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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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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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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兩岸青年網路文學大賽」二獎、「鏡文學百萬影視小說大獎」決選入圍、「2023完美犯罪讀這本!」金獎、「POPO華文創作大賞愛情組」首獎作家A.Z.,首度挑戰懸疑系暗黑童話故事,在真真假假的的謊言裡,你能找到「彼岸」的入口嗎?

一直獨居且無親無故的女房客盛采宜,某日在牆上留下恐嚇文字後,忽然消失了。

房東在好奇與擔心的雙重驅使下,當起了偵探,透過她遺留下的手機,一一前往探訪那些與她有關係的「朋友」。

從這七個人口中,他一心認為個性封閉的女孩,以迥然不同的面貌出現。

有人說,她感情淫亂,到處去夜店勾引男人;有人說,她為同事出頭,富有正義感;有人說,她相當自卑,患有人群恐懼症;也有人說,她願意為了朋友放棄所有──包含那僅存的自尊以及最愛的人。

在房東持續追查下發現,盛采宜多采多姿的生活背後,隱藏著孤獨的過往,直到一個男人出現,並走進她的世界。然而,正當日子逐漸明亮起來,她最好的朋友卻出手橫刀奪愛。

這會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嗎?在盛采宜消失的前一天,她以各種異常的樣貌出現在他們面前,並不約而同提到了象徵死亡的「彼岸」……

另一方面,房東從盛采宜創作的童話故事中察覺,她那七個朋友或許並不如表面上無辜。他們真的是她的「朋友」嗎?在盛采宜遺留的童話故事裡,這麼寫著:

「原來,不是七個小矮人,是七宗罪啊。」
我再次割開自己的血肉,但這一刻只為了解渴。

她是自己去了彼岸?還是被人推向彼岸?
最終,童話故事能迎來美好結局嗎?

作者簡介

A.Z.

一個不像天蠍的天蠍座,常在夜半時分自怨自艾,或是突然自我厭惡。

這輩子最大的敵人是自己,每每都得與自己多次爭鬥,才能寫下真正想寫的文字,才能保持勇氣,繼續走在追夢這條路上。

2021年以《轉角的換書商店》獲得第三屆兩岸青年網路文學大賽二等獎;《神隱》(原名:《接續》)獲得第二屆鏡「文學百萬影視小說大獎」決選入圍、「2023完美犯罪讀這本!」年度最佳長篇小說金獎;2020年以《你被遺忘在夏天裡》獲得2020年POPO華文創作大賞愛情組首獎。

IG:@a.zwriting

〈後記〉

本書寫於二○一七年,當時的我深深喜歡著《本店招牌菜》和《追想五斷章》兩本書,甚至覺得推理小說寫到這種境界,是個經典。也因如此,才會有這本書的誕生,我也想試著寫看看,在結尾揭露結局的手法。
當時小說是寫完就直接立刻上傳到POPO連載,原本想著應該會乏人問津,沒想到後面竟然莫名地讓一個又一個的陌生讀者,激起想要破解結局的慾望,在看了好幾遍的情況下,他們甚至還約同學、朋友一起看、一起解。
我其實是很訝異會有這樣的效果,因為我並沒有打算像東野圭吾的《誰殺了她》、《我殺了他》那樣,向讀者下挑戰書的。原意真的不是如此。所以我還一度認為自己是不是寫作功力太差,才會讓人看不懂結局。
後來過了段時間,就覺得那就將錯就錯吧,讓人猜不透、又好像猜透的懸疑感,像極了那彼岸。好像有人見過,但事實上誰也不知道彼岸是否存在。
其實編輯審稿完,也有相同疑惑,不確定這個結局是不是如自己所猜想的那樣。那麼就當作是那樣吧!我永遠不會解答的,答案都在最後了──你,猜到了嗎?彼岸就在不遠處。

此後記寫於二○二三年十月十三日黑色星期五。

目次

獨白(一)

錢元男(34)Ⅰ,房東的兒子。
許樂寧(23),服飾店店員。
游星明(30),鄰居。
吳以珊(32)Ⅰ,同事。
楊子真(30)Ⅰ,朋友A。
馮品優(28)Ⅰ,朋友B。
陸辰君(29)Ⅰ,朋友C。
閔博智(35)Ⅰ,朋友的未婚夫。

獨白(二)

張易峰(35),警察。
吳以珊(32)Ⅱ,同事。
楊子真(30)Ⅱ,朋友A。
馮品優(28)Ⅱ,朋友B。
陸辰君(29)Ⅱ,朋友C。
閔博智(35)Ⅱ,朋友的未婚夫。
錢元男(34)Ⅱ,房東的兒子。
馮品優(28)Ⅲ,朋友B。
錢元男(34)Ⅲ,房東的兒子。

獨白(三)

後記

書摘/試閱

【獨白(一)】

鏗、鏗、鏗!
我拿著冰鑿,一下下的敲著這厚厚的冰牆,無奈冰牆除了掉下一些碎屑之外,其他毫無動靜。
我在這裡敲了多久了?很久了吧,雙手都被涷傷又僵硬得快失去知覺,這種時候,我只能停下來休息,然後隔著冰牆看著外頭模糊的風景。
外頭是什麼樣的世界我早已不記得,我似乎已經把自己困在這裡很久很久了,就好像我從出生開始就在這。
每當有人經過時,我會拚命大喊、用力地拍著冰牆。偶爾,會有些好奇的人停下來,和我隔著一道冰互看,或者和我說上兩句話。
「嘿,妳在這不無聊嗎?出來吧。」
「我出不來。」
「是嗎?那再見。」
大部分都是這樣的對話,每個人來了又走,沒有一個人是真心想要幫助我的。
「放棄吧!那些人都不可能真心對妳,只有我會可憐妳而已。」看起來像是住在附近的女孩,經常會跑來我這裡,就算是隔著冰牆,但她說話的聲音總能很清楚地傳進來。
她很喜歡分享她又去做了什麼好玩的事,看見有人來找我又走掉時,她會特別開心。因為這又更證明了她,是唯一不會丟下我的人。
曾經,有個女人說,這冰牆是我自己建造的,只是等我察覺時,冰牆早已厚到我想逃也逃不走。
女孩把那個女人趕走了,她說我這裡不需要那種只會講道理的人存在,她說,我只需要當她專屬的垃圾桶就可以了,並且要我心存感激,因為除了她以外,沒人會永遠不丟下我。
──「我來救妳吧。」
有一天,一個男人這麼說,我看不清楚他的臉,只知道他的個子很高、力氣很大,並且帶了很專業的工具來鑿冰。
從那天起,女孩再也沒有出現,取而代之的是男人賣力鑿冰的決心。
真奇怪,一旦有人認真想要救我的時候,我卻害怕起來。我背靠著冰牆,聽著他努力不懈地敲著,即使他一句話都沒再和我聊過,但我可以從他這份執著裡,感受到他的真心。
「妳為什麼始終背對著我?」
「妳為什麼老是不願意正面看我、跟我說話?」
當他偶爾疲憊發出這些疑問時,我依然沒有轉頭,直到那鑿冰的聲音再也累得敲不下去,我才疑惑轉頭,發現他駝著背,相當失落地要走。
「喂……別走、你別走啊,你不是要救我嗎?我在這,我還在這……」
男人遲疑了腳步,他回頭看著我,接著,像是有誰呼喚他,他還是走了。
並且,再也沒回來過。
「真傻呢。」女孩又出現了。「世界上哪會有這種男人呢,莫名奇妙付出一切要救妳?妳以為自己是高塔裡的公主嗎?」
「……」
「我才是公主,所以王子也會是我的。」她笑了,第一次她笑得這麼燦爛又刺眼,即使隔著冰牆,眼睛也刺眼得睜不開。
「快走吧。」男人的聲音在不遠處叫著她。
我看見,他們一起幸福地牽著手走了,冰牆內的世界彷彿又下降了好幾度,我無力舉起早就變鈍的冰鑿,往牆面敲了幾下。
「誰能,救救我……」沙啞的聲音無法傳到任何人的心裡,我的世界又只剩下不變的鏗鏗聲,那曾經曇花一現的曙光消失後,世界彷彿更加寒冷了。
滴答。
即使是變鈍的冰鑿,也能在肌膚上戳破一個洞。
鮮紅的血滴落在冰上,變得很美,就像開在冰雪裡的玫瑰,鮮豔又扭曲。我忽然有一種,想用全部的血染紅這片牆的衝動。
也許只有溫熱的血液,才能澈底融化這困了我好久的世界,能讓我有機會去告訴王子:「我也是公主,我把自己救出來了。所以,看見我吧,好好地再看看我吧。」

────────────

【錢元男(34)Ⅰ,房東的兒子。】(節錄)

「你怎麼老是這麼愛管閒事?人家搞不好只是出國,你就在那邊胡亂猜測。」
媽媽對我叨念完這千篇一律的話後,就不再搭理我,拿起手機找她的好姐妹聊天,還不忘當著我的面再多損我幾句。
我是大家口中的那種家裡蹲,三十多歲了,失業五年。媽媽對於我一直不積極找工作已經放棄,雖然她經常會講話酸我,但是如果我需要用錢,她一樣會給我,卡照樣給我刷。我知道我這樣很糟糕,有時照鏡子,我也看不起這樣的自己。
現在閒來無事,我會幫忙媽媽的房客們一些簡單的修繕,也會充當管理員,幫忙收收包裹。別看我媽這樣,她可是有三棟房產,加上又只有我一個小孩,或許也是基於會繼承遺產的心態,才導致我對於找工作非常不積極。
平時沒事的時候,我喜歡看書。我的書房收集了上千本推理小說,從柯南‧道爾看到克莉絲蒂,再從松本清張看到宮部美幸,各種推理名家的小說我都如數家珍。小說看得多了,也多少累積比常人好的邏輯力,經常能幫房客解決不少問題,日子過起來也挺有趣的,不至於像其他家裡蹲那樣,真的只宅在房間不社交。
偶爾,我會特別注意那些人格有點不一樣的房客,畢竟現在想不開自殺的人多了,若發生什麼事,讓我未來的遺產損值就糟了。不過說是那樣說,我也只跟一起同住的房客比較有來往,另外兩間屋子相對較遠,除非媽媽叫我去修東西,不然我很少過去。
我剛剛才跟媽媽說,三樓的那個女孩子,好像有好幾天沒看見了。她生活那麼規律,總是在固定的時間下班、出門,也似乎沒什麼朋友,一個月只有幾天看她下班後再次出門,有時也很快就回來,手上買了幾袋衣服,有時則出去兩、三個小時,我就知道她是和朋友吃飯去了。
可別說我是變態啊,這都是我幫忙收包裹,和她閒聊過知道的,畢竟我們也沒相差多少歲。
那個女生很可憐,聽說跟家裡的人處得不好,父母重男輕女的緣故,讓她從小在家就像個傭人一樣長大,國中畢業後被逼著要自己處理學費,甚至高二的時候還以要擴建哥哥房間為由,變相地把她趕出去。她一個人靠著學貸和打工,好不容易才畢了業──這些私密的過往當然不是她本人和我說的,都是我媽在租房時問她的,別看我媽這樣,她在挑選房客時,相當謹慎。
算算,她大概也住在我們這五年多的時間,從沒看過她有交往男朋友。明明長得眉目清秀,卻一直單身,雖然跟她聊天,她也都會很親切地回應,但我老覺得她在人跟人之間立了一道牆,充滿了不信任。
還記得去年,她似乎得了很嚴重的流感,高燒到那種程度,也不願坐我的車,硬是自己去看醫生。
我有時很好奇像她這樣孤僻的人,會有朋友嗎?每次看她說要去聚餐,我都會覺得,那會不會是她故意營造的假像,實際上只有自己一個人去吃飯。
我翻找出備用的鑰匙,走過光線有點不足的樓梯間,恰巧還遇見了住在五樓的老伯。
「怎麼了嗎?」開口發問的老伯,是個被子女拋棄,就一直獨居在這的老人,很喜歡打探八卦,好為他那了無生趣的日子裡增添一點新鮮。某種程度上,我和他半斤八兩。
「三樓的房客要我幫她去房間裡看看,她說好像水壺的插頭沒拔,很不安心。」
「那要小心呢!失火了可怎麼辦?」
我應付地笑了笑,快速走上去,直到老伯完全下樓後,才敲了敲門,結果得到的是一片安靜。在這之前,我已經努力嗅了嗅空氣,確保沒有奇怪的異味飄出,至少可以稍微放心一點。
我慢慢轉開喇叭鎖,就怕有什麼畫面太驚悚,把自己嚇個半死。
我終究是倒吸了一口氣,並迅速把門關上,愣愣盯著房間左面的牆看。
上面用著如血一般的口紅寫著:「逼我的妳,小心了,我會去找妳!」
除了驚悚的牆,其他的東西都收得好好的,被子還掀開了一半,就好像剛剛她還睡在這裡。電腦桌上隨意放著一支手機和一封對折一半的信。
我把信攤開來,看著那字跡有些潦草的內容。

好累。
人的一生所追求的都是什麼呢?也許是錢、名譽和地位。可我自始至終,想追求的也只是個容身之處。
這個世界明明大得可以裝下幾十億的人口,可是卻連我能站著的地方都沒有。有時候我希望自己就是一棵樹,能夠擁有一小塊土地好好地扎地生根,就不用像現在這樣活得那麼沒有尊嚴。
而這樣糟糕的我,還是能遇見一個看得見我的人,那該是多麼奇蹟般的相遇啊。本來是這樣的,本來該是這樣的。
可有個人,卻總是像頭野獸,不願放過我。像甩也甩不掉的影子,只要我身邊有任何的光芒出現,它就會狠狠地把光奪走,彷彿我這一生只有活得像個過街老鼠,才配活著。
好累好累,我真的好累。
每一次我總是拚命地在內心裡吶喊,好希望那個拯救了公主的王子,也能順便拯救我,但王子永遠不會屬於我。如果一個人無法先活得像個公主,是沒有資格得到他的注意的。
我就只是隻,老鼠而已。
一隻連最後的生存意志,都被野獸奪走的老鼠。
但如果,我能夠變成厲鬼,是不是,就可以向那些踩著我的人報仇了呢?
尤其是妳,就是妳,我不會放過妳的,我想要看見妳那張囂張的嘴臉,被我嚇得魂不附體、跪地求饒!我會去找妳的,妳等著。

信的內容在最後猶如詛咒般的言語上,潦草得快要辨識不出來。看完這封信,彷彿沾染上信的惡意般,我感到很不舒服、很想吐。
也許,只是這間房間太悶了。
我再瞥了信一眼,發現上面壓著七天前的日期,三月十九日,也就是上禮拜天。
砰咚。
化裝台上的化妝水突然掉到了地上,彷彿頭七的怨靈正盯著我般悚然。
我鎮定了心緒,由於盛采宜的房租是季繳,上個月才繳過,照理說還有兩個月的租期,不確定她人到底去哪之前,我也沒有證據好好和媽說明,而她當初好像也沒留下家人的電話……
對了,手機。
我按了一下她的手機,早就沒電關機,找出充電器插上,這才從通訊錄中查看了她消失前打給誰,只見清單裡充斥著大量完全不同且未儲存的電話,中間偶爾穿插一些有名字的,但也只是少數。
最後一通有儲存的電話是在八天前打給「Top服飾」,聯絡人的通訊錄也只有十多個人,裡面並沒有找到和家人有關的號碼。
我實驗性地撥出服飾店的電話,接通電話的聲音是個活潑的女聲。
「哈囉,妳這幾天很忙吼?都沒來店裡,有新貨耶。」
女孩劈頭就講了一堆,完全沒發現我並不是本人。
「不好意思,我是盛采宜的房東。」我故意說是房東,這樣聽起來也比較有合理性。
「盛采宜?那是誰啊,不對,這不是Meg的電話嗎?」
「沒錯,這是她的電話。電話裡說不清楚,方便我直接去服飾店跟妳聊一下嗎?」
對方很猶豫,面對陌生人拿別人的手機起來打,肯定會有防備的,最後我說服她,反正店裡都有監視器跟警報器,沒必要怕我怎樣,她才勉強說出地址。
我拿出隨身攜帶的小記事本,記下這個英文名字,並回家換身適合當房東的打扮。
「你要去哪裡?」媽媽明明還在講電話,突然敏銳回頭,著實讓我嚇了一跳。
「喔、我去鳳山的屋子看一下。」
她盯著我的臉沉默了三秒才說,「不要太多管閒事了。」
所以我才說她的直覺很恐怖,我乾笑了兩下沒有回答,就代表沒有承諾。
我這次不算多管閒事,有房客無故失蹤了,還留下了類似遺書的東西,手機也沒帶。這件事很嚴重,若發生什麼事,媽也會有點責任。但偏偏我不是她的家人,無法報警,所以只好用別的方法找她。我只是想確認她的安危,這不算多管閒事,是正事。而且還是標準的推理小說展開的模式。
那間服飾店有段路,開車大約要十五分鐘的車程。途中我一直在腦海裡模擬,要用怎樣的開場白、找完店員下一個要找誰呢?
雖然這樣有點對不起盛采宜,但我很高興因為有她的失蹤,我才可以體驗如偵探情境般的冒險。
來到位於服飾店的戰區,很快就找到那間店。還不用走進去,就看見一名打扮亮眼又活潑的女孩走出店外,正細細打理著展示人偶身上的衣服。
「妳好。」
「你是……」她打量了我一下,我表明身分後,她便走進去交代同事一會兒,接著帶我去他們員工休息的樓梯間。
樓梯間還放了簡單桌椅,雖然光線有點昏暗,但跟店內放著吵雜的音樂比起來,更適合談話。
我覺得很奇怪,一開始還認為我可能意圖不軌,對於要見面那麼猶豫的人,現在又主動邀請我坐在這樣的空間裡,她的行為似乎有點矛盾。
她一坐下就點根菸,參著尼古丁的白煙就這樣吐在我身上。「所以你是Meg的房東?你做什麼的啊?居然已經當房東了?」
「我做什麼的不重要吧?妳和Meg似乎不只是店家與客人的關係?妳們很熟?」
她正要說話,手機卻響起,她匆匆瞥一眼並掛斷,「不好意思,你可以等我下班後再來嗎?去隔壁的咖啡廳吧,我這裡到十點下班。」說著,她就強硬送客,一句話也不再多說。
我帶著滿身的菸味離開服飾店,對於她那奇怪的反應更好奇了,但我暫時不想再過多猜想,以免不夠客觀。
從服飾店走去牽車的路上,我仔細地觀察這條街,這裡開的都是年輕辣妹會喜歡的服飾店,我光是獨自走在這就顯得很突兀。剛剛那間店賣的也都是裸露或是連身洋裝居多,其他的店家還有賣各種誇張豔麗的高跟鞋,一直走到後面,衣服的風格才轉變為一般女孩喜愛的大眾款式。
我仔細回想這五年多來,盛采宜的穿著永遠都是清一色的黑色薄或厚的外套,配上牛仔褲。若是跟人出去吃飯,會畫上一點淡妝,頭髮雖然長及腰,但她總是披頭散髮的……這樣的人,會來這裡買衣服嗎?
那她買了都什麼時候穿呢?
好奇心會殺死一隻貓。這句話從來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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