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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中古英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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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中古英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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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栩栩如生,超乎想像
景觀│民眾│日常生活│服裝│旅遊│居住│飲食│風俗│娛樂

十四世紀的中古英格蘭究竟是什麼模樣?
 工作九天,只賺到一瓶果醬?甘苦人窮到連盤子都吃?而貴族的餐桌上,竟然出現活畫眉鳥……
 新年從什麼時候開始呢?一月一日?三月二十五日?還是九月二十九日?
 鸚鵡螺髮型、羽毛帽、曲線畢露的緊身「宮廷褂」、飾品垂到地板的長袖管。令人大開眼界的浮誇時尚。
 適婚男女如果拒婚,不但要被罰款,還有可能被關?而兩名男士當眾接吻,並不具有任何性意味?
 聖地亞哥、羅馬、科隆、耶路薩冷。六百年前,朝聖之旅已經是人人嚮往的熱門旅行。

推薦──
秦曼儀 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謝金魚 歷史作家

如果想了解身處的這個世紀,最好的方法,便是到其他世紀去看看。
十四世紀的英格蘭,是最接近大眾認知的「中古」概念,騎士、馬上比武、規矩禮節、藝術與建築等等;這個時期甚至被看作是整個中古時期的縮影:英格蘭內戰、對抗鄰國蘇格蘭與法蘭西的戰爭、修院隱修制度、教堂建築、教會修士的傳道、苦修教徒、饑荒、十字軍東征、農民叛亂,以及最重要的黑死病,十四世紀是了解中古英格蘭最豐富的時期。
本書以擬真的筆法來書寫歷史,參考大量史料,年鑑、信件、家庭帳冊、詩集、公告以及大英圖書館提供的珍貴歷史繪畫,還原出六百年前的時空場景,景觀與文物、風俗與民情,栩栩如生,歷歷在目。開啟書頁,策馬踏上時空之旅,漫遊十四世紀的英格蘭巷弄,正是了解中古世紀最佳的臨場體驗。
*珍貴歷史繪畫圖集

一致好評
「莫蒂默獨創的書寫風格,是我們這個時代卓越的中古史作品。」──《泰晤士報》(The Times)
「充滿驚喜!會讓你讀不捨手!」──《圖書館期刊》(Library Journal)
「本書讓你領悟不同時代人的心靈。」──《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感人的成就!莫蒂默引領讀者清晰見識六百年前的生活。」──《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繼《坎特伯里故事集》之後,最有趣的中古英格蘭生活記述。」──《衛報》(The Guardian)
「以文學之筆,生動描繪中古英格蘭眾生相。」──《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
「迷人的作品!」──《文學評論》(Literary Review)

作者簡介

伊恩‧莫蒂默(Ian Mortimer)
埃克塞特大學文學博士、倫敦大學學院檔案學碩士。一九九一年到二○○三年,任職於多所檔案和研究機構,包括德文郡檔案室、雷丁大學、皇家歷史手稿委員會和埃克塞特大學。一九九八年,獲選為英國皇家歷史學會資深會員,他的醫學社會史作品獲得由英國皇家歷史學會頒發的亞歷山大獎(二○○四年)。他的博士論文《垂死和醫生:十七世紀英格蘭的醫學革命》於二○○九年由英國皇家歷史學會出版。他也是兩本近代早期手稿出版品的作者,其多篇十四世紀至二十世紀相關主題的學術文章散見於各大學術報刊。

譯者簡介
廖彥博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碩士,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歷史系博士班。
著有《三國和你想的不一樣》、《蔣氏家族生活祕史》、《個人旅行:西雅圖》、《時代之子:康熙》、《一本就懂中國史》、《決勝看八年:抗戰史新視界》等書,與白先勇合著《止痛療傷:白崇禧將軍與二二八》與《悲歡離合四十年:白崇禧與蔣介石》;譯有《大清帝國的衰亡》、《中國將稱霸21世紀嗎?》、《謊言的年代:薩拉馬戈雜文集》、《漫遊中古英格蘭》、《OK正傳》、《流離歲月:抗戰中的中國人民》、《社群.王朝:明代國家與社會》、《中國的靈魂:後毛澤東時代的宗教復興》、《世紀中國:近代中國百年圖像史》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一致好評
「莫蒂默獨創的書寫風格,是我們這個時代卓越的中古史作品。」──《泰晤士報》(The Times)
「充滿驚喜!會讓你讀不捨手!」──《圖書館期刊》(Library Journal)
「本書讓你領悟不同時代人的心靈。」──《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感人的成就!莫蒂默引領讀者清晰見識六百年前的生活。」──《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繼《坎特伯里故事集》之後,最有趣的中古英格蘭生活記述。」──《衛報》(The Guardian)
「以文學之筆,生動描繪中古英格蘭眾生相。」──《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
「迷人的作品!」──《文學評論》(Literary Review)

緒論/中古虛擬旅人

提到「中古時期」(medieval)這個詞,你的腦海裡會浮現出什麼來?騎士與城堡?僧侶和修女?森林裡蔑視律法之徒居住的廣大地帶?上述這些印象,或許相當通行普遍,但是當時大多數的人們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它們卻所言甚少。想像一下:假設你可以穿梭時空旅行;如果回到西元十四世紀,你會發現什麼?想像你自己在某個清晨,身處塵土飛揚的倫敦街頭。一位僕役打開樓上的窗扉,開始撢打一條毛毯。一條看守旅客馱馬的狗開始吠叫。附近的攤商在他們的攤位前叫賣,有兩個女人站在攤位前聊天,一個手搭涼棚遮擋刺眼陽光,另一個手裡拎著籃子。房屋的木樑突出伸到街上來。門上塗寫的標語展示下方這家商店裡,有哪些物品正在折扣。突然,在攤商附近,有個竊賊摸走一個商人的皮夾,受害人在後面追趕捉賊。所有人都轉過頭去看。而你,身處在其中的你,今天晚上打算在哪裡過夜?你穿著什麼樣的服裝?打算要吃些什麼?
一旦你開始去思索,過去「正在發生什麼事情」(這和把過去看成「已經發生」正好相反),就可能出現一種新的歷史書寫方式。這個到中古時代進行旅行的想法,讓我們可以用更寬闊的視野,來考量過去發生的事——去探索更多當時的英國人必須要面對的問題,他們在生活裡所找到的樂趣,而他們又有什麼樣的喜好。一本旅遊導覽手冊,當它帶有歷史傳記性質的時候,就可以讓我們以一種有同理心的方式,來看待當時的居民:它不只是好幾張麥田麥穗波浪般擺動的圖片,或者是家庭經濟收入,而是一項對生活在不同時代感受的調查。你能夠開始得到一些蛛絲馬跡,關於人們為什麼這麼或那樣做,甚至是為什麼他們會相信一些今天我們覺得完全不可思議的事情。你能夠得到如此深刻的理解,是因為你知道這些人和你一樣,都是人類;而你也知道,他們的若干反應是相當自然的。到中世紀去旅行的想法,使你不僅能透過史料來理解這些人們,更能體會他們的人性,他們的希望與恐懼,以及他們人生的這場戲。雖然作家們在習慣上往往會採用歷史小說的形式,來達成上述的這些目的,可是沒有理由不讓作家使用直接而帶有同情的態度,將筆下的材料呈現出來。將事實用現在時態寫下來,而不是過去式,並不會讓它們失真。
從某些意義上來說,這種想法並不是新近才發明的。幾十年乃至百年以來,建築史學者早就在重新繪製城堡和修道院的圖像,恢復它們在全盛時期的樣貌。無獨有偶的,博物館的館員重新搭建昔日的房屋和內裝,在裡面擺上過去時代的家具。一些由個人所組成的團體,組織實境扮演的社團:他們穿著古時候的衣服,用大鍋生火烹煮食物,或著穿著厚重的盔甲,然後試著揮舞復刻版的寶劍;透過這樣大膽而務實的體驗,他們想要探索在不同的時代生活,會是什麼情景。上述他們的種種作為,提醒了我們:歷史遠不只是具有教育意義的過程而已。了解過去不但是獲得經驗和知識,更是和我們的先人在精神上、情感上、詩意上、戲劇與直覺上建立聯繫的努力。我們個人的反應,與生活在之前的世紀與早期的文化所帶來挑戰的回應有關,我們也藉此了解,什麼事物使得一個世紀和其他世紀有所不同。
最近的歷史學者,已經開始直接使用「如果」之類的命題,或者是以「虛擬歷史」來思考過去。從這裡,歷史學者開始去想,如果事情的結果不是這樣,那麼會發生什麼事?比方說,要是一九四○年,希特勒真的入侵英國,那會發生什麼後果?如果西班牙無敵艦隊(Spanish Armada)是戰勝的那一方,歷史會怎麼樣呢?即使這樣的推想,會引來顯著的批評,因為這些事情並沒有發生過(還帶有一種暗示,認為這樣的思考根本沒有意義),它們卻具有很大的功效,使讀者能直接回到當下那個時刻,並且把事件呈現出來,像是還在發生那樣。它能帶來一種敘事上的真實即時性(immediacy)。想想在滑鐵盧(Waterloo)戰場上的威靈頓公爵,或者是特拉法特(Trafalgar)海戰時的納爾遜將軍,打敗仗會有什麼後果,他們實在是太了解了。他們在英格蘭後方的主子們也同樣明白。他們確實考慮過可能的後果,而這些情節在歷史上從來沒發生過;因此,去重建「歷史的另一種可能」,可以讓我們更貼近領導人在決策時刻的思緒。讀者只要去想:假使一三九九年,亨利四世沒有回到英格蘭,推翻理查二世(Richard II)的統治,我們可能就要在理查二世的暴虐統治底下再過上好幾年——或許還會導致蘭開司特(Lancastrian)王朝的崩解,與所有它的支持者的毀滅。在一三九九年那個春季,人民的生計是關鍵的政治議題,也是為什麼亨利四世日後確實歸來的原因之一。而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支持他,這也是其中一項主要的因素。按照這個道理,將歷史看作是正在進行中的事件,對於理解過往很明顯的至關緊要,即使這些事件的結果,在當時和現在一樣,純屬推論和臆測,也沒有關係。
上面所說的這種虛擬歷史,只在了解政治事件時有用處;對於社會史,它的價值就相對的小了。我們無法從「如果黑死病沒有襲擊歐洲」這樣的推論裡得到什麼好處,因為它不屬於決策型的事務。但是,關於生活在另一個不同的時代,會是什麼模樣,隨著重建一棟典型中古房屋的過程,虛擬時間旅行讓我們能得到一個更清楚、更完整的圖像。尤其,虛擬時間旅行引發了許多疑問,這些問題從前或許我們不會想起,也不必須有簡單容易的答案。在中古時代,人們是怎麼互相打招呼的?他們的幽默感是什麼樣子?一個人從家鄉出發,能旅行多遠?從我們自己的好奇所構成的觀點出發而書寫的歷史,迫使我們去思考大量這些從前傳統史書所傾向忽略的問題。
對於歷史時空旅人來說,中古英格蘭本質上是個浩瀚廣闊的目的地。在諾曼人入侵與印刷術到來的四個世紀之間,可以看到社會上的各種巨大變化。「中古時代」確實就是由一連串的時代構成的,而一位諾曼騎士在準備一場十四世紀末的戰爭時,會感覺自己格格不入——就好像十八世紀的首相大人,發現自己竟然跑到當代競選連任,是同樣的感覺。基於這個原因,這本導覽手冊預備討論的範圍只有一個世紀:十四世紀。這個時期最接近大眾對於什麼是「中古」的概念的認知,這種認知還要加上騎士、馬上比武、禮節規矩、藝術與建築等等。這個時期甚至還會被看作是整個中古時期的縮影,因為它包含了英格蘭的內戰、對抗鄰國如蘇格蘭、法蘭西的戰爭、圍城、違法犯紀者、修院隱修制度、教堂建築、教會修士的傳道、自鞭自笞派苦修教徒(Flagellants)、饑荒、最後的十字軍東征、農民叛亂以及(最重要的)黑死病等事件。
既然強調這本書的焦點是擺在十四世紀的英格蘭,有幾項說明要在這裡先提出來。單靠十四世紀的英格蘭史料作基礎,想要還原這個時期的每一樣細節是不可能的;有的時候,當時的記錄殘缺不全,令人感到挫折。同樣我們也沒辦法肯定,一三二○年時做某件事的習慣方式,到了一三九○年代是不是還一定能適用有效。在某些案例裡,我們可以確定,事情起了劇烈的變化:英格蘭戰爭的本質在這段時期裡整個的改變了;疾病造成的景象,隨著一三四八年的瘟疫災難性的降臨時,也同樣有如此效果。所以,在若干必須之處,要使用十五世紀的細節來和十四世紀後半葉的敘述相參照;而十三世紀的史實則要用來判別十四世紀前期的情況。這些混淆時間界限的情況,只有在處理某些特別困難的問題時才派得上用場。比如,想要了解十四世紀的儀態與禮節,我們所能掌握的資料比較少,而我們在早期十五世紀卻有幾個很不錯的例子。既然良好的舉止儀態,不可能在一夜之間就發展出來,那麼時間稍後的史料就可以被當作我們所能獲得最充分、最準確的記錄。
這本書的寫作,用上許多種不同類型的資料。不用多說,當時的原始資料最具有重要性。這些史料包括了已經出版和未出版的年鑑、信件、家庭帳冊、詩集和公告文本。手繪的圖本顯示了一些在文字敘述裡不總是出現的日常生活:比如說,女子在騎馬時,是否使用了側坐的女鞍?現存的十四世紀英格蘭建築,房屋與城堡,教堂與修院——有大量的建築史料可以取得,還有關於這段時期,不斷在發展的文學,甚至還提供了更多資訊。在一些案例裡,我們擁有完整建築記錄的檔案:例如工程的帳目與測量。我們有愈來愈多的考古調查報告:從挖掘出土的工具、鞋子與衣物,到在中世紀茅坑裡發現的果核,還有古水池進水口裡的魚骨頭。我們也有數量過於豐沛、更普遍的考古出土人工製品,像是硬幣、陶器和鐵器。一座優秀的博物館裡的收藏品,可以讓你對中世紀的人如何過生活,有著深刻的理解,讓好奇心與想像力盡情馳騁。
不過,特別需要在這裡指出來的是,對於在十四世紀生活模樣的最好證明,是一種對於在任何時代生活情形的理解,這當中也包括了在今天的生活。對於所有可能蒐集到的歷史資料,我們所能夠理解它們的憑藉,就是我們自己的生活經驗。比起從前,我們或許吃的東西不一樣,個頭更高,活的歲數更長,而且我們可能認為騎在馬上比武有說不出的危險,根本就不算是一項運動;可是,我們曉得什麼心情叫做哀傷,也知道愛、恐懼、痛苦、野心、貪婪與飢餓又是什麼模樣。我們應該要記住的是,這些我們和過去共同擁有的事情,它們真實、重要、不可或缺的程度,就與那些使我們和過去不同的事物一樣要緊。想像在七百年以後,有一群歷史學者,嘗試著對他們那個時代的人們解釋,生活在二十一世紀早期會是什麼情況。也許他們會有一些書籍可以做為憑藉,一些照片、或許有些數位影片,我們居住房屋的遺址,以及市鎮垃圾掩埋殘留物可以展示,但是不管怎麼說,他們還是會專注在「當時人是什麼模樣」這個題目上面。詩人奧登(W. H. Auden)有次曾經這麼建議:你必須至少在兩個外國住過,才能了解自己的國家。這句話搬到歷史時期上來說,或許有類似的意思:想要了解你所生存的這個世紀,你得至少到兩個其他的世紀去看看才行。了解某項過去事物的關鍵,也許是一處遺跡,也許是一宗檔案,但我們之所以能知道它意義何在的憑藉,永遠是我們自身的生活經驗。

目次

緒論

第一章 景觀
歡迎來到這個地方,這個充滿驕傲、財富、權威、犯罪、正義、高尚藝術、惡臭與赤貧之地。

第二章 民眾
中古時期的男童,七歲就被期待有工作能力,他們因為犯竊盜罪判絞刑、上吊刑台的年齡,同樣也是七歲。

第三章 中古時期的特色
當你開始明白人們內心的矛盾時,才算是真正開始了解中古時期的人心。

第四章 日常生活基本必需品
如果有人很熱烈的拍你的背,然後對著你大喊:「你的屁股還有你的卵蛋還真有福啊!」可不要誤會了,這其實是一種讚美。

第五章 服裝穿著
十四世紀人們注目女性的焦點不在她的臀部和胸部,也不在手和腿,而是集中在她的臉和髮型。

第六章 旅遊
每一場暴風雨來襲,你都會見到船上的男男女女,在黑暗與恐懼之下,將他們的腸胃與靈魂徹底掏空。

第七章 何處棲身
這款馬桶由鐵製成,座位部分鋪上羽絨坐墊,而下方放有可抽取的銅盆。無論你走到哪裡,都有成堆的毛料或布巾,供你「擦拭下面那裡」。

第八章 飲食吃喝
在這個時代,你每天只能吃兩餐。除了極少數身分地位高、不知節制的人以外,人們通常不吃早餐。

第九章 健康與衛生
你在十四世紀被發現昏倒在地,沒有人會測量你的脈搏,確定你是否還活著,而是會拿一隻裝滿水的大碗公擺在你的胸口,觀察你是否還有呼吸。

第十章 審判與法律
在中古英格蘭,人民自發執行的私刑正義,並沒有比皇家法官和絞刑吊索寬容到哪裡去。

第十一章 休閒娛樂
這個世紀毫無疑問,是個災禍連年的時代,可是人們卻能安之若素,妥善應對。

尾聲
謝辭
圖片說明

書摘/試閱

第八章 飲食吃喝

很多現在人們喜愛的食物,在當時無法取得。當時沒有馬鈴薯或番茄,它們的原產地在這個時候還沒有被發現。基於同樣的原因,這時候也沒有火雞肉可吃,那麼耶誕節你的餐盤上會放著什麼食物呢?如果你負擔得起,餐盤上擺的可能是天鵝、鵝肉、牛肉、火腿或培根。
整座市場也沒辦法買到胡蘿蔔,因為當時的蘿蔔屬於不適合食用的野生紫色品種,能吃的種類都還沒有栽培出來。米飯只有小規模的進口,而通常在義大利、西西里等地製造的通心粉,此刻還沒有在英格蘭亮相。和所有真實的旅人一樣,你別無選擇,只能吃在地的食物。在許多情況下,你會發現除此之外惟一的選擇就是挨餓。如果一成不變的水煮培根肉、黑麥麵包和青豆菜單讓你
倒胃口,那麼你應該慶幸,自己不是待在一間食物霉壞的屋子裡:培根已經酸腐發臭、麵粉被老鼠飽餐,而青豆則變得潮濕霉爛。

進食的時刻規律
現代人每天吃三頓豐盛大餐,但在中古時期的英格蘭不適用。在這個時代,你每天只能吃兩餐。除了極少數身分地位高、不知節制的人以外,人們通常不吃早餐。一名屋主可能會拿麵包和起司當午餐,特別是如果他預備騎馬走遠路,或是要迎接勞碌的一天時,更會如此;不過大致上,他到午餐以前是不會進食的。午餐是一天當中主要的一餐,通常是在早晨十點到十一點之間用膳,時間早晚視季節而定。接下來是晚餐,這就更加簡單了,大約在下午到傍晚的時候,也就是四到五點鐘的時間用飯。雖然中古時代的日常飲食和今天我們的健康用餐觀念並不一致(比方說:他們將捲心菜反覆燉煮,直到裡面的維生素C都被破壞殆盡為止),不過仍然是有項好處:它為接下來的早晨提供最大的能量補給,因為人們還有一整天的工作勞動,以消耗掉卡路里。
你找遍另外一個重要的烹飪規律,起因自對於吃肉的嚴格規定。教會規定人們,在每個禮拜的星期三、星期五與星期六,還有從大齋節起到基督降臨節(耶誕節前四星期)這段時間都禁止食用動物的肉。這些日子加起來超過半年。在大齋節當天,甚至連雞蛋都在禁吃之列。這項規定既然施行於整個社會,甚至連國王陛下在內都需要遵守,因此沒有任何旅店主人或貴族恩主,敢在你造訪的時候打破它。在禁食肉類的日子,吃肉的人很容易就會遭到舉報,扭送教會裁判庭。這是條原罪,而且將會訴諸犯男或犯女的良心,直到他或她藉由告解、獲得救贖以後,教會的審判庭才會判處恩赦或是刑罰。
飲食規律的第三個層面,就完全視季節當令可取得的食材而定。水果在秋季更加新鮮,而在收成的時節,從白麵包到水果餡餅等所有的食品都變得十分充裕。肉類的供應,在秋末時節也很充足。在冬季那幾個月裡餵食牲畜的代價,意味著許多動物在聖馬丁節(十一月十一日)將被宰殺。這些肉品裡,許多會馬上被烤來吃掉,其他的則用鹽醃起來,留著冬天吃。果菜園裡的產品明顯是季節性的,實際上,蔬菜類食材或許可以說是所有食物裡最依當令季節而變動的產品;與此同時,它們沒有什麼經濟上的價值,所以也沒有遠距離的蔬果貿易。至於魚類,種類在夏季較多且新鮮,這時各個海域並不那麼凶險,而且來自沿海市鎮的商人有較長的日照時間,以運輸他們的漁貨到內陸市場販售。冬季的時候,魚市場裡賣的主要是醃魚或魚乾。甚至連烹調這些食物的形式,也隨著季節變易而有所改變。夏季的時候,烹煮食物大多在戶外進行。這麼做,有部分原因是氣候的關係,另外有部分是因為在小房子的爐灶上烹煮,容易在室內造成無法忍受的高熱。夏末和秋天時,社群集體烹煮、烤肉很普遍;冬天的時候,食材比較不新鮮,而且更常使用燉煮來烹調。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當你想念愛吃的食物(尤其是肉類製品)時,你的願望通常很難實現。一天裡的特定時段,一週裡的特定日子,還有一年裡的各個季節,都是影響飲食的因素;比起今日世界,它們在當時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農民的家常飲食
農民可分為富農與貧農;用不著說,有三十畝地身家的已婚自耕農地主,吃得當然比沒地沒菜園的單身勞工要好很多。飢餓的旅人,在那些糧食缺乏的地方不受歡迎,是同樣無須多說就能明白的道理。但是,且讓我們假定:你正在一戶地主的家裡的餐桌前入席,這戶人家的房子有三間隔間,這種房子格局,我們在上一章已描述過。
在你的面前,可能會擺著好幾款種類的麵包。本世紀初年的時候,黑麥麵包相當普遍,另一種由小麥和黑麥麵粉混合製成的「馬斯林」(maslin)麵包也很盛行。一直到一三五○年以前,你都不大可能在自耕農的家裡吃到精緻的白麵包。不過,假如招待你的屋主保留一塊地,勤加施肥,用來種小麥,在一些特殊的日子裡(尤其你又是客人),你還是有可能吃到白麵包。在其他時候,你會發現餐桌上的麵包,要不是由大麥作成(特別是西邊的幾個郡)就是燕麥,或者是燕麥混合小麥麵粉製。除了麵包,你面前或許還有麥餅(尤其是在北方)。如果這些食物不合你的胃口,那可以考慮吃「馬麵包」。這種麵包是由一種落花生磨製的麵粉,加上麥麩、豆莢製成的。如果當時的人用奇怪的眼光打量著你,那是因為「馬麵包」並不是給人吃的食物。但是在有些地方,你可能會吃到一種叫做「托特」(tourt)的全穀類麵包。這種麵包出爐後,切成薄片,盛在木盤或錫盤上供人食用。使用結束後,這些木盤會被拿去給豬吃,因為木盤上頭已經浸透吸飽肉汁。在農民的家裡,沒有什麼東西是可以直接丟棄浪費的,即使是盤子也能吃。
和你所推測的一樣,麵包在中古時代的農民飲食裡,扮演重要的角色。正因為如此,麵包的價格一直由法律所控管〔「麵包敕令」(Assize of Bread)〕。可是,購買麵包這件事情卻純粹屬於城市裡的活動。招待你的鄉村自耕農屋主,很可能是自己做麵包的。他或妻子會將穀類作物拿到磨坊(通常是水車磨坊,但是早期的木頭風車磨坊可能已經出現),磨坊主人會將穀類磨成麵粉,拿取小部分比例的麵粉當作酬勞(通常是十六分之一,或二十四分之一)。如果屋主在住家附近設有一處土窯或石窯的話,他和妻子或許就能自行烘焙麵包,否則他們得拿著磨好的麵粉到村裡的麵包師傅那裡去烘烤。最後做出的產品可能會在家裡保存一個星期,不過一個星期以後,這些麵包通常都已經變硬,而且只能當成托盤和餵養家禽使用了。
如果還有什麼食物,可以和麵包競爭中古英格蘭農民主食的地位,那就非肉湯莫屬了。肉湯有濃、淡的分別,從白色的濃稠燕麥粥、較稀的青豆湯,到以大蔥製成的白色清湯。招待你住宿的屋主在將湯碗端上餐桌時,會希望看見你「眼睛為之一亮」的表情;這碗湯裡面放了青豌豆、菜葉,一些培根肉和白菜豆。湯品的基本成分配料有肉湯、切碎的菜葉、燕麥和鹽,但是除此之外,其實任何東西都能放進湯裡。通常會使用麵包屑,好讓湯能更加濃稠。如果你拿起木質的湯匙開始攪拌,很可能會在其中看到洋蔥、大蒜,以及其他菜園裡的產品,比方捲心白菜。湯裡的豆子如果不是那種你熟悉的小青豆,就可能是其他白色的豆種。在貧苦農民人家裡,大灰豆也被拿來食用。既然所有東西都是生的,或是帶著綠色,在吃之前都會用沸水煮熟。有一個流傳很廣的看法,認為青色的蔬菜(特別是捲心白菜)對你的身體不好,如果它是生的,那就更加有害。
在農民屋舍裡吃到的一切蔬菜,很可能全都來自屋後的菜園。如果你去菜園四處看看,會發現園裡沒有多少裝飾用的灌木,或是會開花的植物(薰衣草和氣味芬芳的玫瑰除外),惟一栽種的樹木都是會結果實的果樹。這裡沒有草坪,整體設計概念沒有休憩娛樂的元素。相反的,倒是種了成排的葉菜蔬菜類作物。如果屋主想吃甘藍菜,或者拿去餵動物,他得自己栽種。更重要的是,如果他想在作物完全歉收的情況下還能有東西可吃,栽種甘藍菜是個很保險的策略。因此,菜園就滿足它的雙重功能:維持生計與食物風味。對屋主來說,田畝很重要,因為他的穀類作物栽種在那裡,莊園裡的放牧地和丘陵很重要,因為可以餵養他的牛羊,但是他日常飲食裡最大部分的食物都來自屋後的菜園。這些在菜園裡採收的洋蔥、大蒜、青豆、大蔥、帶莖的春洋蔥(chibol)、捲心菜、豆類、洋芫荽、西洋芹和茼蒿,都讓他深感驕傲。要是果園裡還有幾株照料不錯的果樹,那毫無疑問,這家人就能整年吃得不錯。不只是在秋季,因為無論是自然方法或是人工醃漬,水果都能保存很長一段時間。每個人都儲藏蘋果,不過心裡還期盼能吃到梨子、櫻桃、李子、葡萄、核桃、棗子和西洋李。偶爾也會栽種醋栗、草莓和桑葚幾類果樹。藍莓和野李在野外實在太常見了,所以沒有栽種的必要。
你會問:肉類、乳製品呢?這些食品在農民的日常飲食裡,又扮演什麼角色?再怎麼說,最好喝的濃湯裡,肉汁湯底一定是從某個地方來的,培根肉也是一樣。這樣說沒錯,但是別忘了肉湯是請客人吃飯時才會端上桌。而肉汁高湯做好以後,可以用上很長的時間,裡面的大骨更是反覆的熬煮。事實是:很多農民(尤其是那些佃農、農奴)並沒有太多能吃肉的機會。正如詩人威廉.蘭格倫( William Langland)在長詩《耕者皮爾斯》(Piers Ploughman)裡所描述的:
我無錢可買雞,
亦無力購鵝與豬,所有者惟二乳酪,
幾分奶酪和奶油,以及麥餅幾張,
加上混著豆子與麥糠的麵包兩片,以此餵養我的孩子;
然而我從內心深處呼喊:我沒有醃培根肉,
沒有雞蛋,上天啊,不足以做薄肉片;
但是我卻擁有芹菜、大蔥和許多捲心菜,
還有一頭牛與小牛崽,以及一匹拉車的馬,
牠能在持續乾旱的時候,為我拉肥料到田地裡,
靠著這些家畜,我們或許就能安穩活到收穫節(Lammastide,譯註:每年八月一日),
到了那時候,我盼望著我那頃小田裡可以收成,
或許我會為了心中的喜悅,好好吃上一頓晚飯。
然後,所有的窮人取來豌豆莢,
他們衣裙下擺裡,盛裝著豆子和焙烤過的蘋果,

肉類是有錢人的食物;而且,不但有錢人需要肉類,那些自耕農與城鎮居民也需要肉類,因為他們要藉此讓生活看起來像有錢人。因此,這是一種身分地位的象徵,伴隨而來的結果,就是那些處在社會階級底層的人,所吃的肉要比那些身在上層的人少得多。那些社會低階層的人,如果想要靠著獵捕野生動物,以求彌補這個不利的態勢,也不是簡單容易的事情。狩獵活動很少獲得批准,因為多半是保留給莊園領主。有某些情況是例外。在某些地方,野鳥的數量非常多(譬如在出海口或海灣),人們能夠以加重的網來捕獲,或者持彈弓獵殺。毛兔和野棕兔可以用捕獸器抓獲,牠們自從十二世紀由海外引進英格蘭之後,就在野地裡快速繁殖。就算這些狩獵活動仍然被當成是貴族的遊戲(而且經常是非法捕獵動物),莊園裡的裁判法庭通常只會對違反者處以一筆輕微的罰金。即使是那些從皇家林園裡盜獵野兔的人,也不會被嚴厲懲處。如果你真的捉到若干野兔,接下來這段引文可能就是招待你的主人烹調牠們的步驟:拿起兔隻,將牠們去皮;將骨頭挑乾淨;將兔肉切成塊狀,帶血直接放入鍋中,煮到沸騰。然後將兔肉放入另一鍋冷水中。放進高湯和其他好料,杏仁乳和炒得半熟的洋蔥丁。讓材料以大火煮滾。加入丁香、肉桂和豆蔻粉,還有一點香草。拿起那條已經洗好去鱗的魚,還有骨頭,全部放進湯鍋裡煮滾,就可以上菜了。
許多洋蔥、山蘿蔔與成熟的櫻桃,讓此刻的皮爾斯能撫平肚中飢餓。
農民為什麼沒有時常吃肉(或者只吃野鳥和野兔),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活著的牲畜,可比死去時用處多多。乳牛、綿羊和山羊都能產奶,雖然牛、羊奶不能長期保存,但是可以製作成可保存好幾個月的起司。前面提到的農夫皮爾斯除非是傻了,才會屠宰他的耕牛或牛崽。綿羊和山羊都能提供毛料,這是冬衣的重要原料;所以你不會在農民的餐桌上看見羊肉或小羔羊(不過你會發現餐桌上有烤或燉羊肉,尤其在十一月的時候)。雞、鴨、鵝能產下幾百顆蛋,牠們的價值自然遠高過宰殺之後只能提供一、兩餐的肉。當然,要是老母雞已經不能再下蛋,那麼除了餐桌,牠也沒有別的地方好去了。不過在牠老去之前,耐心等待還是值得的。在所有家畜裡,體型最大、價值最高的就是耕牛。牠是拖拉耕犁的關鍵角色,而耕犁對於生產穀類作物又居功厥偉(特殊設計的軸環馬軛,能夠一次環套多匹耕馬,這時候還沒有面世)。另外,只要仔細切開牛隻的大腿,在不必殺死牲畜的情形下就能取得足量的血,來製作黑血腸。將牛、羊的血加入香料菜葉、鹽、燕麥混合,然後燉煮即可。這道菜不但能提供豐富的蛋白質,在冬季的濃湯和起司之外,也是道換口味的美食。
你或許會認為,對於農民階層來說,魚類是廣受歡迎的非肉類蛋白質食物來源。魚類確實很受歡迎,但是在大部分鄉間農民家庭的日常飲食裡,它並沒有扮演重要的角色。對於那些住在內陸的人家來說,要能吃到新鮮的魚是有困難的,因為運輸費用非常高。除此之外,另外還有一個潛在的原因。教會在特定日子裡的禁食肉類規定,使得貴族、鄉紳、神職人員對於魚類的需求大為增加。因為這個原因,魚類的價格變得十分昂貴。能夠允許農漁民自行捕魚食用的莊園,例如史丹佛郡的歐爾瓦斯(Alrewas),是例外而不是通例。通常,平民百姓是不允許在住家附近的湖泊、池塘和河流裡捕魚,這是屬於莊園領主的權利。如果你受雇去捕魚,你的魚獲會直接上到領主的餐桌。就算領主的管家寬宏大量,讓你自己保留一條新鮮的鱒魚,你也會把魚給賣掉。
吃魚是身分地位的象徵,卻也等於兩天勞動的薪資所得,招待你住宿的農家主人在這兩者之間,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皇室成員將魚當成相互餽贈的禮品。約克公爵時常送狗魚、海鯉、丁鯛和鮭魚給他的堂兄弟,國王亨利四世。既然皇家把魚的價值看得這麼高,一般老百姓又有什麼指望能吃到鮮魚呢?農民晚餐時會出現的魚類,通常是鹽漬或醃漬的鯖魚、鹹魚(一般以鱈魚之類的白魚製成);柴魚(由曬乾的鱈魚製成)是其次比較常見的魚種。上述魚類製品,一年到頭都可以在市鎮裡的集市買到。在市場裡也可能買到鰻魚,這種魚或是製成烤魚串(二十串一售),或是放在麵餅或餡餅裡;在規模中等的河流裡,牠們的數量很多,而且價格也相對低廉。

農民的飲品
在農民地主餐桌上,那具上釉的陶瓷大水罐裡,裝著的是什麼呢?答案幾乎非常肯定:麥酒。所謂麥酒,也就是以麥芽為原料,卻沒有放入啤酒花釀造的酒類(麥酒與啤酒之間的差別,就在於釀造時有沒有包含啤酒花)。麥酒在中古時代的日常飲食裡,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價格也和麵包一樣由政府頒布的法令進行控管。四加侖的麥酒,法定售價是一便士;同時,一夸脫的大麥售價兩先令。品質最好的麥酒(每加侖最高可以賣到兩便士),是在肯特郡所釀造的,但是別指望在國內各地能找到肯特所釀的麥酒:這種酒沒辦法保存。沒有啤酒花,麥酒很快就變酸了。麥酒店的老闆娘每釀出一大桶新鮮麥酒,就會馬上著手賣掉;她們會在門桿上掛著一只大酒桶,宣傳這裡有酒出售。在務農人家裡,釀酒是女人的日常家務;而當麥酒開始要變酸的時候,她們就在裡面添加香草或蜂蜜,或者是打進蛋黃作成酒湯。如果能取得香料調味,胡椒粉、薑黃、肉桂,和其他進口調味香料,都能夠掩蓋麥酒發出的酸味;這些香料都能在地方市集買到。麥酒就這樣搖身一變,成了一種添加香料的飲料。
現在,舉起擺在你面前的木質酒杯或金屬大盞,然後喝下一大口,你會發現農家釀造的麥酒喝起來有種淡淡的甜味。同時,這麥酒並不濃烈。當時家境小康的農民都不喜歡喝水(他們認為喝水很容易將髒汙和疾病帶進體內),他們只喝麥酒,只有獨居在單隔間小屋的單身勞工或寡婦才會喝水(通常他們喝的是在院子裡以蓄水箱收集的雨水),已婚男性把釀麥酒看作是妻子必備的日常家務之一。牛奶被看成是烹調用品,或者是適合年老女性與兒童的飲品。所以,麥酒不能釀得太濃烈,否則自耕農民每天這樣喝,太強的酒精會影響他一天的判斷力。
在國內的某些地區(尤其是西部地方),人們不喝麥酒,改喝蘋果酒或梨子釀的酒。蘋果酒可以釀得很烈,價格也很便宜,大約是次好品質麥酒售價的一半,每加侖半便士。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以蜂蜜為基底釀造的酒品:蜂蜜酒或香蜜酒(添加香料的蜂蜜酒);這兩種酒品在英格蘭的西部和南邊很常見,因為價格減半而濃度提高。雖然你的英格蘭農民朋友,這輩子大概不會喝過烈酒,或許也不會喝太多葡萄酒,但喝醉卻不是罕見的事。如果小地主的妻子對老公夠好,釀了濃烈的麥酒或蘋果酒,而且允許他在短時間裡連續喝八品脫,判斷力顛三倒四的結果已在預料之中。在十四世紀這種情況並不罕見。

城鎮的日常飲食
當你在城鎮住宅的餐桌前坐定,準備用晚餐時,你對於晚餐菜色的預期,大概會依照你作客的環境是怎樣的地方而定。如果你身處一棟窄小的木造建築裡,在光線幽暗、空間狹小的飯廳裡吃飯,身旁還有屋主的妻子相陪,那麼擺在你面前的飯菜,可能比起我們之前說的那戶自耕農小地主人家的盛情款待,滋味差上不少。而另一方面,如果招待你的屋主是位重要的商人,那你就會十分愉快的坐在一棟大宅第裡,光線明亮的餐廳接受款待,身旁擺著的是好幾件大型的銀製餐具,桌上鋪著的是乾淨的白色亞麻餐桌布,而且還有成堆的菜餚木盤疊在面前(每道菜用一個木盤),你就能夠期待今晚的菜色,在豐富變化和種類的程度上,都是先前那戶自耕農人家做夢也想像不到、提供不了的。你可能會喝紅酒佐餐,吃牛肉、羊肉或小羊羔肉,淋在肉上的醬汁是商人專屬廚師所準備的,飯後你還可以和主人一道品嘗薄脆餅和蜜漬甜食。
所有你可能會吃到的餐食菜色,都會落在貧窮農家和富豪商人這兩種極端的中間,所以我們只討論國內各個城市和市鎮食物的差異之處。對於住在距離城鎮或都市四到六公里的鄉村居民來說,他們的購買能力極其有限,就連到市場這件事也都要耗費不少時間。有鑑於此,農村的小地主會試著出一趟遠門,就買足所有需要的物品;而反過來說,住在城鎮的商人、商鋪店主或勞工,想要自己動身或差遣僕役就近到麵包烘焙坊,或是漁市的攤販前,根本毫無困難。這樣的結果就是,城鎮的居民(尤其是城市居民)對於家裡存糧的控管,遠不如他住在農村的表親來得嚴格。如果他需要麵包,直接去烘焙坊買一條就行了,用不著經常帶著自己種的穀類作物到磨坊去磨成麵粉;除非他住在一個非常小的市鎮裡,而且在城牆外的空曠區域還有幾片田地。和這個情況相似的是,他家後院的菜園,沒有辦法提供所有他需要的蔬果(少數富商的情況算是例外,因為他們在城裡擁有面積可觀的花園)。大部分的人想要取得蔬菜水果,必須到市場去買。
由於如此仰賴市場,在城鎮裡的食物比起鄉間,好與壞的程度都來得更大。城裡有專精烹製某些食品的廚師,能做出鮮肉派和餡餅賣到市街,或是在他們開設的食品鋪裡展售,或是帶著烹飪器具到四處兜售。肉類運進城裡就是準備要販售,而因為沒有特別理由,在牲畜進城以後還要圈養牠們,城裡的居民比較樂意買年齡比較幼小的牲畜,然後立刻宰殺來吃,特別是羊羔子,因為牠們的肉比較軟嫩、滋味又好。在本世紀,隨著時間流逝,城鎮裡愈來愈多人吃白麵包。在一三九○年代,上了年紀的男女會告訴你:他們的祖父祖母輩長大的時候,能吃的食物除了黑麥麵包、蔬菜和一點水煮豬肉以外,就沒有別的可吃;但是在今天,他們不但能吃到羊肉和牛肉,還能經常奢侈的享用白麵包。當然,也少不了水果。在市場裡很容易能買到蘋果,李子和櫻桃也是(依照季節而定)。還有更多異國水果,比如柳橙、無花果和石榴,這時已經有少量進口,不過你只能在展售少數舶來奢侈品的大型集市,或是在主要大城的市場裡才能看見它們的身影。
以上所述就是在城裡生活的好處。如果你有夠用的錢,就不需要自己栽種、圈養食物;想要什麼,去買就行。而且在規模較大的市場裡,你還能買到別的地方找不到的東西。如果你想買砂糖、葡萄酒、杏仁、棗子、大茴香、甘草、蜜餞、肉豆蔻、肉桂、胡椒、芫荽、醋栗、葡萄乾、無花果、丁香、生薑、鹽、米、糖蜜,任何你叫得出名字的東西,去市場買就對了。上面列舉的物品,在一三九○年的倫敦都買得到。上述清單是摘引自德比(Derby)伯爵的帳目,當時他手下的官員正在準備出海遠行的物品。
成本是其中的關鍵因素。一磅的甘草要價只有一便士,但是一磅生薑要價兩先令,一磅的丁香更超過四先令,一磅藏紅花要價十先令。一磅柳橙果醬(citronade)要價三先令,差不多等於一名熟練工人九天勞動的所得。你能想像辛苦工作九天的酬勞,按照重量,只等於一磅柳橙果醬,或者一磅藏紅花三分之一的價錢嗎?難怪窮苦人家會省略早餐不吃。
並不是所有的香料價格都是這樣貴得驚人。在城鎮裡,你會在那些家境殷實人家(包括手工匠師傅、富裕的官員、律師、醫師和商人)的碗櫥裡,發現各種各類的調味香料 —碗櫥經常是鎖上的。胡椒是最受歡迎的其中一種,每磅要價二十到二十二便士。一磅肉豆蔻或許要十八便士才能買到。購買香料,有一種比較便宜的辦法,那就是選擇由香料鋪調配好的混合組。以下是幾種混合香料的咖哩粉:濃烈的「特級」(forte)咖哩粉,含有薑、胡椒、荳蔻;溫和的「沉靜」[douce,也叫做布蘭奇粉(powder blanche)]咖哩粉,含有薑、肉桂、肉豆蔻,可能還有砂糖和丁香。說到砂糖,你會對它有為數眾多的種類款式感到訝異。在香料鋪裡,你會發現大量的粗製黑麵包,每個都重達好幾磅。還有加入精糖的精緻蛋糕[「卡非定」(caffetin),一三九○年時每磅十八便士]、紅糖和白糖(比較便宜,每磅十二便士)、塞浦路斯糖(更便宜,每磅八便士);還有一系列的糖類衍生產品:罐裝砂糖、糖水、糖漿、玫瑰糖、紫羅蘭糖和麥芽糖。這些糖精煉的程度,是造成它們在價格上有昂貴、低廉差異的原因。有趣的是,它們全被當成香料使用(而不是當成甜味料),放在醬汁裡、淋在肉類或魚類的菜餚上,特別是和醋搭配烹調,或是放在水果濃湯裡。
雖然前面這一大段讀起來令人胃口大開,但是讀者要記得:城鎮裡的居民至少要面對兩種截然不同的威脅,而這些威脅都與食物相關。頭一項威脅,來自於缺乏食物供應的控管。如果穀類的供應中斷,那就無法做麵包。要是穀類的成本價格飆漲,而市鎮的行政當局又堅持按照「麵包敕令」規定的售價販賣,那麼烘焙業者就很容易發動罷工。沒有了麵包,城鎮很快就會陷於停頓,混亂的情形也會爆發。第二個問題,起自於食物供應鏈裡有太多的中間人。市鎮行政當局要如何監督食物的銷售呢?這是非常困難的。如果在街上看到一頭死去的野豬,之後卻消失無蹤,人們沒辦法確定這頭死豬是被清運走了,還是下鍋烹調了。他們的懷疑通常都是對的:這頭死豬可能已經作成外賣餡餅了。倫敦的檔案記錄裡,充滿這樣的案例:一頭死豬倒在城鎮的溝渠裡,已經腐爛了大約一星期,結果卻被做餡餅的師傅給撿回去。中古時代的人執行資源回收,有時候也實在太過徹底了。

城鎮的飲品
在鄉間與在城鎮裡用餐,有項主要的差異,就是能否喝到種類不同飲品(尤其是葡萄酒)的機會。在釀酒商那裡,即使只是一小桶葡萄酒,要價也在八到十先令之間,這遠不是收入中等的小地主自耕農所能負擔。可是城鎮裡的小酒館業主是成桶的購進葡萄酒,然後以小酒杯裝賣給客人。這樣一來,許多人就能以半便士或一便士的價格,喝一或二品脫的葡萄酒。當然酒的成本差別很大,要看甜度和產地而定。絕大多數英格蘭人所喝的紅酒,都來自加斯柯尼,也就是博爾多附近的地方,不過,當時「紅葡萄酒」(claret)這個名稱,還沒有出現。這種紅酒如果論桶來賣,售價每加侖在三到四便士之間(如果是論杯來賣,價格可能會更高)。產地來自萊茵河流域的葡萄酒,價格貴上兩倍,批發價每加侖在六到八便士之間。羅徹爾(Rochelle)和西班牙的葡萄酒,例如一種濃烈的西班牙白酒「萊佩」(Lepe),或是另一種西班牙產白酒「歐賽」(Osey),在價格上都可以和博爾多產的紅酒相比。來自希臘、克里特島和塞浦路斯的甜酒,有時候被稱為「羅蒙耶」(Romonye)或「茂芙榭」(Malvesey),價格也相差不遠。所有酒類裡,英格蘭產的葡萄酒(幾乎都是白酒)價格最便宜,幾乎是加斯柯尼紅酒的一半。不過,英格蘭白酒很少上市。大部分英格蘭產的葡萄酒,都落入貴族和神職人員的手裡,很少在酒館裡現蹤。
既然酒館賣的是葡萄酒而非麥酒,因此便傾向設定自身為高檔消費的處所。如果我們考慮這些酒館的數量(一三○九年時,倫敦總共有三百五十四家酒館),品質參差不齊也就不令人感到訝異了。
酒館裡賣的葡萄酒同樣各自不同。販賣劣酒的酒館,容易招來粗野人等,並且時常遭到市政當局勒令停業關門。但也有若干聲譽卓著的酒館。為後者舉一個例子:這類酒館裡會準備有銀環鑲邊的木質大酒盞,以及乾淨的亞麻布桌巾。它們為一些特定職業的專業人士服務,像是神職人員、商人、官員與鄉間紳士。由於良好的聲譽事關緊要,酒館業主十分在意,所以或許他會在打烊時以堅定有禮的態度對你下逐客令(在宵禁之後,他得為你的行為負責)。酒館的酒儲藏在一間地窖的木桶裡,然後送到你的桌前。如果你對於自己喝下肚的酒有任何疑慮,可以要求去看看儲酒木桶。酒館店主應該在營業時間,隨時保持地窖的門在開啟狀態,並且讓你檢視木桶上的標示。在倫敦,酒品的價格由市政當局規定;所以,倘若你認為自己在原本該提供萊茵佳釀的地方,買到便宜的劣酒,你應該有檢視的權利,並且可以進一步追究。如果證明酒館有缺失,酒館業主很可能會讓步,因為假如他魚目混珠被逮到,就會被罰款或勒令停業,甚至會被帶往他儲酒的地方,拿起他的酒,當頭淋下去。
如果你剛好從這些存貨旁邊路過,而且看到他的頭被打破一個洞,衣服被澆淋的酒浸溼,那麼這個人很有可能是(或者直到最近都還是)一名麥酒屋的店主。大致來說,這些酒屋不賣葡萄酒,只提供麥酒,有時候兼售蘋果酒和梨子酒。酒屋也有一些簡單的餐食,比如麵包和起司,有時候還提供便宜的肉餡餅。這類麥酒屋裡瀰漫麥酒酸臭的氣味,地上遍灑茅草,氣氛喧囂吵鬧,充斥冒險奇聞和下流的歌曲。和民宿旅店不同(這類旅店開設的主要目的,是為有錢的旅客提供下榻之處),這類小酒館專門為客人提供娛樂,因此也就成為各種有趣人物出沒的場所:從貨車車伕、載客馬車伕和建築工人,到木匠、麵包烘焙師傅、朝聖旅者、啞劇演員、皮包竊賊、娼妓、賣魚婦、耕地農民、社會邊緣罪犯與碼頭挑夫,在這裡都能見到。

貴族府邸的飲食
要說到美食,那就非談談貴族的餐桌不可。最上等的精緻餐點、最廣泛多元的種類,都直接出現在貴族的晚餐桌上。在管家和僕役吃完伙食、並且離開飯廳很久以後,貴族主人才和他的客人繼續用餐,然後看著更多道菜端上桌前來。即使晚餐的排場沒那麼大,也沒有那些奢華的菜色,情況也是一樣。早餐的時候,甚至不會為僕役擺設用餐的高腳桌。他們有差事要做,而且有一種說法認為:吃太多食物會讓下人怠惰。所以,在貴族府邸的飯廳裡,就能看出一道食物品質和分量的光譜:在飯廳後面,放置的是簡單的濃湯,而主桌上所擺設的,卻是最昂貴的菜餚,有著最奢侈的色澤與香料。
貴族府邸裡的飲食,需要遵守一系列的限制與規則,這些規則複雜的程度,遠超過當令食材的限制,以及經濟條件的必需。除了教會設下的禁食肉類諭令之外,十四世紀末的貴族府邸還有另一項飲食限制:食物的分量。從一三六三年起,律法明訂:包括貴族領主在內,每餐最多只能有五道菜;這是年紀已老的愛德華三世,為了禁止奢侈所做的一部分努力。在同樣這道律令裡,鄉間紳士每餐最多只能有三道菜,府邸的管家兩道。在這兩道菜裡,有一項可能是肉或魚。雖然這項律令並沒有一直被嚴格遵守,不過再怎麼說,還是給你某種程度上的飲食禮儀準則和制度。你的身分和紳士一樣高嗎?如果是,那你就能夠在紳士的宅第飯廳裡入席,並且享用和他們同樣的餐點。
讓我們假定,現在你已經被帶位到府邸飯廳的主桌,就在貴族主人的右手邊入座—這可是十分尊榮的位子。在入座之前你必須洗手。一名手持大水罐的僕役,會往你的手傾注清水;另一名手捧大碗的僕役,則會在你的手下方接水。這裡沒有肥皂,但是第三名僕役會遞給你一條擦乾手的毛巾。接著,由主人的牧師帶領禱告,然後頭一道菜就送上主人的席前。他會拿起木盤,開始取用離他最近的那道菜。主人開動之後,菜餚就會分給所有人取用。
頭一道菜通常是淋上醬汁的水煮、烘烤肉類,可能是佐以香料、紅酒醬汁的碎肉,或者是肉丸凍冷盤。這裡為貴族的日常飲食舉出一個例子,給主人上的五道菜裡的頭一道菜,是醃煮的野豬肉佐芥末醬,接下來是一碗濃湯(裡面放了牛肉或羊肉、紅酒、香料菜葉)、另一碗肉湯(煮熟的雞肉或豬肉)、燉煮的雉雞或天鵝肉,以及一份油炸肉餡餅(通常肉餡是由牲畜的內臟製成)。「樂茄倫巴德(Leche Lombard)」是道頗受歡迎的頭菜,食材原料有豬肉、雞蛋、丁香、醋栗、棗子和砂糖,全都在鍋中燉煮,之後填進一具動物的膀胱囊袋裡(有點像肉餡羊肚)切片,配上大量的醬汁食用。另一道菜叫「莫愁思」(Mortrews):雞肉、豬肉加上麵包屑、特級咖哩粉、藏紅花和鹽巴。也許你會比較愛吃煮鹿肉,加上杏仁漿、洋蔥、米磨成的粉和葡萄酒,再由朱草(一種深紅色的根莖類植物)調色、「沉靜」咖哩粉來調味?
餐桌上的食物實際上準備兩到四頓的「分量」(mess),然後才端出來分食。在你的面前,可能已經放了好幾道菜。別認為你必須得將放在木盤裡的食物全部吃完,你可以留下很大一部分。剩菜(包括木盤)會在餐後分送給窮人。而且,每道菜都有五盤不同的肉類可供選擇,你能夠很輕易的在開席後上頭一道菜的前幾分鐘之內,就橫掃食盤、吃得肚皮朝天。千萬要抗拒這麼做的誘惑,因為晚宴大約會進行兩個小時。一頓飯下來,總共有三道菜,每一道都包含好幾盤佳餚,你可以從感興趣的菜色裡,取下少量食用;而每道大菜之間,還會穿插幾道小的「插曲」菜色。你可以看出,在貴族府邸裡用餐不僅僅是維持溫飽,更事關尊嚴與榮譽。
在用完以濃烈醬汁佐燉煮肉品的頭道菜後,接下來上桌的是水果、核桃,這是一道「小菜」,或兩道大菜中間的插曲。端上桌的,並不一定全都是吃的,有時候純粹只做觀賞用途,尤其在盛大的宴席上,更是如此。也許你會見到貨真價實的「二十四隻黑畫眉,被烘烤成了派」(譯註:four-and-twenty blackbirds baked in a pie係英格蘭民謠裡的一句歌詞)。愛鳥者別擔心,派餅是事先烤好、放著冷卻的。活畫眉鳥則是之後才擺進去,所以當派餅皮被掀開來,牠們就開始唱歌,然後拍翅飛走,滿飯廳亂竄。
第二道菜是烤肉。這道菜主角是精心切片的各種珍奇肉品,這就是宴席主人可以顯擺、賣弄的地方了。這道菜包含燉肉濃湯與肉凍冷盤,還有精心挑選的烤鹿肉、鹿崽、羊羔、兔崽(一歲以下的幼兔)、大鴇、鸛鳥、白鶴、孔雀、蒼鷺、鷓鶘、丘鷸、千鳥、白鷺、雲雀……。這個清單還可以繼續念下去。在你身旁服侍的男童會告訴你,上述這些動物的每一種,都必須經過獨特的方式切割肉片。野鴨肉不是切開,而是「鬆開」的。剖開一隻母雞,是對牠的「寵愛、關照」。蒼鷺是被「拆夥散架」的,兔崽肉被「拆解」,諸如此類等等。如果你年紀夠輕,能夠在一位貴族的府上服侍,你就必須學會所有這些專有術語,並且曉得該怎麼揮舞手上那雙切肉刀(這時候沒有叉子)。當飯廳的總管指揮你給「閹雞上醬」、「庖丁解鹿」,或者是「白鶴亮翅」的時候,你需要知道哪裡是最美味的部位,好切下來呈給主人享用。練就這項本領並不容易,尤其是在冬天,除了微弱的燈心草和廚房爐火以外,幾乎沒有光線照明。
第二道菜上來,當你從菜餚裡挑撿那些最美味部分來吃的時候,要記得為第三道菜保留一些胃口。分量最小、最精緻的動物肉品,像是烤麻鷸、麻雀和燕子,都是在這個時候上桌的。在這些肉品旁邊,可能還有烤薔薇果(quince)、酒漬西洋李,以及淋上糖蜜或楓糖的蘋果、梨子,或是盛裝在高腳盤裡的糖漬水果與水果甜湯。英格蘭的社會高層人士,就和位於社會中下層的人一樣愛吃水果。李子、西洋梨、櫻桃和葡萄,在餐前就會上桌,當成開胃點心。梨子、核桃、草莓、越橘(whinberry)、蘋果和水果拼盤,則依照產季,較常在餐後供應。加了香料調味的烤蘋果、梨子很受歡迎,冬季時更是如此。吃到尾聲的時候,如果你還吃得下,還有一道起司。吃著薄脆餅,搭配一杯用香料和紅酒調製的甜酒(hypocras),這頓大餐終於算是結束了。你所用的餐盤和吃剩的食物,由僕役與服侍男童撤收。稍後,他們要不是躲起來偷偷吃掉主人剩下的殘羹剩飯,就是將這些剩菜交給負責賑濟的人員,施捨給窮苦人家。在這個時候,窮人說不定已經來到莊園大門口等候了。
以上所提餐點菜色,只是供給可以吃肉的時候使用。在一年的其他一百九十四或一百九十五天(基督降臨節、大齋節,與每星期三、五、六),菜單裡肉類的部分就改成吃魚。那麼,擺上主桌的食物會因此變得更加節制、樸素,反映出禁食肉日這項習俗的宗教性質嗎?一點也沒有!在吃魚的日子,你面前所上的第一道菜,可能是以醋、胡椒、薑和肉桂一起烘烤的七鰓鰻,或者以鰷魚、鰻魚製成的餡餅,以及加了糖一起烤的鯖魚、淋上「嘉倫泰」(galantyne,以肉桂、薑類植物根、薑、鹽、麵包屑、醋和高湯熬成的醬汁,在當時十分受到歡迎)醬汁的狗魚,或是水煮的大白魚或魴魚。這道菜之後,在魚的種類上,你會品嘗到更多高價的品種。第二道菜的選擇,包括淋上甜醬的海鰻、海魴和鮭魚,烤比目魚、大比目魚(halibut)、鱸魚、鯔魚、鱒魚、鯉魚、鰈魚和鰻魚。亨利四世曾經以七先令價格買下一條比目魚,而廣為人知。
一三三○年代,你時常會在皇家府邸的菜單上發現狗魚和鯉魚的身影,這是因為愛德華三世每逢特定節日,就指名要購買這兩種魚。 到本世紀結束的時候,你可能會吃到淡水鯉魚,不過要真能吃出什麼鮮美滋味,那就要等到下個世紀了。
等第三道菜上桌,你就會明白:宗教限令對於英格蘭大多數的貴族、鄉紳府邸裡那種奢侈飲食風氣,可以說是完全不造成妨礙。因為就在這個時候,真正特別的魚類才要上桌。鱘魚在所有特別魚類裡排行第一:新鮮的鱘魚十分稀少罕見(鱘魚捕獲後,通常會裝在木桶裡醃漬),但是如果你取得一條新鮮鱘魚,大概要花費三十五先令,才能買下來。如鮭魚、海鯉、丁鯛和狗魚這些魚類,被認為可當作伯爵、公爵致贈給國王的禮品。搭配豐富醬汁的鮭魚,是本世紀一位戰爭英雄最喜歡吃的食物,這位英雄就是首代蘭開斯特公爵亨利。搭配主食的配菜,可能還有海鯉、河鱸作成的魚肉凍、油炸鯖魚與海味(特別是峨螺、淡菜和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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