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傑明.富蘭克林:美國心靈的原型(《賈伯斯傳》作者經典巨作) | 拾書所

班傑明.富蘭克林:美國心靈的原型(《賈伯斯傳》作者經典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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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偉人的一生,一個國家的崛起

◎文/苑舉正(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閱讀本書之前,我對美國這個國家,感覺既困惑,又羨慕。
  
  我羨幕美國的富強。美國的富,不僅是地大物博,也是全世界有才華與錢財的人,願意移入的結果。美國的強,也不單是軍事力量的先進,更是精神力量的完備,尤其是高等教育與社群意識;高等教育吸收全球的人才,而社群意識則發展出在地的團結。
  
  然而,我對於美國的困惑來自於日常的經驗。我每次觀察美國人時,就發覺美國人的行事風格,充滿矛盾。我不知道,美國人是小氣,還是大方?美國人注重存錢,還是偏愛樂捐?美國人追求勤勞,還是享受?美國人的生活究竟是節儉,還是浪費?
  
  我甚至搞不清楚,在生活中,美國人是嚴肅,還是幽默?就政治層面來說,我不知道美國人強調的是理想,還是現實?就社會來說,我不知道美國人是追求自由,還是固守傳統?就信仰來講,我不知道美國人是世俗的,還是篤信的?對於想認識美國的人而言,我這一連串問號,都是值得探索的問題。
  
  這些困惑我的問題,包含令我羨慕的美國富強,都在閱讀這一本書的過程中,得到了答案。班傑明.富蘭克林出生於1706年,卒於1790年。從出生到過世的84年中,富蘭克林的生命都在十八世紀。了解的歷史的人都知道,十八世紀是啟蒙運動的歲月,也是法國人所謂的「光的世紀」(le siècle des lumières)。啟蒙運動就像光照在黑暗的大陸上,讓一切有關真理、道德、美感以及神聖的事物,都因為理性像光一般地點亮了世界,讓真實呈現,驅逐了先前的蒙昧。
  
  啟蒙運動所標榜的精神,並不單純地是一種革命式的轉變,但也不是演化式的過渡。就像德國大哲學家康德所說的,啟蒙運動是人憑藉其理性,對於所有眼前事物重新檢視,並以勇於求知的態度,開創未來。富蘭克林就是這樣一位開創新局面的人物。在他多彩多姿的一生中,富蘭克林具有三種不同的身份:第一、擁有精湛文字能力的印刷商;第二、擁有強大求知欲的科學家;第三、擁有崇高政治理想的外交家。這三個角色說明了富蘭克林一生的主要階段。但是,在人生的所有階段中,啟蒙思維一直貫穿所有他做過的事,成為畢生的準則。
  
  富蘭克林自幼聰穎,他的父親也確實想讓他受最好的教育,以待日後成為優秀的牧師。他自幼讀書就比一般人表現好得多,甚至毫無疑問可以進入哈佛學院。但是,他的父親以學費太貴為由,沒有讓他繼續就學,反而讓失學的十六歲青年,出外打拼,進入印刷業作學徒。
  
  富蘭克林不是一般的印刷工人,而是一個深具文字能力的作家。傑出的寫作能力,不但成為他解決生活的利器,也是他日後創造生涯(尤其是政治生涯)的工具。富蘭克林極擅於以假名的方式,甚至以孤苦老太婆的的名義,發表既諷刺又令人發噱的文章。在這些充滿辛辣文字與幽默思想裏,富蘭克林藉由辦報的形式,傳遞著他所堅持的人生價值:勤勞、儉節與實用。
  
  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我非常驚訝地發現,富蘭克林總是能是提起如椽之筆,寫出擲地有聲的文章,不但引人深思,還能達到銷售目的。這種既認真工作,又努力賺錢的觀念,是他畢生的基本信念。看到這一點,我突然理解,德國社會學家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所強調的,「勤奮工作、榮耀上帝」。重視工作與篤信上帝之間能夠連在一起的主要理由,就是在人間以勤奮與節儉的態度,回報上帝。
  
  富蘭克林是一位天生的哲學家。他雖然沒有發明了什麼偉大的哲學理論,但是他的人生,體現了美國最重要的哲學思想:實用主義。對於富蘭克林來說,沒有兼顧世俗生活的理想,失於空泂,但沒有思想作為導引的人生,必然迷失。雖然當初美國是一個為了追求宗教自由而成立的國家,可是我發現,18世紀的美國人,對於如何調和宗教規範與人生欲望,一樣感到徬徨與無助。
  
  富蘭克林當然也不例外,但是他總能將宗教的規範轉化為生活的啟發,勇於開創自己的人生。他做判斷從不遲疑,原因就是他的宗教信念。他絕不把宗教規範與《聖經》的內容當作教條。對這些規範,他維持了相當大的詮釋空間,並在其中,讓理性與感性都扮演重要的角色。理性讓他維持方向,不會迷失,而感性卻時時提醒他,人是有限的。在很多地方上,人不但應該服從於上帝的規定,也必須承認自己的限制。每當我看到富蘭克林對於異性的追求與欲望時,我都不禁莞爾,想他這種不斷反省的過程,不正是每個人都需要的道德支柱嗎?
  
  生長於啟蒙世代的富蘭克林,最令人膾炙人口的地方,莫過於他發現了電的妙用。我們從小都聽過富蘭克林如何透過風箏,把天上的電引到地上,讓鑰匙閃耀著火花。本書的作者非常仔細地講述這個傳奇故事,而且特別強調富蘭克林的確放過這風箏,還有兒子在旁可以作證。其實,相較於富蘭克林對於科學整體的發明與興趣,這一切不過是九牛一毛。
  
  富蘭克林在現在科學的開創上,功勞卓著,足稱為北美新大陸的啟蒙高峰。他對於科學的理解,完全來自於日常生活中的實用精神。當他看到任何值得進一步檢視的現象時,他總會不斷地在腦海中浮現出「為什麼?」的問題。然後,他會用實驗的方法,理解這個異於常態的現象發生的原因。掌握這個原因之後,他很自然地提地出一套解釋的理論,再藉由先前的經驗現象與實驗的架構,證視這個理論的有效性。
  
  我發現,這正是美國實用主義的應用。我也逐步理解,美國人的基本思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找出需要解決的問題,然後面對它們。我不敢說美國實用哲學的落實,完全是富蘭克林一個人的功勞,但是就實際情況而言,這位一度在歐洲最知名的美國科學家,確實是美國啟蒙精神的主要代表人物。
  
  富蘭克林一生中功績最偉大的部分,就是建立美利堅合眾國了。集結智慧、膽識與幽默感於一身的富蘭克林,成功地經營出版事業的結果,使他能夠心無旁騖地於四十多歲就決定退休。同時,科學上的的發明與成果,也讓他成為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財富與知名度的結合,讓他的政治理念獲得進一步驗證的機會,也使他在美國脫離英國的獨立戰爭中,扮演關鍵角色。
  
  極少人注意到,富蘭克林原來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英國支持者,甚至就是愛國者。他一直認為,只要英國重視北美殖民地的議會,把殖民地的人當成國內公民來看待的話,他壓根兒沒想到美國會從英國獨立出來。對我而言,這其實就是民主政治的不歸路,因為富蘭克林所說的兩種理想(英國國家主義與個人公民訴求),對於十八世紀的大英帝國來說,根本就是矛盾的。帝國的公民來自英國本土,而海外殖民地終究是為了剝奪各種資源而建立的。
  
  因此,富蘭克林很早就以英國子民的身份告誡過英國大官們,如果英國執迷不悟,不把把北美殖民地這些人當成公民看待的話,那麼一場脫離英國的獨立運動就不可避免。事實的發展的確如此,讓富蘭克林毅然決然地選擇了獨立的這條路。當我閱讀到這一段的時候,心中不斷的反覆思索,是什麼樣的力量讓一個人從熱愛英國,轉變到對英國宣戰?我一直在想,富蘭克林如何在情勢所需的關鍵時刻,做出決定性的改變?
  
  富蘭克林的改變是建立美國至為關鍵的一步。在當時,曾經居住英國,並且與當地知識份子熟識的北美人士並不多,而富蘭克林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作者有意地無意地提醒讀者,富蘭克林是最了解英國的人。果然,從1776年,美國大陸會議宣布獨立以來,富蘭克林立即被認命為駐法大使,爭取海外奧援。他不辱國人期待,憑藉才華與精力,在英法的紛爭中尋找機會,見縫插針,爭取貸款,贏得法國成為第一個公開支持美國獨立的盟友。富蘭克林出使法國的成果,讓美國在法皇路易十六的財政與軍事的兩重援助下獲得獨立,也為富蘭克林的一生畫下最精彩的句點。
  
  就在富蘭克林以七十歲高齡出使法國之際,他已經感覺到,這將是他人生的封刀之作。當他圓滿完成任務的時候,富蘭克林在新成立的美國制憲會議展開與英國的談判,並規劃了美國的未來。在這些豐功偉業中,富蘭克林總是能夠展現他的寫作長才,規畫出一套套方案。在這些規畫當中,他有極為理想的部分,認為落實民主是讓美國強大的主要理由;也有極為現實的考量,認為與英國交涉時,要藉機拿下加拿大,以確保美國從此永無後患。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綜合考量,無論最終成功與否,但為美國的未來,指出一個方向。
  
  如果你也像我一樣,懷有本序一開始所列舉的那些問題,因而對美國感到困惑的話,你會發現,美國人思想的特徵,不是矛盾與衝突,而是實用與彈性。因此,縱使表面上看似不一致,但在骨子裏,美國人一貫的實用精神,才是讓他們在作判斷時,不受拘束的主因。富蘭克林就是這種富有實用精神與彈性判斷的人。閱讀本書時,我們不但能看到一位偉人精彩的一生,也看到一個國家如何從原始的樹林走出來,朝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進。
  
  本書不但內容精采,而且譯筆奇佳無比。在這一段複雜的歷史中,牽涉這麼多人物的情節下,譯者總是能夠精晰地把富蘭克林的一生,活生生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我認為,這份辛勞與努力,不但讓讀者可以平順地進入富蘭克林的生命,也是對於這位偉人的最大敬意。
  
  基於以上所述,我向國人鄭重推薦本書,也希望所有想理解美國精神的人,都能像我一樣,找到思考的方向與答案。
  
閱讀《富蘭克林傳》的理由

◎文/顏擇雅(出版人)
  
  用中文念,富蘭克林就是姓富,這中譯真是恰到好處。美國人想到富蘭克林,的確常常想到財富:自創的,而不是繼承的財富。在美國開國元勳之中,富蘭克林可說出身最寒微,致富又最快速。他畢生成就如此多元,跟他的創富能力絕對有關:四十二歲就賺夠錢退休,才可以投入他認為更有意義的追求。
  
  然而,如今許多理財產品以「富蘭克林」為名,主要原因倒不是他為自己創富,而是他教別人創富。他的《自傳》還有《窮理查年鑑》,書裡都有許多教人理財致富的格言與準則,例如要珍惜光陰,還債不該拖延等等。勵志如今是美國一大產業,《與成功有約》這種書可以暢銷全球,《卡內基溝通與人際關係》則不只暢銷全球,還在作者過世數十年後繼續培訓講師,課程推陳出新,這一切的理念宗師正是富蘭克林。
  
  這理念正是:致富是好的,小老百姓夢想致富是應該的。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以富蘭克林為資本主義代表,正在其「為致富而致富」的精神。致富本身即目的,不是為了買名車、住豪宅,也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厲害。事實上,他晚年出使法國之所以轟動巴黎社交界,一大原因正是他「衣敝?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這種平實低調,美國現代許多富豪依然視為理所當然:例如愛吃漢堡配可樂的巴菲特,以休旅車代步的山姆.華頓(Walmart創辦人)。
  
  財富不該拿來炫耀,卻可帶來自由。富蘭克林運用自由的方式是投入公益。說到公益,他不是積極而已,簡直狂熱:火災叢生就組救火隊,邊亂蜂起就組民防,醫療不足辦醫院,教育不足則辦大學。
  
  這是他給美國的另一精神遺產:熱心公益才是真財富。十九世紀鋼鐵大亨卡內基在美、英蓋了兩千多間圖書館,比爾蓋茲在五十歲離開微軟投入公益,前面都有富蘭克林的啟發。
  
  除了公益,他也接受徵召投入公職。五十歲開始,他就多次派駐倫敦,為北美殖民地交涉權益。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為不管怎麼爭取,家鄉一定有人質疑他放水。但他視公職為一種榮譽,不支薪都值得。繼承這種精神的,今日最明顯例子就是川普,他在炫富這點雖然不像富蘭克林,「商而優而政」這點卻絕對是步富蘭克林後塵。
  
  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富蘭克林最為人所知的功業當然是發明避雷針。這發明背後有名聞遐邇的風箏實驗,證明雷電發生原理。電學最基本的術語,諸如電池、電荷、導體、絕緣體、電容器,幾乎全出自他手筆。德國哲學家康德早在一七五五年(富蘭克林四十九歲時)就稱他為「現代普羅米修斯」,就是稱許他的電學成就。
  
  這成就卻絕非偶然。他是匠人之子,從小熱愛敲敲打打。十幾歲學游泳就自製泳具,年紀大了眼睛老花就自製雙光眼鏡。出使英倫的航程他成了墨西哥灣洋流的第一位紀錄者,吹東北風時他觀察到暴雨來自西南,因此提出最早的氣象觀測理論。美國近兩百年發明家輩出,貝爾發明電話,愛迪生發明電燈和留聲機,近年全球稱羨的創客運動也源自美國,跟開國元勳就有一位發明狂絕對有關係。
  
  富蘭克林熱愛做實驗,源自他對知識的熱愛。爸爸付不起學費,讓他在學校只能念兩年,以後全靠自學,拚命找書念,書本沒有的知識就自己做實驗。壯年後他成了西洋皆知的大學問家,連牛津也頒授榮譽博士。開國就有這樣的自學典範,美國於是成了相對來說比較不迷信學歷的國家。林肯也完全自學,沒任何學歷,卻無礙他在一八六○年當選總統。蘋果的賈柏斯、臉書的祖克柏格都沒拿到大學文憑,就獲得金主青睞,這種事在把學歷等同學問的國家就不可能發生。
  
  對富蘭克林來說,自學並不只是吸收知識,也是修正自己的過往錯誤。他年輕時蓄過奴,經營的報紙也刊登過黑奴買賣廣告,但他一旦認知黑人智力與白人無異,立即投入廢奴運動。他大半生效忠大英,直到七十歲還在為北美殖民地爭取下議院席次,可是一旦同胞決定爭獨立,他毫不猶豫搭船返鄉,為了革命不惜與獨生子反目。
  
  說到革命建國,總予人青春熱血的聯想。富蘭克林此時卻已經不青春也不熱血。無論是一七七六年起草《獨立宣言》,還是一七八七年制憲,他年齡皆已是其他與會代表平均年齡的兩倍。他對兩次會議的最大貢獻也不是慷慨激昂的演說,而是在會議僵持時講個笑話鬆弛氣氛,建議各方該怎麼各退一步。
  
  這就要講到他的文學天才。他是美國式幽默的鼻祖,美國第一幅政治漫畫即出自他手筆。他出版的報紙、年鑑,賣點除了勵志格言,還有他擅長的幽默文章。從十九世紀的馬克吐溫,到今日久播不衰的《週末夜現場》、《辛普森家庭》幕後編劇,都是富蘭克林在文學上的徒子徒孫。
  
  除了鬆弛氣氛,富蘭克林對美國制憲還有另一貢獻,就是一直站在民主這邊。在美國開國元勳之中,富蘭克林是最反對公民權要設財產門檻的。這點他的思想比制憲同僚整整進步了四十年,因為美國也要等到十九世紀二十年代,窮人才獲得平等參政權。
  
  這就要講回他年輕時如何出版致富:他出版的報刊、年鑑暢銷,不是因為他討好大眾,而是因為他眼中的大眾就是千千萬萬個像他一樣的匠人之子,也夢想改善生活,也夢想增進知識,也夢想社會進步。他在二十歲時就認定這種夢想不分貧富,因此在八十歲時也認定國家在分配參政權時應該不分貧富。
  
  這是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跟富蘭克林學習的:如何在八十歲時擁有一顆比四十歲晚輩更先進四十年的腦袋。

內容簡介:


PayPal、Tesla、Space X創辦人馬斯克:
「富蘭克林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他太了不起了。」


他的一生,讓世界活成了現在的樣貌。
《賈伯斯傳》作者華特.艾薩克森另一經典巨作
美國之父班傑明.富蘭克林——迄今最完整、最權威傳記


★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顏擇雅(出版人)——專文導讀★

——這不只是一本偉人傳記,更是趟打開視野、反思自我、審視當代主流價值的心靈旅程。

讓《賈伯斯傳》作者華特.艾薩克森為我們回放富蘭克林的傳奇一生,
看一個出身貧寒的印刷學徒,如何在人生途上誠實面對自我,堅守理想,
最終帶領美國成功走過獨立建國之路,並活出影響力延續至今的價值典範。

▍誰是「班傑明.富蘭克林」?

「我是費城的印刷工班傑明.富蘭克林。」——富蘭克林遺囑上的第一句話

談到富蘭克林,一般會這麼描述他:美國開國元勛之一,被譽為「第一位偉大的美國人」。除了是18世紀美國啟蒙運動的開創者外,他也是實業家、科學家、作家、政治家、外交家,更是讓美國得以成功獨立的關鍵人物,並協助《獨立宣言》及美國憲法的起草與修改。他傳奇的一生及人格特質,使他成為美國人仰慕的對象,鋼鐵大王卡內基、投資大師華倫.巴菲特、查理.蒙格等人更將富蘭克林視為心目中的模範。PayPal、Tesla、Space X創辦人伊隆.馬斯克更曾公開表示:「富蘭克林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他太了不起了。」

但在「歷史偉人」這層嚴肅的形象下,其實富蘭克林遠比我們想像的更樸實可親,有時更有點瘋狂、令人捧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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