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創造的疾病: 近代中國女同性戀論述之轉變1920s-1940s | 誠品線上

被創造的疾病: 近代中國女同性戀論述之轉變1920s-1940s

作者 許維安
出版社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商品描述 被創造的疾病: 近代中國女同性戀論述之轉變1920s-1940s:,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婦女運動鼓勵女性走出家庭,在公共領域擁有職業、婚姻的選擇權,衝擊了父權社會下的性別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婦女運動鼓勵女性走出家庭,在公共領域擁有職業、婚姻的選擇權,衝擊了父權社會下的性別結構與異性戀規範──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屬,女學生提倡自由戀愛,「拉朋友」的風氣甚至認為同性之間的情誼相較於異性戀愛更加高貴、純粹,也開始有女同性戀情侶公開表示同居、不婚的決定。 基於「強國強種」的救國心理,部分知識分子對女性不再理所當然地屬於家庭一事感到焦慮,以潘光旦《馮小青:一個影戀的研究》為濫觴,他們過濾掉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加本特(Edward Carpenter)、靄理士(Havelock Ellis)性別論述中對於同性戀成因的解釋,直接將同性戀視為一種「好發於女性」的疾病,晚婚、不婚都是心理問題導致,只有透過婚姻與生育才能治癒。 在此背景下,1932年陶思瑾、劉夢瑩的同性情殺案震驚社會,在媒體輿論、社會認知、學術論述交互操作之下,拉朋友不再是被歌頌的愛之昇華,女同性戀被視為是「自我戀」的結果,成為一種禁忌的、不健全的、反常的──性心理疾病。 本書以性心理學中的「同性戀(homosexuality)」概念為核心,分析20世紀上半葉,西方性學論述傳入中國後,知識分子如何有目的性地取捨、轉化和理解。陶、劉一案又如何造就了女同性戀的「疾病化」、「汙名化」?最後成功地將女性綑綁在婚姻、家庭、生育的框架之中,繼續順從而無聲地活著。 ★本書榮獲「郭廷以先生獎學金」獎助,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第45號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許維安許維安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學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性別史,著有〈拆解異性戀規範:近代中國同性戀史研究回顧〉、書評〈動員傳統:英國第一波動物捍衛運動-評Li, Chien-hui (2019). Mobilizing Traditions in the First Wave of the British Animal Defense Movement.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出版緣起 謝辭 第一章 緒章 一、前言 二、研究回顧 三、研究方法與架構 第二章 同性情慾的疾病化:以潘光旦筆下之馮小青為例 一、再創歷史敘述:才女馮小青 二、挪用科學新知:精神分析學與自我戀概念 三、影響大眾讀者:出版社策略與讀者回饋 小結 第三章 同性情慾去病化之困境:加本特與中性論之翻譯與傳播 一、加本特思想與《愛的成年》之引介 二、低聲呢喃:中性論的翻譯特點 三、情感與疾病之爭:《同性愛問題討論集》 小結 第四章 同性戀概念之女性化傾向:從陶劉慘案到《性心理學》譯註 一、友情還是愛情?陶劉慘案前後的女性同性情誼變化 二、權威競爭再起:變態心理學與同性戀成因之爭 三、不存在的天生同性戀:以潘光旦譯註《性心理學》為例 小結 結論 徵引書目

商品規格

書名 / 被創造的疾病: 近代中國女同性戀論述之轉變1920s-1940s
作者 / 許維安
簡介 / 被創造的疾病: 近代中國女同性戀論述之轉變1920s-1940s:,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婦女運動鼓勵女性走出家庭,在公共領域擁有職業、婚姻的選擇權,衝擊了父權社會下的性別
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ISBN13 / 9786267187203
ISBN10 / 6267187209
EAN / 9786267187203
誠品26碼 / 2682351725009
頁數 / 184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4.8X21X1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261

試閱文字

自序 : 謝辭

自論文開始書寫到寫完當天,一直有些不安,想著會不會有哪邊疏忽了。口試前幾天翻閱室友瑈芸的書櫃,抽出義大利歷史學家艾可(Umberto Eco)寫的《如何撰寫畢業論文》,隨意翻到一頁,他正好寫著:「一旦開口說話,你們就是專家。如果發現你們是打腫臉充胖子的假專家,當然更糟,但是你們沒有權利退縮。你們是全人類的言官,以集體之名為那個議題發聲。你們在開口前應該謙卑謹慎,但是一旦開口就該自豪驕傲。」比起以自己的論文為豪,或是充滿自信和別人說故事,以背負責任的角度看待自己的研究成果,更讓我有力量和別人分享我對人類歷史的小小的發現。現在這部書稿即將付梓的心情也像是口試一樣。

我能夠窺探到性別史的一角,需要感謝的人很多。我嘗試逐一記下他們的姓名,倘若有被我遺忘者,懇請原諒我的記憶體容量太小。除蒙指導教授黃克武老師悉心提點外,兩位口試委員連玲玲老師、王文基老師亦給予許多寶貴意見,由衷感激。此外,謝謝系上的林麗月老師、陳惠芬老師和葉高樹老師,和讀書會的游鑑明老師與衣若蘭老師,給予寶貴的意見和支持。

在漫長的寫書過程中,不少學友讀過此稿,提供許多極有幫助的意見。尤其感謝好友林沛潔,她閱讀一遍又一遍,細心批註和改正,讓我學習到用字精確的重要。還有謝謝學姊王佩心,每次遇到論文困境時,總是跑去她家小坐,配上可口的茶點,和我們彼此譬喻為「互相傷害」風格中推進我繼續書寫論文。謝謝論文寫作衝刺讀書會的夥伴,許瑈芸、陳穎賢和黃亮青,每月的論文進度報告,讓我有動力維持每月的文字產量。還有性別精進班和婦女史讀書會的師友們一路支持。感謝在近史所打工時,不時被我抓著討論的學長姊們,謝謝胡學丞學長、陳鴻明學長、柯佳昕學姊、葉韋君學姊、韓承樺學長、江趙展學長不時和我討論內文,和謝謝學妹盤惠秦的技術支援。

此外,我身邊還有一群學術圈外的親朋好友,謝謝媽媽、爸爸和阿嬤,一路支持並以我為豪。謝謝好友林琬媖、陳鴻銘和劉于嘉,總是安撫情緒不穩定的我。還有自史懷哲營隊總是支援前線的齊元和劉芮芸,解決我科技障礙和選擇性困難症候群,以及因為貓咪相識的一群網友們,謝謝你們給予的精神糧食和好吃的點心。還有感謝修改論文,協助我照護身體的甘露中醫同仁與唐玫珊醫生,怡賀牙醫的陳以文醫生。感謝協助本書出版的孟人玉編輯的寫作建議與校稿。

試閱文字

內文 : 第二章 同性情慾的疾病化:以潘光旦筆下之馮小青為例

二、挪用科學新知:精神分析學與自我戀概念(節錄)

潘光旦進一步提供「科學」知識,佐證並強化傳統社會對女性的壓迫,挑戰過往明清文人對於小青之死的解釋。潘光旦透過性科學知識,解釋馮小青患有自我戀,因此才會有種種怪異行為,例如不改嫁、時常顧影自憐、死前為自己繪製畫像等。潘光旦以精神分析學的角度,改變曾被解讀是崇尚愛情的行為,賦予疾病的色彩。但,〈馮小青考〉並未對科學理論有系統性的介紹,重心是放在歷史考證上。

直到1927年,潘光旦將〈馮小青考〉擴寫成《小青之分析》時,才增添完整的理論內容,加強精神分析的完整性,讓新的寓意更真實可靠,亦有「科學」的依據。又,1929年再版時,修正書名為《馮小青:一件影戀之研究》。再版內容雖然不變,但從書名的異動得知,潘光旦越來越將重心放在科學論述上,而不是歷史考據。在《小青之分析》,潘光旦便指示讀者,這本書的趣味便是在透過西方知識看中國,他認為「好西洋鏡必不患拆穿,使拆穿矣,亦愈拆穿而愈有味也。請以此種態度讀小青何如?」《小青之分析》一書改變原先以文學批評的取徑,亦即引用《近代文學與性愛》,而是直接摘譯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論》(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Psychoanalysis),以及精神分析學家巴魯(Trigant Burrow, 1875-1950)“The genesis and meaning of ‘homosexuality’ and its relation to the problem of introverted mental states”。此援引資料的變化,展現潘光旦更加重視精神科學。

(一)晚婚與不婚是心理問題

此外,除了新增詳盡的性知識和精神科學外,潘光旦也重新續寫新的結論。換言之,潘光旦擴充精神分析理論內容,不只是為了鞏固原先對小青的新詮釋,還有新的改革現實目的。潘光旦在餘論二中,一是批評異性戀的晚婚現象。認為這些不婚與晚婚的心態是出於「非理想之妻不娶,非理想之夫不嫁」的不成熟心態,並指出他們雖有「循異性戀之方式,而其精神則完全未脫自我戀者」。二則是批評自我戀導致誤判結婚對象者,結婚時情人眼裡出西施,但時間一長,幻覺一削弱,婚後遂引發衝突甚至離婚。這些都是心理狀態不成熟所導致的後果。

《小青之分析》改以著重批評的不婚、晚婚與離婚現象,與潘光旦回國後進行婚姻調查有關聯。1926年,潘光旦擔任《時事新報》學燈副刊編輯時,曾以編輯部的名義刊登家庭問題問卷,調查普羅大眾的家庭婚姻觀。最後,回收共317份,男性273份、女性44份,以江浙一帶的青年為主。潘光旦透過問卷分析晚婚主因為:以追求浪漫生活為結婚目的。因此他批評道:「浪漫生活為個人之要求,以彼為前提者必堅信個人主義之哲學。個人主義與家庭之安全相牴牾,其過當之發達即近代家庭制度崩潰之一大原因。」潘光旦繼續批評重視浪漫生活者,擇偶重視性情,若婚後發現性情改變,婚姻也難以長久,容易離異。

潘光旦繼續追根究柢,認為現在「教育之造詣愈深,則其人對於家庭制度應有之觀念與信仰愈薄弱;換言之,今日之教育哲學與制度,實根本不利於家庭之存在。」書寫《小青之分析》也是為了改變中國現有性知識的不足的智識環境。此外,潘光旦寫作《中國之家庭問題》的時間早於《小青之分析》,但出版時間較晚,在《中國之家庭問題》有引用了《小青之分析》的論點。認為人處於自我戀的時期時,此時所擇偶對象是自我理想之影射,容易離婚。潘光旦在此反而肯定父母為子女所包辦的婚姻,尤其父母經驗豐富且冷靜,較能為子女找到良配。

從潘光旦對婚姻調查結果的詮釋,可見他不滿西方個人主義式的自由婚戀、自由離婚,以及對於中國家庭制度存續的焦慮。為了改革社會現狀,他將在婚姻與戀愛中所展現的個人主義的特質視為一種精神疾病,處於病態的狀態下,才會讓人選擇不婚、晚婚與離婚。因此,潘光旦在擴寫《小青之分析》時,將重心放在傳遞自我戀的知識並以自我戀視為是同性戀的成因,進而批評個人主義式的婚姻態度,及造成的不婚、晚婚與離婚現象。總體而言,新版結論側重於批評個體的自由意志、現有教育內容的問題,而不是傳統社會與外在制度。新版中,潘光旦透過馮小青的故事,強調精神鬱結以「智識階級中之女子為尤甚」,回應他認為教育越深越不利家庭,強化智識階級女子和精神疾病之間的關聯,並批評知識女性如同馮小青一樣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讓自己陷入精神病態而不自救。其中,「知其一」指智識女性雖然有能力自覺心理的異樣,正如小青不願改嫁也不削髮為尼,是因為充分認識到自己無法順應異性戀生活與無情感生活,自知自己的自我戀現象;「不知其二」則是指,智識女性不知自己患有心理疾病,耽溺於心理變態中導致了自身毀滅。

從〈馮小青考〉到《小青之分析》的結論,反映1920到1930年代社會對於異性戀規範的認知變化。早期青年呼籲搭建適合男女社交的環境,便可以自由戀愛後步入婚姻。之後,潘光旦便發現即使改變男女社交環境,也不一定能順利步入異性戀婚姻、維繫家庭。因此,只能夠批評女校制度不合理的同性戀概念已不足夠促進新社會改革,潘光旦透過擴大對自我戀的解釋範疇,讓步入異性戀家庭以外的人生選擇,如獨身、晚婚、離婚等等自由意志的展現,皆視為患有自我戀的病徵。潘光旦否定了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的婚姻自主理想。對此,他捨棄原先文學批評的寫作策略,改藉由更具有權威性的性科學知識,作為否定個人主義的武器。

(二)潘光旦的慾性之流說

科學與意識形態如影隨形,面對二十世紀眾多的西方科學知識,潘光旦為何選擇精神分析學作為探究明代才女馮小青的理論基礎?佛洛伊德與精神分析學派理論為何吸引潘光旦關注?並藉此重組理想的異性戀規範。以下歸納為兩點說明。

第一,佛洛依德理論是具有治療他人、改變他人的意圖,這呼應潘光旦重新詮釋小青之死的論述,進而合理化他試圖改變中國人的個人行為、改變異性戀規範的需求。

19世紀,隨著德、法兩國競爭心態與社會達爾文思潮的崛起,原性行為從個人行為層次被提升至國家層級,同民族健康與國家富強相連結。性議題澈底從宗教與道德範疇撤離,變成醫療科學的研究項目。到了19世紀末,對性的新理解,促使精神科學學者嘗試分類性變態,此知識追尋蔚為風潮。之後,西方主要有兩派性心理學理論解釋性慾,分別是精神分析學理論與遺傳理論,前者的代表是奧地利的佛洛伊德,後者的代表是英國性心理學家靄理士。

佛洛伊德與靄理士的學術地位相當,這兩派學說則有異同之處。共同的是,對於研究個案的態度,二人都將研究個案放在積極行動者的位置,是與研究者共同合作,共創「性」意義的夥伴。相異的是二人的研究目的不同。佛洛伊德欲發展出一套系統性理論和新治療法,幫助受性問題折磨的患者。靄理士的目的是學理探討,透過收集資料歸納出各種性活動的特質進行分類與研究。靄理士後來所發起的改革運動,是基於其研究成果而來,未若佛洛伊德具有高度改變他人的意圖。

潘光旦企圖從生育的角度改變社會,因此佛洛依德強調改變他人的特點,對潘光旦具有親近性。潘光旦在選擇傳遞何種知識時,有非常鮮明的原則與主體性。他尤其重視傳遞性知識者,是否具有「提倡性教育,解決性問題」的良善道德動機。在其心中,性知識不僅是學理問題,更是攸關社會改革的知識。因此,潘光旦強烈否定張競生的《性史》,並批評是「假科學」。因為,張競生在《性史》中,不完全將性與國家富強、優生強種連結起來,反而凸顯個體在性方面的歡愉。潘光旦對張競生這種表達方式十分不以為意,他認為性教育有其學科特殊性,一不小心就容易對社會大眾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傳遞知識時,還需要「兼顧社會的需要,社會消化力的強弱,才不至於殃禍貽患」。又認為最好的表現方式,乃仿效靄理士「以學理之探討為主體,中間穿插著這種史料,以示例証;至於徵求到的個人自敘的歷史,則擇由小字在書尾附印,聊備參考」,凡是違反此表達原則的作者,居心叵測,並非提倡性知識,更可能是「好名與好利」而已。因此,可發現潘光旦偏好的性知識是以維繫家庭為核心,進而挑選需要的知識,並不完全是追求客觀知識。

再者,潘光旦刻意與個體性慾保持距離,連寫作上都避免過於直接描述情慾。潘光旦《小青之分析》的寫作方式是:理論先行,再以史料佐證。這種寫作策略潘光旦是以靄理士為標準,並非佛洛伊德的風格。佛洛伊德的作品《朵拉:歇斯底里案例分析的片段》(Fragment of an Analysis of a Case of Hysteria)是一本個案的病史,裡面直接引述了病人自敘,甚至是自慰話題。從這點來看,潘光旦與佛洛伊德同樣將性科學放在「改變他人」的目的下討論,但佛洛依德的重點是治療個體,解決個人困擾;潘光旦則強調改變個體,以達到社會所服務之目的。

同時期,不只有潘光旦強調心理學應該運用於社會改革,行為主義學派的代表郭任遠(1898-1970),大力抨擊精神分析學派,呼籲心理學需要擔負起改革的責任:「若從墨獨孤派佛洛德派走去,那便只有拜倒於本能Libido等神祕的偶像底腳下而自陷絕境了;以言改革人性,改革社會,無異於南轅而北其轍。」

因此可見,潘光旦與同時代的心理學家一樣,追求的不只是知識,而是具有改變力量的知識。於是此時,潘光旦更偏好於強調救治他人的佛洛依德理論。但是並不完全仿效佛洛伊德的寫作模式,而是選擇更隱晦的表達性知識,可見潘光旦對於西方知識的選擇,具有高度覺察。

第二種潘光旦選擇佛洛伊德的理論原由,是其性心理發展的概念。潘光旦開宗明義,說明自己援引精神分析引論的「慾性命定說」作為本篇基調。現今採用的翻譯是性心理階段(psychosexual stage)理論。「性心理階段」理論是佛洛伊德以「性慾」作為基底,建立一套重視個體早期經驗的理論,並以此解讀性變態的成因。詳細地說,佛洛伊德試圖建立人類的心智結構與運作歷程的理論,在此問題下,他將心智視為能量系統,人類的行為是本能驅力的展現,人類成長過程便是學會處理本能驅慾,而處理方式在不同發展時間點,個體追求生理滿足的位置會不同。於是,佛洛伊德根據不同階段在感官與性方面的滿足,建立「性心理階段」理論。佛洛伊德尤其重視三歲到六歲的性蕾期(phallic stage),認為性格在此時便定型。佛洛伊德用「性心理階段」理論解釋,人類的性本能是人類追求滿足的本能,自我本能會整合外在環境條件,讓追求滿足的行為更符合現實規範並發展初自我性格,但若無法整合便會產生精神官能症。

潘光旦採納將「性」作為精神病的成因,但是他並非使用佛洛伊德對性心理發展階段的解釋方式和命名,而是融合其他精神分析學派學者的理論再創了新理論,命名為「慾性之流」說。潘光旦區分為五階段發展:「初元之子母認同」、「母體之客觀化與母戀」、「自我之自覺及自我戀」、「自我戀之擴大與同性戀」、「性生理之成熟與異性戀。」這五階段的編制,潘光旦融合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論》和美國精神分析學家巴魯(Trigant Burrow,1875-1950)的〈同性戀的起源,含義及其與性格內向的狀態的關係〉(The genesis and meaning of ‘homosexuality’ and its relation to the problem of introverted mental states)。以下將分析各階段的特色。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榮獲「郭廷以先生獎學金」獎助,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第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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