦練。
獨孤癡的劍法中,有很多運氣的方法和劍式的變化,都是他以前從未聽人說過也從未想到過的。
這種劍法變化雖然不多,可是每一種變化都出人意料之外。
劍式的變化不但要靠手法運用的巧妙,還要有一股「勁」。
沒有氣,就沒有勁。
獨孤癡劍法中最巧妙的一點,就是他運氣的方法。
——氣從絕不可能發出的地方發出,劍從絕不可能出手的地方出手。
——氣勁在腕,一劍窮胸。
這就是技巧。
這種技巧必須苦練。
在這段日子裡,他幾乎忘記了「陽光」和卜鷹;幾乎忘記了所有那些他本來絕對忘不了的人。
他當然並沒有真的忘記,只不過禁止自己去想而已。
學劍不但要苦練,而且要有天賦。肯苦練的並不少,有天賦的人卻不多。
對千千萬萬個想在江湖中出人頭地,想成名卻又未成名的少年來說,「劍」不僅是種殺人的利器,也是種代表「成熟」、「榮譽」、「地位」的象徵。
遠在千百年前,第一柄劍鑄成之後,想學劍也肯苦練的少年就不知有多少。
其中能練成的又有幾個?
如果說小方是個天生就適於學劍的人,齊小燕無疑也是。
不到三個月,她就已將小方劍法中所有她應該學、值得學的東西,全部學會。
三個月之後,她到小方這裡來的次數就沒有以前那麼多了。
她不來的時候,也有人替小方送飯來。
送飯來的,就是那個第一次帶小方到那破廟去見她的小孩。
「我叫大年。」這個小孩子告訴小方:「因為我是大年初一生的,所以叫大年。」
大年說他已經十三歲,可是他看起來最多只有八、九歲。
「我從小就吃不飽穿不暖,所以永遠都好像長不大的樣子。」大年又告訴小方:「有很多人都在背後罵我,說我一肚子都是壞水,所以才長不高長不大。可是我一點都不在乎。」

他說話的口氣又好像比他實際年齡大得多:「只要他們不當面罵我就成了。」
「他們從來都沒有罵過你?」
「從來都沒有。」大年說:「因為他們不敢。」
小方看著他,看著他圓圓的臉,看著他臉上時常都會露出來的那種老氣橫秋的樣子,忍不住問:「這地方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很怕你?」
想起了客棧裡那個伙計對他的態度,所以小方才這麼問。
大年卻搖頭。
「他們怕的不是我,怕的是我們老大。」他挺起胸道:「我敢說這地方沒有一個人敢惹他。」
「為什麼?」
「因為誰惹他誰就要倒楣。」
「怎麼樣倒楣?」
「有的人在半夜裡頭髮鬍子都被剃光,有的人早上起來忽然發現那兩道眉毛不見了。」
大年揚起眉:「開當舖的老山西,頭天晚上踢了他一腳,第二天他那隻腳就腫得像豬腳一樣。」
他的圓臉上充滿驕傲得意之色:「自從那次之後,這地方就沒有人敢惹我們了,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他的小兄弟。」
小方笑了笑。
「看來你們這位老大本事倒真不小。你們有了這麼樣一位老大,一定很高興。」
「當然高興。」大年說:「他不但給我們吃,給我們穿,而且處處照顧我們。」
「他對你們這麼好,你們怎麼樣報答他?」
「現在我們雖然沒法子報答他,可是等我們長大之後,我們也會替他做些事的。」大年瞪著眼,說得很認真:「只要能讓他高興,隨便什麼事我們都做。就算他要我們去死,我們也會去。」
他又像大人般嘆了口氣:「只可惜我們現在還太小,只能替他做點小事。只能替他送送東西,跑跑腿,打聽打聽地面上的消息。」
他又挺起胸,很認真的說:「如果這附近有什麼陌生人來了,第一個知道的一定是我們老大;如果地面上出了什麼奇怪的事,第一個知道的一定也是他。」
小方也在心裡嘆了口氣。他忽然發現這個女孩子不但有頭腦、有手段,而且有野心。
也許她的野心遠比任何人想像中都大得多。
又過了幾個月,漫漫的長日已過去,炎熱的天氣又漸變得涼快起來。
這種天氣正是睡覺的好天氣。
可是小方卻沒有睡好,早上起來時不但唇乾舌燥,眼睛裡也帶著紅絲。
沖過一個冷水澡之後,大年就送飯來了,小方第一句話就問他:「你們的老大呢?」
他們見面的次數本來就越來越少,這一次已經有兩個月未曾相見了。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裡。」大年說:「他不來找我們,我們從來都不知道他在哪裡。」

「你沒有說謊?」
「我從來不說謊。」大年瞪著眼睛:「我是小孩,你是大人,小孩子說謊怎麼騙得過大人?」
小方雖然顯得有點急躁,卻又不能不相信。
「你總有見到她的時候,如果見到她,就叫她趕快到這裡來。」
「來幹什麼?」
「我有事要找她。」小方說:「非常重要的事。」
「你能不能告訴我?」
「不能。」小方也瞪起眼睛:「大人們的事,小孩子最好不要多問。」
大年一句都沒有再問,就乖乖的走了。像是個又聽話又老實的乖孩子。
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一點都不乖,也不老實。因為他不但說了謊,而且每句話都是在說謊。
他也知道說謊不好,可是他並沒有犯罪的感覺,因為他說謊是為了他們的老大。
他們的老大就在前面的樹林子裡等他。

涼爽的秋天,幽靜的楓樹林。滿林楓紅如火。
齊小燕盤著腿坐在一株楓樹下。一身髒兮兮的衣服,一臉髒兮兮的樣子,連她自己照鏡子的時候,都常會忘記自己本來是個多麼漂亮的女人。
她自己知道自己是個女人,已經不再是女孩子。當然更不是男孩子。
可是她扮男孩子的時候,總是有辦法能讓自己忘記自己是個女人。
對這一點她自己也覺得很滿意。
她的小兄弟們從來都不知道他們的老大是個女人。可是她知道他們之中有的已經快變成男人。有的已經長出喉結,已經學會在半夜裡偷偷摸摸的去做那種大多數男人在成長過程中都做過的事。她知道,卻假裝不知道。
有時她甚至還跟他們睡在一起。甚至在他們做那種事的時候,她也不會動心。
不管是男孩子或是男人,從來都沒有人能讓她動心。這一點她自己也對自己覺得很滿意。
大年來的時候,她又從泥地裡挖出條小蟲,正在玩這條小蟲。
她不喜歡玩蟲,非但不喜歡,而且很討厭,不管是大蟲還是小蟲都一樣討厭。
可是她時常玩蟲。因為她總認為一個人訓練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時常都要強迫自己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歡去做的事。她也不喜歡大年。
她覺得這個小男孩就像是個還沒有熟透就被摘下來的果子,既不好看,也不好吃。
但是她相信大年絕不會知道她不喜歡他。因為她每次看見他的時候,都會裝出很愉快很開心的樣子。因為大年一直都很有用,幾乎已經可以算是她的小兄弟裡面最有用的一個。
大年一看見她,就好像老鼠見到貓一樣。頑皮搗蛋的樣子沒有了,老氣橫秋的樣子也沒有了。規規矩矩、老老實實的站在她面前報告:「我已經把飯送去了,而且是當面交給他的。」
「你去的時候,小方在幹什麼?」
「他又在洗冷水澡。」
「昨天下午、前天晚上、大前天中午,你去的時候他是不是都在洗冷水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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